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明台农业合作 加快清流农业发展 |
●陈有极 清流是一个典型的山区农业县,全县耕地15.6万亩,水面5.5万亩,林地234万亩。20世纪90年代以来,清流县立足资源优势,不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在拓展明台农业交流合作方面取得较大突破,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特色经济更加明显。全县累计批办台资农业企业10家,总投资550.25万美元,合同利用台资380.19万美元,已到资280.21万美元;引进良种29个,推广辐射面积8670亩;技术引进28项,推广面积9730亩。 一是加快生产经营理念转变,促进农业科技和市场化水平的提高。清流地处偏僻、交通闭塞、信息不灵,农业长期处于自给自足的低水平发展状态,“小农意识”、“小富即安”思想普遍存在。随着台资农业的引进和发展,为我县注入了先进的生产经营理念、生产技术、产销模式和科学的管理经验,带动了全县“科技兴农”战略的进一步深入实施,尤其是在全国农村率先开展了“村会协作”活动,去年2月1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节目进行了专题报道。目前“村会协作”这种行之有效的做法在我县不断得到巩固延伸拓展,全县已有56个村相继与省、市、县涉农科研机构开展了“村会协作”,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到32%。在台资农业的示范带动下,我县农民的市场竞争意识、品牌意识不断增强,自发组建了水果营销协会、柑桔协会等一批专业协会或合作组织,培育了“青流”蜜雪梨、“七星岩”豆腐皮、“久利”精制茶籽油、“九龙湖”鱼干等一批在省内外享有一定知名度的农产品,烟叶、豆腐皮、优质水果、水产、苗木等产业和食用菌、淮山、茶叶、茶籽油、红心地瓜等特色项目逐步发展壮大,成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项目。 二是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我县大力发展台资农业,最成功、最具实效的就是通过引进台湾的新品种、新技术,为农业结构调整提供了指南。台商刘先生从台湾引进蜜雪梨,又从韩国、日本引进早黄金梨、黄金梨、新星梨、丰水梨等新品种,引进了高接换种、矮化修剪、有机肥应用、分级包装处理等实用新技术,带动了全县优质水果产业的快速发展。台资企业清流桦信农牧渔有限公司许先生先后引种了台湾四季春、金萱、软枝乌龙等台湾优良茶叶品种,引进符合国际标准的台湾制茶设备和制茶工艺,并聘请拥有一流制茶技术的台湾专家负责技术指导,制作的茶叶在第一、二届“海峡两岸茶文化交流暨茶王邀请赛”上分别获得一个银奖、两个铜奖,带动了全县茶叶规模的扩大、质量的提高。尤其是台商建立的清流蜜雪梨基地,今年被省农业厅列为省级中期试验区,蜜雪梨还作为早熟优质梨在全省推广种植,在今年全省优质早熟梨评选中,我县选送的蜜雪梨脱颖而出,获综合评比第一名。在台资农业的带动下,粮油、茶果等经济作物,渔业、畜牧等优良品种的不断引进、选育和推广,良种覆盖率达93%以上,农业新技术的引进和推广成效明显,农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2001年各业产值比重分别为:农业52.5%、林业27%、牧业12.7%、渔业8%。农业生产结构从种植业为主的单一化结构转变为农林牧渔综合发展的多元化结构。 三是加快农业开放开发步伐,促进“五大”主导产业的形成。通过引进、发展台资农业,我县招商引资的氛围日益浓厚,从而吸引了一批内外客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明台农业合作成效显现,特别是借助台资农业的示范辐射,我县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和现有产业基础,在巩固发展烤烟、豆腐皮产业的同时,将水果“三蜜”(蜜雪梨、水蜜桃、特早熟温蜜)、水产、绿化苗木作为重点产业加以培植和发展,从而全面提高了农业的整体水平,农业产业步入健康发展轨道。目前,水果“三蜜”全县已发展到3.63万亩,其中蜜雪梨8342亩;水产全县已发展库湾养殖3.43万亩、池塘稻田养殖6500亩,年产水产品6000吨;苗木花卉已组建“清流县林业绿化苗木科技示范基地”,现已种植罗汉松、竹柏等观赏树种190多万株,成为三明市最大的绿化苗木培育基地。今年4月,我县又与浙江腾头园林绿化工程公司签订合同,投资2000万元开发灵地草场2000多亩种苗花卉生态农业园区。全县已初步形成烤烟、豆腐皮、水果“三蜜”、水产、绿化苗木五个主导产业,为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后劲打下了良好基础。 在拓展明台农业合作、加快清流农业发展方面,我县进行了有益尝试,取得了初步实效,归结起来,主要是坚持不懈地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发展台资农业,专门成立了引台招商工作领导小组,把开展明台农业合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常年抓的工作格局。为加大引台工作力度,县委、县政府建立健全了县领导、部门领导挂钩联系“台农”工作制度,通过定期走访、调研、现场办公等形式,了解其生产经营情况,及时帮助协调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年还通过举办外商联谊会等形式,把农口、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介绍给台商,为其提供技术、安全、政策、信息等全方位的服务。 二是强化招商,以台引台。我县根据山地多、水面宽等自然资源优势,注重引导台资投向农业综合开发,每年都推出一批对台农业招商项目,并敢于“走出去、请进来”,广交朋友,扩大宣传,推出项目,寻求合作。继1992年成功引进许先生独资创办“清流桦信茶果开发有限公司”后,通过带动又引进台商刘先生在李家创办青龙果蔬有限公司,开发千亩优质梨园;邱先生在余朋利用温泉独资创办特种水产养殖场;吴先生在李家利用冷泉养殖虹鳟鱼等新品种,并进行农业观光旅游开发。目前,台资农业已由单纯的种植业发展到种、养、加结合,多业并举的良好格局,出现了“以台引台”、滚动发展的良好势头。 三是放宽政策,优质服务。县委、县政府制定了《关于鼓励外商在清流投资的特别优惠规定》,坚持“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对台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在税收、用地及收费等方面给予特别的优惠,并在亲属往来、生活、就医、子女入学等诸多方面尽可能提供便利。充分用足、用活、用好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台商投资情况个案处理制度,以项目带政策,一个项目一个政策,灵活处理。农业项目投资周期较长、收益较慢,县委、县政府加大扶持力度,不仅成立了由农业、经作、畜牧等有关部门技术人员组成的农业科技专家组,巡回到台资农业企业指导、服务,还尽力帮助台商解决具体困难和问题,如协调银行贷款,借给财政周转金等,帮助台商渡过难关,使台资农业在我县留得住、能发展。 四是优化环境,促进发展。“栽下梧桐树,引得凤凰来”。我县十分重视软环境建设,积极为台资农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①制定了《加强外商投资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对台商到我县兴办台资企业,由县招商领导小组召集相关部门实行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理有关手续,并由外经部门派出专人为台资企业的批办提供全程服务。②宣传、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及国务院《实施细则》、福建省《实施办法》,及时、认真受理台商投诉案件,依法维护台商及台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在桦信茶果开发有限公司、青龙果蔬有限公司等台资企业设立公安派出所治安执勤点,负责台资企业的治安维护工作,为台商提供安全、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③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增强全民开放意识,树立敢于、擅于借助外力发展自己的新观念,形成“亲商”、“安商”、“富商”的人文环境,营造感情招商、环境留商、发展兴商的良好氛围。随着海峡两岸先后加入WTO,两岸的农业合作与交流将更趋密切。我县要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大对台湾资金、技术、品种的引进力度,力争经过“十五”时期的努力,把我县建设成为山区明台农业合作的重要基地,促进清流农业的大发展。 作者为中共清流县委书记 责任编辑:黄元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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