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科学把握文化建设“四个着力点”
1、必须增强先进文化凝聚力。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想,不断巩固广大干部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大力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支持健康有益文化,努力改造落后文化,坚决抵制腐朽文化。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巩固和发展团结向上的主流舆论。大力弘扬“开明、清明、文明”的三明精神,为实现三明在推进“两个先行区”建设中加快崛起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全面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深入开展思想道德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健康向上的文明道德风尚。
2、必须大力发展文化生产力。激发文化发展活力,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在抓好三明市歌舞团等改革试点单位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由点向面纵深拓展,探索建立调控适度、运行有序、促进发展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格局。积极发展文化行业组织,加快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改革和创新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管理和运行机制。大力发展民营文化企业。积极推进文化理念创新、内容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积极发挥传统文化、民俗文化、革命文化、区域文化的优势,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
3、必须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力。研究制定《三明市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指标评估体系,统筹公共文化事业的服务机制、设施、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资源共享、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服务体系。大力推进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广场文化、军营文化的发展。兼顾不同社会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文化需求,大力推进公共文化惠民行动,使全社会共享文明成果。
4、必须提升对台文化影响力。按照“五缘六求”要求,依托客家文化、朱子文化、宗亲文化、宗教文化、旅游文化、抗战文化、古迹文化、校际文化、民俗文化等资源优势,不断拓展对台文化交流与合作的领域和渠道。广泛开展明台渊源展示、民俗文化展演展览、民间艺术交流、文化研讨等活动,推进宣传内容的精品化。采取制作精品节目、互换节目等方式,拓展入岛宣传渠道。不断创新思路举措和交流机制,进一步整合资源,策划大型文艺活动,持续推动明台开展农林经贸、旅游对接、文化互动等全方位交流合作,推进宣传文化交流的常态化。
二、要有效实施文化惠民“八项工程”
1、文明素质工程。全力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等创建活动。深化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文化阵地建设和整治文化市场、社会风气为主题的系列活动,进一步开展创建学习型社会和节约型社会活动。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万寿岩、永安抗战遗址、建宁中央苏区“围剿”纪念园等历史文化遗址和革命纪念地、博物馆、纪念馆等的重要作用。加大道德模范的挖掘宣传力度,不断推出具有时代性、典型性、引领性的有影响的重大典型。
2、文化精品工程。大力扶持推动文艺、社科、新闻、出版等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传播。扶持市管文化拔尖人才创作一批高水准作品,扶持一批文化产业潜力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服务项目,进一步办好具有三明特色的音舞节、曲艺节、新人赛等活动,启动重大文化社科研究项目工程和三明文艺大厦标志性建筑工程,努力在全国“五个一工程奖”上取得突破。
3、文化研究工程。重点围绕文化当代发展、三明文化定位与走向、历史文化脉络、名人名地、史前古迹、明台渊源、民俗艺术、苏区红土地、历史文献等方面开展三明文化系统研究,出版系列文化丛书。推动建立一批有影响、有实力、有特色的市、县级文化研究基地,并借助高等院校、专家学者等研究力量,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并着力做好研究成果转化工作。
4、文化保护工程。争取中村回瑶遗址等文物单位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沙县肩膀戏等项目列入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永安市列入全国文化先进县(市)行列,继续推荐、申报一批省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实施万寿岩遗址分期保护方案,全面开展三明旧石器时代遗址和古人类遗址的发掘、整理、保护和利用工作。制定和实施民间艺术保护规划,培育、建立民间艺术产业基地。
5、文化产业工程。开展文化资源调查和价值评估,完善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完善鼓励和引导多种经济成分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相关政策。加大对出版印刷业、广播影视业、文化艺术服务业、会展业、艺术品经营业、旅游文化服务业、文体用品设备制造业等重点产业的培育扶持,做大做响三明印刷工业集中区。大力培育文化产品专业市场和文化产业要素市场,努力打造出三明在全省有影响的文化产业集团企业。
6、文化阵地工程。“十一五”完成300个“农家书屋”的布点工作,力争实现100%县(市、区)“三馆一院”达标,100%乡镇有文化站(综合文化站),70%以上的行政村有文化室。争取100%以上的县(市、区)成为省级以上文化先进县,全市培育100个文化精品示范乡镇、村和社区。市图书馆藏书量2010年增至40万册以上,各项指标达国家一级馆标准;市少儿图书馆藏书量增至8万册以上,完成电脑缩微、视听和图书保护工程;100%县级图书馆馆舍面积达2000平方米,藏书6万册以上,达三级馆以上标准。获得一批全省、全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形成比较完备的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7、文化传播工程。重点加强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电影、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互联网、手机报等文化传播媒体的建设和发展。探索广电集团、报业集团组建,做大做强《三明网》、《今日三明网》、《手机报》等新兴媒体。探索建立有影响、有特色的三明文化普及平台、文化精品展示平台、文化产品交流平台、对外文化宣传平台。推进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提升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不断扩大文化传播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8、文化人才工程。按照人才强省的总体部署,在文化领域重点培养理论、新闻、出版、文艺和文化经营管理等“五个一批”人才。制定和实施文化人才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文化人才选拔机制,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观念,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建立和完善人才管理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舆论环境、人文环境、生活环境、政策法律环境。
三、要着力构建文化繁荣“四大保障体系”
1、组织领导体系。把建设文化强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文化工作,努力提高领导和驾驭文化工作的能力水平。把加快建设文化强市的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列入各级领导目标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宣传文化部门具体抓、各级各部门分工贯彻落实的工作格局。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制度,加强对文化发展的考核与评价。
2、规划发展体系。进一步完善“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围绕提升文化软实力、增强发展竞争力目标方向,制定以建设一批重点文化设施、发展一批重点文化产业、培育一批重点产业区块、壮大一批重点文化企业为内容的“四个一批”配套子规划。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加快文化建设的具体实施意见。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和文化单位相应制定各自领域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规划。
3、扶持支撑体系。各级财政每年文化事业经常性投入增长幅度不低于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整合现有各类文化产业扶持资金,提高财政投入的使用效益。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的绩效考核评估制度,加大对农村、社区等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加大对文化产业重点建设项目的扶持。充分运用好国家、省关于文化工作的各项政策,认真落实财政投入、税收优惠、融资投资、劳动和社会保障、人事制度等各项政策措施。制定鼓励民营文化产业发展政策。
4、宏观管理体系。加强和改善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始终掌握党对文化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对宣传业务的审核权,对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对国有文化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努力维护文化安全。积极应对网络和数字化发展新挑战,加强对互联网等新兴文化阵地的管理。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切实加强文化社会事业的宏观管理和行业监管。加强文化市场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斗争,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净化文化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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