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对策 |
伴随农村改革和农业结构调整的深入,农村出现富余劳动力是必然的经济现象。我市农业人口占总人口74.9%,2000年全市乡村劳动力总数89.9万人其中就业人数84.3万人,占93.8%。如果把隐性失业考虑在内,估算实现充分就业的比重不超过80%,当年全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达18万人以上。我市农村存在大量的富余劳动力,已成为制约农民增收、影响农村稳定的重要因素。如何适应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进一步有序地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变劳动力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显得十分紧迫和重要。 一、 对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制约因素的分析 一是农村劳动力素质低下,是农村劳动力转移的内在制约因素,并将在较长时期内存在。二是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吸纳劳动力能力低下,是制约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直观原因。三是滞后的城市化水平以及城镇自身的严峻就业形势制约着农村劳动力转移的步伐。四是户籍和土地制度制约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五是劳动力市场发育缓慢,中介组织发育程度低。 二、促进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对策 今后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总体上应坚持就地转移为主,异地转移为辅,并更加重视政策措施的配套,予以科学引导。可供选择的对策措施有: (一)进行农业深度开发,在农业内部吸收和容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要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近年我市确立了烟叶等五大农业主导产业,重点发展十条产业链,培育出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烟叶、竹业、蔬菜、莲子、食用菌、果蔬等种植业产业链的完善,劳动密集程度更高,对消化、吸收农村劳动力的成效更显著。要扶持山地和水田农业综合开发。进一步搞好山地和水田开发,可以安排大批的农村劳动力。政策上要加强四个方面扶持和引导:一是搞活国有和集体山地使用权,采取招标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等形式,并辅以税收、信贷照顾政策,吸引个体、私营、外商等经济主体进行规模开发经营;二是加强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综合开发外部基础条件;三是加强种苗、技术、信息支持力度,特别是政府要加大投入;四是鼓励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投资经营农村土地,从事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山地和水田开发技术水平,增强示范、带动效应。要大力发展养殖业,带动发展立体农业,提高农作物复种指数。通过“果、牧、沼”、“稻、莲、鱼”等立体种养模式,以及配套养殖业的饲料基地建设,带动农田和山地提高复种指数,提高土地产出率,吸收更多的劳动和劳动力。政策上要突出对养殖业良种基地、疫病防治体系和加工项目的扶持。 (二)积极发展乡镇企业,不断扩大农村劳动力在乡镇企业就业的队伍。要对现有乡镇集体办企业要加快改制步伐,规范市场运作机制,增强活力。对尚有盈利的企业,继续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联合、转让、承包、租赁等形式,实现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组合。对亏损严重、扭亏无望的企业,要重视债务的清理,理顺关系,采取拍卖、兼并或破产等办法尽早加以处理。对已改制的企业,也要跟踪指导和服务,引导其真正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要引导、扶持乡镇企业广泛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产品结构层次和社会分工中的地位,增强竞争能力。各级政府电子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其它由政府投资面向农村的电子信息服务网,应把乡镇企业纳入重点服务对象,为乡镇企业的生产原料组织、产品销售、技术引进、劳务用工等提供服务,引领乡镇企业重视信息技术应用;其次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中要优先布局乡镇企业密集区域,加大政府财政配套投入力度,支持乡镇企业发展电子商务等现代生产经营模式。要帮助乡镇企业培养、引进人才。政府要加快建立鼓励管理人才、专门技术人才到乡镇企业工作的制度,在有条件的地方,从乡镇企业上交税收地方所得部分划出一定比例建立专项基金,用于扶持乡镇企业人才引进和乡土人才深造培训,促进乡镇企业加快实施人才和科技带动战略。 (三)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加大第三产业对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容纳。我市农村第三产业发展缓慢,农民的生产活动仍以自我服务为主,农村企业生产、职工生活基本上也是以自我服务为主,使很多三产服务混在一、二产业里,没有分离出来,不仅制约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而且制约了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容量。要鼓励农村个体、私营服务业的发展,培育服务农业产业化、服务乡镇企业、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多形式服务产业链。在继续发展农村饮食、商业、交通运输传统模式服务业的同时,积极发展农技服务、农产品流通贸易、农村信息、咨询、金融保险、文化娱乐、法律等农村新型服务业,带动农村一、二产业更快更好发展及农村经济结构转型,同时也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创造更大空间。 (四)加快农村小城镇建设步伐,提高小城镇容纳富余劳动力的能力。今后我市要尽力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推动农村城市化进程。市政府在去年专门制定了我市加快小城镇发展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一些促进政策。在工作落实中,应特别注意四点:一是高标准规划,稳步推进。规划的制定要有超前意识,坚持高标准、高起点、突出特色。如小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公益设施要一步规划到位,至少20年不落后。功能定位要找准,依托自身的优势产业,以培育成农业开发型、工业主导型、交通枢纽型、商贸流通型、旅游休闲型等具有产业特色的小城镇。二是坚持以业兴镇,强化经济基础。把发展小城镇与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乡镇企业、发展农村第三产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培育小城镇经济基础。三是建设资金筹集机制要活。政府主要进行规划和基础性开发,深度开发要通过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国内外投资者投资建设小城镇,供水、排水、供电、环卫及教育、医疗、体育、文化设施建设都可以实行产业化开发经营,道路、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也可以采取市场机制筹资建设。四是管理制度改革要到位,在土地、户籍、财政等管理制度上要敢于创新,用足用活各级发展小城镇的特殊优惠政策,促进经济和人口向小城镇聚集。 (五)合理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大中城市、沿海经济发达地区转移,鼓励农村劳动力参与向国外劳务输出及移居国外。近几年以“打工”方式转移到市外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占有较高比重,这虽然是一种暂时的、不稳定的、过渡的转移方式,但它对缓解我市农村的就业压力,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向异地转移仍然是我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有效途径。各级政府有必要加以组织引导,减少盲目性,提高转移质量。一是加强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和职业技术教育,提高农村中等职业教育的比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置专业课程,提高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二是在农村劳动力外出转移集中区域举办各种类型的农民技术夜校、就业短训班,开展短期职业技术培训;三是引导建立农村劳动力行业协会,开展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的自我保护和自我约束,规范就业行为,提高信誉,如沙县建立的沙县小吃同业公会;四是建立农村劳动力转出登记制度,及时掌握人员去向和从事职业,配合转入地做好计划生育、劳动安全和守法守纪的教育、监督;五是简化对外劳务输出和移民的审批,搞好服务,方便农民到国外就业,增加收入。 (六)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市场经济条件下,作为生产要素的劳动力,必须投入市场,通过市场调整劳动力的增量与存量,实现劳动力流动与稳定的相对平衡。农村劳动力的流动也不例外,今后必须更多依靠劳动力市场的调节。为此应当尽快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一是培育劳动力中间服务组织,加快向农村延伸,开展就业引导和区域性劳务协作;二是加强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多渠道收集和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三是逐步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城乡界限、所有制界限,实现城乡居民身份平等,取消农民进城从事各种经济活动和生活的限制,实现城乡劳动力的双向流动;四是把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纳入政府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在市场培育、就业调控、管理服务等方面统一考虑城乡劳动力就业问题。 (七)建立和完善农村耕地流转机制,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我市农村在完成新一轮土地承包后,农村耕地在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经营权的原则下,各地应细化政策和措施,乡、村集体组织要加强协调,鼓励兼业、外出经商务工和离土离乡的农民依法转让、转租、入股抵押土地承包权,促进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正常流转,逐步集中,这既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也有利于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生产要素的合理配置,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在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方面,国家和省、市已出台鼓励农民进入小城镇就业的政策,特别是我省即将出台户口登记管理一体化制度,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横亘在城乡之间的户籍城墙即将被推倒,农民进城的准入条件大为放宽,为农民进城就业和生活扫除了户籍障碍。在实施中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农民知晓政策,增强进城就业信心,要加强政策执行监督,维护进城农民合法权益。 作者为三明市计委副主任 责任编辑:林运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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