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
王强陈天洲 | |
www.smnet.com.cn 2008-10-19 10:44:50 | |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直接关系群众生产生活,关系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近期,三明市工商局对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研究和分析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存在问题
综合工商部门在日常巡查监管、质量监测、执法办案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中掌握的情况,近年来我市流通领域商品的总体质量水平在不断提高,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手机质量投诉居高不下。近年来,手机质量问题始终高居消费投诉榜首,仅今年以来全市12315就受理手机类申诉221件。手机质量问题主要有:通话杂音、不能正常接听、花屏、无法充电、断线掉线、自动关机、按键失灵、电池待机时间短、外壳裂损、翻盖断裂等,水货、组装机、翻新机以旧充新、以次充好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同时,售后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也十分突出,出现质量问题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二、食品安全监管任重道远。食品质量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但是当前食品质量问题仍很突出,工商部门每年都查处一批食品违法案件,并受理大量涉及食品的消费投诉。食品质量问题主要表现在:个别无证无照经营的食品黑加工点依然存在;个别不法经营者销售“三无”食品和过期变质食品,或通过涂改生产日期、回收重新加工、随其他商品赠送等方式,将过期食品继续投入市场;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方式件等不予标示或标示不清,部分标示内容与实际不符,甚至提前标注生产日期;食品中含有异物,对消费者造成人身或精神伤害;一些餐馆、酒楼食品卫生不达标,引发食物中毒等事件;个别小摊点、小作坊用非食用油加工油条等食品,严重影响消费者健康。 三、鞋服、皮包质量差参不齐。调查发现,市区大型商场、品牌专卖店销售的鞋服、皮包,总体上质量较好,而一些小商场、小店铺,以及部分商场出租的柜台所销售的鞋服、皮包,存在的质量问题较多,主要有:部分鞋服、皮包仿冒假冒驰、著名商标,以及“苹果”、“花花公子”等涉外高知名度商标的现象较多,属明显的“傍名牌”行为;衣服缩水,面料起球、褪色、变形、开线;皮鞋脱胶、断底、断面、泛硝、褪色等。同时,个别商家不履行“三包”责任,对出现质量问题的商品,以消费者非正常使用为由拒绝退换货。 四、农资商品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随着相关部门监管力度的加大,我市农资商品的总体质量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农资商品仍然存在一些质量问题,如农资掺杂使假,过期失效;化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水分超标,使用效果差;种子出苗率低;个别农机和配件无厂名、厂址、合格证明、使用证明书等,售后服务差。农资商品质量问题直接影响了农业收成,因农资质量问题引发的农民群体性投诉,也时有发生。 五、建材商品质量问题较多。目前,进入流通市场的建材产品合格率不高,工商部门在建材市场监管工作中,每年都查处一批不合格建材商品。建材商品存在的质量问题主要有:规格尺寸、物理性能、化学成分等不合格;装修材料中甲醛、苯等有害成分含量超标,危害消费者健康。目前,我市市面上一些杂牌的铝芯电线大多属不合格产品,主要销往农村。 六、汽配质量存在安全隐患。当前,汽配商品中假冒、“三无”现象相对较少,但由于汽车保养、维修费用较高,一些副厂配件(未得到厂家授权许可的企业所生产的配件)大行其道,这些副厂配件虽然价格仅为正厂配件的几分之一甚至十几分之一,但质量较差、合格率低,成为交通安全隐患。原因分析 当前我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在全国范围都普遍存在,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部分产业自身发展不成熟。如手机市场新产品层出不穷,但产品质量不稳定或设计存在缺陷;食品工业整体发展水平低,大部分是传统、落后、分散的小规模生产经营,生产设备简陋,生产环境、卫生条件差。 二、部分经营者违法违规经营。部分经营者受利益驱动,为获取高额利润,想方设法降低成本,在商品中掺杂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部分经销商存在侥幸心理,对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不主动解决,而是故意推诿、拖延,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一些经营者管理不善、把关不严,导致过期变质食品仍在销售。 三、部分消费者贪图便宜。部分消费者缺乏相关商品知识,自我保护意识弱,一味贪图便宜,在不正规经营点购买商品,给不法经营者以可趁之机。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城市低收入人群,成为假冒伪劣商品的主要消费群体。同时,一些消费者购买明知是“傍名牌”的假冒伪劣商品,也在相当程度上形成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市场需求。 四、工商部门监管手段有限。对商品内的质量问题,工商部门自身没有检测手段,只能凭经验和感觉判断。要依法查处商品质量问题,必须送相关部门检测,但目前商品检测费用普遍偏高,检测一个产品的费用动辄上千元,正常执法办案经费无法承受这样的开支。同时,由于部分产品没有质量标准,或者标准不统一,造成工商部门在监管执法中无所适从。在查处商标侵权案件时,需要被侵权企业出具相关证据,但由于各种原因,被侵权企业不能积极配合,影响了案件的查处。 五、部门配合有待加强。流通领域商品数量众多、种类繁杂,监管任务十分艰巨,而工商部门的监管力量有限,需要各职能部门加强协作配合,重点是在信息共享、技术支持、工作联动等方面加强协作配合,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存在的问题,根源在生产领域。根据职能分工,生产领域的产品质量问题,不属于工商部门的监管范围,需要各级、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把好商品质量关。对策建议 一、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商品,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净化市场消费环境。当前,要进一步加大对食品安全、走私贩私、“傍名牌”等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制假售假、商标侵权等不法行为,特别是要突出抓好奥运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工作,切实维护奥运期间食品消费安全。要结合区域和时令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商品、夏季饮料等的监管,不断提升我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总体水平。 二、充分发挥12315消费维权网络的作用。充分利用遍布城乡的12315网络,主动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及时发现案件线索,进一步延伸商品质量监管触角。要用好“三明市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网”、"12315消费维权短信息平台",大力推行12315消费维权网上咨询、网上发布、网上调度指挥、网上跟踪督办、网上应急处置,进一步提高12315的快速反应的能力。要积极拓展、延伸12315站点功能,赋予站点联络员食品安全预警、督促、指导职能,将12315站点建设成为食品安全监督岗,组建遍布城乡的食品安全监管网。要主动围绕消费热点、难点,加强消费分析,加大消费预警、警示力度,指导全社会科学消费,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同时,要主动针对群众投诉较多的企业,实行抄告、警示、约谈制度,督促、指导企业规范经营行为。 三、加强商品质量监测工作。按照工商机关抽检、企业自检、消费者送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体系。要突出抓好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基层工商所快速检测,增强商品质量监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商品质量监测的后续工作,对有问题的商品及时组织下架退市,加大对不合格商品的查处力度。加强商品质量监测结果的对比分析和综合利用,充分利用监测结果,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监管执法工作。 四、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要加强与卫生、农业、质监等有关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联席会议、信息抄告等工作制度,适时开展联合监测、联合整治,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优势,共同加强对餐饮、农资、手机、鞋服、汽配、建筑产品等消费投诉热点、难点领域的监管,努力提高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控水平。 五、深化宣传教育工作。一方面,要积极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识假辨假知识,提高全社会防范和抵制假冒伪劣商品的意识和能力;另一方面,要加大案件曝光力度,通过“曝光一个”达到“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目的。同时,要发挥各级各类行业协会的作用,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规范,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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