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辖20个乡镇办事处,917个村(居),总人口135万人,其中农业人口102万人。近几年来,我们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紧紧围绕平安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从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维护农民群众合法利益、促进农村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创新思维、依法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等关键环节入手,以村务公开、强化监督为切入点,以加强基层组织法制建设为保证,以此推动依法治村、民主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群众对村务公开依法治村工作的满意率达到了95%以上,全市上下形成了干群同心干事创业,凝心聚力致富奔小康的良好局面。2004年,全市农村上访案件下降80%,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18亿元和3923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2%和13.1%,是近十年来增幅最高的一年;也是全市社会发展中最稳定的一年。我市先后荣获“全省村民自治模范市”、“全省村委会建设先进市”“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市”等荣誉称号。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落实“四项民主”,确保村务公开工作高起点运作 近几年来,我们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深化改革和加快发展推动“三农”问题的解决,在全市形成了风正气顺心齐的局面,干部群众依法办事的观念得到了强化,农村基层班子战斗力明显增强,社会政治稳定。在推进农村各项工作的实践中,我们感到基层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成为一个越来越重要的课题,尤其在农民群众法制观念明显提高,一些潜在的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给全市“平安建设”造成一定的隐患的形势下,能不能做到依法规范村务公开,实行民主化法制化管理,成为制约农村稳定与发展的一个最基本、最尖锐、最重要的因素。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要想使农村各项事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就必须在不断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的同时,健全农村依法治村体系,加强农村法制建设。实施村务公开、依法治村不仅是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调动广大农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切入点,而且是解决农村各类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好办法,是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点环节,也是加强农村“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抓手。为此,我们先后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在全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并层层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为工作的全面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法律保障。实践证明,只有坚持依法建制、以制治村,使村务公开贯穿于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整个过程,才能够把农村的各项工作做好。 依法选举,保障农民群众的基本民主权利。 民主选举是村务公开的前提。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时,我们把民主选举作为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制定了《——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组织指导村委会的换届选举。依法治市办将村委会换届选举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村干部任职条件、候选人产生的办法、选举程序等内容制成宣传提纲,并及时引发下村,向群众公开,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此外,我们市、乡两级抽调有丰富工作经验、法制观念强的同志组成换届选举督导小组,指导各村好“四权”、严把“五关”;确保了选民参选率和选举一次成功率,尊重和保障村民的推选权、提名权、选举权和罢免权,保证了村民基本民主权力的落实。 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载体的民主决策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决策权。我们把民主决策作为村务公开的牛鼻子来抓,依照《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建立健全了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大会制度,凡涉及村民和全村利益的重大事项,一律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使村级决策更加合法化。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我们相继推广了农村热点问题“质询制”、村务大事决策“卡询表决制”等具有首创意义的做法。热点问题当众现场质询,村干部当场依法解答,质询的过程既是依法公开的过程,又是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过程。在重大事项决策前,全市各村普遍发放征求意见卡的方式进行表决,既让群众充分了解村两委的意见,又充分行使自己的合理权利,使每项决策都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如岳家庄乡岔河村统一印发了村民自治登记表,组织村民对村两委的重大决策进行表决,实行民主决策。2002年投资25万元,硬化东西岭主街道路面4500米,治理河道3000米,修筑拦水坝10座,2003年投资20万元建成大口井一处,这些项目,都是在得到村民认可的基础上顺利完成的。 建立以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参与权。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是村委会组织群众自治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对于加强依法治村,提高村务公开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使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规范实用,与时俱进。我市、乡两级成立专门机构,指导各村遵循合法性原则、切实可行原则、易操作、既约民又约官原则,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对《章程》、《公约》进行了修正,并下发到户,让村民人人明白,严格执行,做到内容更加规范、更加完善、适用性更强,真正起到了既约官又约民的作用,使村级管理走上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章程》、《村规民约》的修订,既是村民学习法律、法规、政策的过程,又是自觉运用法律管理村内事务的过程。每年我市各村都以村民自治小组为单位学法,开展活动。比如:我市东都镇南鲍村将“平安家庭户”评选,写入村民自治章程,在全村形成了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良好氛围,促进了村里的社会稳定。 建立以村务公开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监督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监督权。在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坚持求真务实,抓热点、攻难点、保重点,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政务、村务、财务、干部廉洁自律等“七公开”,并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反映,热情接受群众咨询,积极做好依法解答工作。各村也都出台了限时答复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凡是能直接答复的一般7至10天予以答复,对村干部违法问题及时调查并解决纠正。对群众存有误解,或个别人的无理要求,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做好细致耐心的说服工作。村干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依法规范自己的行为,促进了依法治村工作,使一些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依法解决,维护了社会稳定。禹村镇通过推行村务公开,化解了干部矛盾,激发了广大村民学法用法、自觉履行义务的积极性,使困扰该镇长达10年之久的统筹提留难问题得到了依法治理。 二、依法进行4个规范,建立村务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村务公开的实质,就是要在农村建立起一套民主管理、便于群众监督,更有效地实施依法治村的工作机制。只有依法规范,才能保障持续、稳定发展。我们本着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方便运行的原则,着力抓了4个方面的规范。 、依法规范公开内容。我市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村务公开内容进行了依法规范和依法延伸,使村务公开的内容由最初的三大类25项扩大为六大类32项,涵盖了生产经营管理、土地管理、财务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宅基地管理、村干部廉洁自律等农村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管理,做到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向群众公开的,就全部向群众公开,使群众的知情权落在实处。例如,为落实《残疾人保障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我们在农业税征收过程中,采取自下而上层层公开的办法,根据实际情况将税收减免到户,使有关法律法规不折不扣落到了实处。 规范统一时间。我市规定每月15日为全市村务集中公开日,在集中公开的同时,实行全年大事年初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长期性工作按阶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热点问题及时公开。人大、政府认为事关重大,或群众在某个时期最想了解的事项,由村两委按要求予以公开,使村民对关心的事情了解清楚。 规范公开程序。我市依法确定了村务公开“五步走”的基本程序,即村务公开必须经过村委会酝酿确定公开方案、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核把关、实施公开、意见反馈、整理存档。同时,针对不同公开事项,实行分类指导,每个类型制定一套程序,编制一套公开流程图,严格按照程序进行公开,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对重大事项决策等需要群众事先参与、事后监督的内容,规定必须经过预先公开、正式公开、反馈公开等环节。此外,我市还统一规定,在村务、财务公开栏张榜公布的同时,第一、三季度向村民代表会议共识,第二、四季度向村民会议公示。要事先准备好书面材料,如有重大村务要提前交给村民代表议事会讨论,实行决策听证制度。财务要提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查,并报乡镇财务管理中心代管,审核,市直有关部门定期检查公开内容,发现问题随时通报、及时纠正,确保了村务公开的真实性、合法性。 规范公开形式。各村都在民主法制一条街上建立了永久性村务公开栏,对公开栏设立的环境、样式标准都作了统一规范,实现了农民群众看得清、看得明白。为了让群众全程了解、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市人大、政府在全市推广了泉沟镇在村务公开栏中设立“回音壁”的做法,使决策、实施、结果全部实现公开,办理过程、程序、效果得到及时反馈。同时,各村还采取召开村民会议、有线广播或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及时进行公开。 八、完善三项措施,推进村务公开依法治村工作健康开展 1、加强法德教育,提高农村干部群众法律素质是实施村务公开依法治村的关键。一方面强化村民的学法用法的自觉性。我们以法制教育“七个一”工程为载体,广泛开展了以讲好一堂法制教育课,优化民主法制一条街、开展一次咨询服务、举办一场法律知识竞赛、编演一台法律文艺节目、制赠一份法制宣传品、设立一个法制图书教委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七个一”工程,形成了多角度、全方位、立体化的法制宣传教育,使法制宣传进村入户到人,入口入脑入心。另一方面,我们利用市委党校;农广校、乡镇党校等阵地对村干部进行经常性的法制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同时也使村干部认识到村务公开的好处,从而提高了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为全面推行村务公开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