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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初探 [打印本页]

作者: 溪明老秘    时间: 2009-5-9 09:13
标题: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初探
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初探

黄元庚 陈明钦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信息网络化正逐渐向社会各个领域延伸渗透,影响着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它不仅为我国经济增长提供了新的动力和支撑点,而且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为党和国家机关改进工作,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手段。然而,信息网络技术在迅猛发展的同时,也给社会带来了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给我们政策管理和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问题。近期,笔者作了一些相关调查,并对新时期信息网络文明建设提出几点对策思考。

    一、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1、网络文明建设是信息时代网络化的客观要求。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7月17日发布的第八次《中国互联网发展状况统计分析报告》显示,截止6月30日,我国上网计算机数已达1002万台,全国网民总数已经达到2650万人。国外某机构预测,至2001年底,中国网民的数量将达到4000万,并预测5年后中国的网民数量将超过美国,成为世界上网民数量最多的国家。

    从我市发展情况来看,自电信部门开通互联网业务服务后,仅在三明电信一家登记上网的用户就达2.3万户,加之政府上网工程、企业上网工程的相继实施和城镇居民家庭拥有电脑数量的增加,我市上网人数显现逐年递增的趋势。2000年上网费大幅下调后,更为营业性“网吧”提供了大发展的契机,“网吧”这一新生事物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城市的街头巷尾。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全市证照齐全的“网吧”共有147家,其中三明市区、永安和沙县发展较快。营业性“网吧”迅速发展,相应的管理却没有跟上,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新问题。从今年有关部门对网吧清理整顿的结果看,当前“网吧”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在四个方面:一是无证无照经营占相当比例,地下“网吧”有一定市场;二是不少“网吧”服务项目简单低级,导致许多青少年长时间沉溺于聊天和网络游戏,对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长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三是“网吧”业者盲目开张,急功近利,部分社区部分地段“网吧”过多过滥;四是少数“网吧”业者,唯利是图,没有遵守有关规定,在法定节假日外接纳未成年人,有的“网吧”经营者下载一些含有不健康内容的网页供客户浏览,以吸引更多客户,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可以说是网络社会不完全发展的必然产物,有待于通过加强网络文明建设逐步加以规范和解决。

    2、网络文明建设是预防网络犯罪的有效途径。一些道德素质不高的人蓄意破坏网络空间,有的制造、传播计算机病毒,有的剽窃他人科研成果,有的恶意攻击合法网站和其他在线客户,还有的制造、传播黄色垃圾。据有关专家调查估计,全世界网络上非学术性信息中,47%与色情有关,每天约有2万张黄色图片进入互联网。更有甚者,利用自己掌握的娴熟的网络技术盗取他人帐号和密码,实行金融诈骗、盗窃有价证券等犯罪活动。此类案例不时见诸报端。鉴于目前网络空间还不是一个完全的“法制社会”,制裁传统犯罪的法律、法规还不能完全适应它,加强网络文明建设,用道德防线控制和自律人们网上行为,不失为预防网络犯罪的一种有效手段。

3、网络文明建设是青少年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是网络使用的主体,也是网络道德教育的主要对象。青少年正处在身心成长的关键时期,可塑性大,猎奇心强,认识能力、辨别能力、自控能力较差,对网上的一切内容都感到新奇,良莠难分。而网络又具有隐匿性、自由性、开放性、交互性等特点,对青少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诱惑力。调查表明,我国青少年网民中,超过80%主要是在“网吧”上网而认识、了解并熟悉互联网的。进入“网吧”的大中小学生中,仅有20%是上网检索信息、下载软件、收发邮件,80%基本上是聊天或是玩游戏,这其中约有40%光顾过或常光顾色情网站。青少年若长时间泡在“网吧”中,沉溺于网络游戏,热衷于网上聊天交友,甚至穿梭于色情、赌博网站,必然荒废学业,影响其健康人格的形成,甚至走上犯罪道路。极个别沉湎于网络的学生成了只懂操纵机器的“冷血人”,他们“人机”关系“和谐”,人际关系却混乱,人情淡漠,逃避现实,严重的甚至无法正确地感知现实世界。因此,网络的发展为新时期的青少年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加强青少年上网道德建设成为摆在全社会、特别是学校教育工作者和家长面前的一个新课题。

    二、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对策初探

    信息网络化无疑是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面对汹涌而来的信息网络化浪潮,在加强网络法制管理的同时,如何加强上网人员道德教育,建设网络文明工程,已成为各级党委和政府关注研究解决的一个新课题。笔者认为,要把互联网作为一项公共基础设施来管理,不能简单地禁止和限制,加强网络文明建设关键在于对上网者进行正确的引导和规范,对经营者建立相应的长效管理机制和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1、加快立法,强化管理。无论是治理有形的现实社会,还是治理虚拟的网络社会,依法管理都是不可或缺的一种有效手段。近几年,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些规范网络发展的政策法规,但总体来讲,网络管理明显滞后于网络的发展形势。江泽民同志在中共中央举办的法制讲座上强调指出:“要高度重视信息网络化带来的挑战,对信息网络化问题,我们的基本方针是积极发展,加强管理,趋利避害,为我所用,努力在全球信息化的发展中占据主动地位。”这为我国信息网络健康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家信息产业部、公安部、文化部、工商管理局颁布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以及今年6月15日省通信管理局、文化厅、公安厅、工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福建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的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各部门的职责。这些法规和规章虽然制定出来了,但还有待完善和健全,在管理过程中还要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当前要与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有关条款结合起来,禁止未成年人非法定节假日到营业性网吧上网活动。

    2、加强网络道德教育,提高网民道德水准。道德作为治理社会的另一种有效手段,具有法律所没有的灵活性,其对社会生活的影响也更为普遍和深远,因此必须加强网络道德建设,提高广大网络参与者的“网德”。“网德”主要指与互联网有关的文化观念和道德内容,包括上网者及其在网上的思想流露、文化修养、道德规范、道德表现、道德特殊要求、道德潮流和相互间的思想和道德影响等。网络道德教育的核心应是教育上网人员形成“慎独”道德习惯和道德观念,严格规范不文明、不道德的网上行为,倡导文明、健康的网络生活。网德建设应把青少年作为受教育主体,家庭、学校和社会要对他们的网上言行进行正确引导,特别是家庭成员要以身作则,提高自身的网络道德修养,起到示范带头作用。有条件的家长对子女上网进行必要的指导、监督,同时限制子女上网的时间。学校要有目的地启动思想道德“免疫工程”,充分利用班团队会课,引入教育主题,在老师的指导下让学生对学校、社会、家庭中出现的一些普遍现象和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进行讨论,阐述自己的观点,发表自己的见解,引导达成共识,从开始就养成上网良好的文明行为。

    3、“堵”“建”并举,“软”“硬”兼施。“堵”就是在“网吧”的电脑中安装反黄软件,色情网站将无法被打开,含有黄色内容的文字、图片、音像等内容将被自动过滤。“建”就是加强我国各类网站的建设,扶持一批重点网站,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播社会主义道德观和价值观,并提高网站的服务水平和扩大服务领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网络生活的需求。“软”就是对网民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增强其网上自律意识。“硬”就是通信、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建立联合执法队伍,将“网吧”市场管理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轨道,坚决取缔地下“网吧”,严肃处理违规违法的网吧经营业者和上网人员。

    4、实行行业自律。在建立健全信息网络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民间管理、行业自律也是加强网络文明建设不可忽视的力量。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网吧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网络安全教育,网吧管理人员要定期向有关部门报告情况。成立网吧从业者协会,制定行业自律规定,出台从业人员自律守则,加强行业管理,自觉维护网络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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