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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基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律师的两点问题的经验交流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国老秘    时间: 2009-5-10 18:54
标题: 基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律师的两点问题的经验交流

尊敬的主持人,尊敬的各位同仁:
    大家好!
    我叫**,**律师事务所主任,来自滨州基层律师事务所。我今年获奖论文的题目是《浅析律师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作用及实现途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确定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再次提出,要把“三农”工作放在重中之重。我省是律师大省,近半数的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在基层。我没有书面发言稿,同时我希望发言的律师不要带着发言稿走上律师论坛。以下主要针对基层律师事务所和基层律师讲两个方面的问题。

    一、着眼根本,服务“三农”

    作为基层律师事务所,所服务的领域大多是农村,所面对的服务人群,大部分是农民,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也大多来自于农业、农村、农民。因此,不可能有大量的金融、房地产、知识产权等方面的纠纷,也几乎没有高端的律师业务。农民是一个勤劳善良的群体,也是一个相对来说的弱势群体,他们的政治、文化地位都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特别需要社会各界的关怀和法律帮助。
    承办涉农案件,特别是涉农集团纠纷案件,因为农民证据意识差,不深入农村、农户做大量细致的调查工作,案件证据链就难以形成;律师没有甘于吃苦、苦于奉献的精神,不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就难妥善解决问题。这类案子费时、费力、收费少或难以收费,可以说“油水不多,汗水不少”。这类案件没有高深的程序及实体方面的法律问题,我相信每位律师都能够做好涉农案件,其关键是能不能不计较个人得失,不计较收费多少,能否乐于奉献,是不是怀着一颗对农民朴素的感情去做。当然,你真正做了几起甚至多起这类案件,而且把案子做到极致,你在广大的农民中就会有良好的口碑,在社会上就会有好的影响,那么还愁你没有顾问单位?刑事辩护案子被告人会不请你?

    二、巧妙借势,加强宣传

    在市场经济及法律服务业激烈竞争的今天,一个律师事务所在推销法律的同时,要注重推销自己,要抓住各种可能宣传自己的机会不放过,借外势宣传自己,往往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这就是说,要注意提高所及律师的美誉度,就会有客户追随。做成功的涉农案件或其他有一定影响的案件,不要案结后就订卷放在档案柜里,要及时写成稿件,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现在媒体对涉农案件也非常关注。
    我们所为博兴县百余户农民办理的劣质麦种坑农案,此案审结后,《法制日报》、《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等都作了报道,并参加了司法部在中国历史博物馆举办的“改革大潮中的中国律师成就展”,在国际上也引起了一定反响,国际新闻媒体称这起案子是“中国开始实行依法治国的标志”。可以说,这起发生在基层的普通的民事案件,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际社会对中国法治环境的看法,提高了我所在社会上的良好声誉,促进了律师业务的全面开展,这与我们积极办理涉农案件及注重宣传是分不开的。
    因此,作为基层律师事务所应积极承办具有社会效益的涉农案件或其他案件,同时,要注重宣传,提升在社会上的影响力,这样会促进律师业务的全面拓展。为“三农”服务,也是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内容。
    以上我讲的内容如果对各位有一点启迪的话,我将十分荣幸。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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