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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三农”发展迫切呼唤金融服务配套跟进 [打印本页]

作者: 沙市秘书    时间: 2009-4-30 23:40
标题: “三农”发展迫切呼唤金融服务配套跟进

                     ——对常德市金融业服务“三农”的调查

                                    聂先明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加快建立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政策性金融相结合,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农村金融体系。而当前“三农”金融服务不断弱化,既不利于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又严重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亟待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
     一、目前“三农”金融服务弱化的主要表现
  (一)机构退出与覆盖缺失并存。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大踏步退出农村市场,农村信用社信用站全部撤销,农村地区信用分社和储蓄所正在萎缩。截止2008年9月末,常德市农村金融服务网点中,机构数比2004年末减少了170个,从业人员减少了348人,分别减少了19%和5%。全市每个银行业网点平均要承担5.4个村、24.99平方公里、0.83万人的金融服务,比2004年末分别增加1.03个村、4.76平方公里、0.17万人。据了解,常德市有少数乡镇是银行业网点盲区,有的地方距最近的银行业网点直线距离达70公里。
  (二)需求旺盛与求贷无门并存。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常德市农村经济产业不断升级,农业生产正由简单再生产转向扩大再生产,农业产业化链条不断延伸,资金需求额度、方式、期限随之发生新变化,但银行业机构“三农”服务供给未能跟进。一是农村信用社为“三农”提供的金融产品单一,担保贷款往往也受到限制,农村消费贷款、票据融资、担保融资、信用卡融资等金融产品在农村还是一片空白,农村信贷的“春放、秋收、冬不贷”的传统模式还没有完全改变,既不利于信贷业务多样化发展,也限制了农村经济的多元化进程。二是农业银行虽然在比较繁华的乡镇还有几个零星网点,但农行对保留的农村网点也进行了职能调整,保留的农业银行农村网点其信贷权限上收,大部分已失去完整的贷款职能,“三农”资金需求难以通过这种渠道满足。三是农发行由于网点少,人力资源紧张,经营战略存在“求大”思想,对千家万户的“三农”贷款服务需求根本无力顾及。
  (三)资金富余与供给不足并存。一方面,作为传统的农业大市,常德市一直是存差行,目前存贷差余额高达238亿元,资金相当富余;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和邮政储蓄转移了大量资金,农村资金分流现象严重。2008年9月末,常德市国有商业银行上存资金余额达129亿元,占全市各项存款总额的比重达22%,邮政储蓄银行存款余额为70亿元,而目前该行贷款余额仅0.5亿元。尽管近年来“三农”投入力度并未减弱,但“三农”贷款需求满足率并未提高,“三农”资金需求没有得到有效满足。
     (四)门槛高设与金融脱媒现象并存。据调查反映,部分县乡地区工、中、建行把“三农”客户视为低效劣质客户,全面实施了贷款退出政策;农行传统信贷政策和农村有效需求无法实现对接,“惠农卡”也尚在试点阶段;农发行商业性信贷准入对象有所限制,贷款一般只支持省市农业龙头企业。在此情况下,部分农村地区出现金融脱媒现象,民间借贷比较活跃,不断成为银行信贷的有益补充。有个人之间相互借贷,用于解决生产生活困难的;有农村种养加工大户向个人融资,用于发展生产的;有农村企业以集资名义向职工个人借贷、通过职工向社会借贷,用于解决企业流动资金或规模扩张资金不足的等等情况。但由于民间借贷处于自发、分散、自由、盲目发展状态,由此引发了不少的债权债务纠纷。
    二、“三农”金融服务弱化的原因分析
    (一)产业弱化是深层原因。农业作为弱质产业,收益率相对较低,受自然条件制约严重,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频率高,风险大。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现象时有发生,受地理位置、自然条件、天气气候、销售市场、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影响较大,加上风险缺乏转移和补偿渠道,农村保险服务工作难以到位,使银行业机构对“三农”信贷投放有所顾忌。如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上半年期间,常德市暴发猪瘟,农村信用社至今对新放养猪贷款心有余悸,致使养猪户元气大伤,仅武陵区农村信用社就因此形成老贷款沉淀130万元。此外,由于信息闭塞,农民很难掌握市场供求行情,在调整产业结构和从事规模种养时存在很大的盲目性。
    (二)经营逐利是根本原因。银行业机构商业化市场运作模式和服务“三农”的政策性职能难以达到有效统一,特别是股改上市银行“对全体股民负责”的经营理念,导致信贷资源配置向高收益、低风险的非农领域流动。相对农业贷款,非农贷款金额大、投入小、回报率高,而小额农贷户多、分散、担保抵押难落实,投入成本大,获利小,利益驱动促使银行业机构对大额贷款投放态度积极。根据目前利率定价标准测算,投放1笔一年期100万元的大额贷款可获得利息收入12.7万元,而投放100笔一年期1万元的小额农贷,可获得利息收入仅多出2万元,加上人员费用、管理成本后远远低于大额贷款所产生的利润。
    (三)考核不公是体制原因。目前银行业机构注重贷款质量考核,实行的贷款包收责任制和终身责任追究制,片面强调责任追究,不注重激励机制的建立,有约束无激励,权、责、利严重不匹配,导致信贷人员产生“恐贷”心理,“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严重影响了“三农”信贷投放的积极性。如某县农行因7000万元消费贷款中出现了仅为0.97%的不良贷款率,4个客户经理受到处分,导致相当部分信贷人员都不愿意积极主动地开展信贷营销特别是“三农”信贷营销。
    (四)担保困难是现实原因。一方面,目前在农村地区能提供符合要求的担保形式不多。难找合格保证人、农民房屋抵押形同虚设、农产品抵押难以达到防范农贷风险要求、农村抵押物交易、流转困难成为“三农”担保的瓶颈。另一方面,抵押评估、登记手续多,一般要经过申请、调查、评估、过户、公证、审批等许多中间环节,收费过高,一次担保需缴纳不动产评估值5‰的评估费,抵押贷款额3.5‰的登记费,而且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要分别登记、按年登记,农村贷款借款人往往难以承担如此高成本的银行贷款,一些有前途的生产与项目只能另谋其他融资途径。
     (五)环境不优是外部原因。目前农村征信制度滞后,社会诚信意识差,逃、赖、废债现象普遍。加之法律不健全,银行业机构债权维护十分困难。少数县乡领导诚信意识不强,对农村诚信建设缺乏正确的引导、支持。如某县一名乡镇党委书记曾在公开会议上鼓动乡镇干部到信用社借款,并按借款额的40%给予回扣。同时,“三农”贷款面对的是千万家农户,素质不高,特别是法律知识、经济金融知识欠缺,有的农户不能正确理解农村信用社的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品牌,将其误以为是政府救济金,利用非法手段甚至暴力强行要贷。在某县一乡曾发生一起3名社会闲杂人员申请小额农户贷款不成而对农村信用社办公场所大加破坏,对办公人员大打出手事件。这一事件大大挫伤了农村信用社信贷业务拓展的积极性。
     三、坚持用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金融服务弱化的问题
  (一)政策跟进。一是加大政策支持“三农”信贷力度。加大农业贷款财政贴息力度,或降低农村金融相关税收比重,取消或降低农村金融机构支农贷款的营业税,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三农”贷款比重。二是建立健全由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金融机构共同承担的贷款损失补偿机制,让金融机构放心支农。三是建立农村政策性保险和商业性保险服务相结合的保险体系,完善对“三农”信贷业务投入的风险补偿机制。
  (二)资源跟进。一是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试点范围,鼓励各类资本到农村地区投资新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银行机构。二是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步伐。通过理顺管理体制,增资扩股,壮大资金势力,健全内控机制,增强支农服务功能,更好地为“三农”服务。三是扩大政策性金融和邮政储蓄支农服务内涵,积极探索、因地制宜创新开发支农模式。四是强化农业银行金融新产品如惠农卡向农村地区的辐射作用,加强“三农”金融产品的创新和开发,为“三农”发展尽量提供更多的服务。
  (三)服务跟进。一是要要拓宽信贷投向内涵。重点支持生态农业、环保事业、旅游观光农业等优质高效及特色农业发展,支持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技能和素质、培养新农民。二是要创新信贷产品。推行农户联保贷款、仓单质押贷款和订单农业贷款;大力发展承兑、贴现等票据业务;积极试办动产抵押贷款,自然人担保贷款,企业互保联保贷款。三是改革银行信贷管理体制。既要加强规范化管理,有效防范风险,又要适应农村特点,保持经营的灵活性,简化“三农”贷款的审批环节,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四是完善信贷激励约束机制,改进现行信贷责任终身追究制度,积极鼓励信贷人员开展信贷营销。对尽职无错或非人为贷款风险应减轻或免除相关责任,以充分调动信贷人员积极性。
  (四)环境跟进。一是改善执法环境。司法部门应对农村金融机构实行法律保护,开展公平执法,切实维护农村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和其它正当权益,避免对农村金融机构的诉讼请求审理、执行软,对农村金融机构被诉的案子审理、执行硬的不公平倾向。二是改善信用环境。争取地方政府主导创建金融安全区,认真落实各项社会承诺措施,建立良好的信用约束机制,加大对违约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惩戒力度,对恶意逃债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联合制裁,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其进行公开“曝光”,同时要加快农村征信制度建设,建立农村信用信息库,大力开展农村信用乡镇、信用村的建设,营造农村地区良好的信用环境。三是改善担保环境。简化农村担保手续,建议取消抵押登记和实现过程中的税费。同时,规范农村抵押物交易流转市场。建立统一的农村抵押物评估、登记中心。
  (五)监管跟进。一是要加强对“三农”贷款投放和贷款结构、形态的监测分析,既要防止农业贷款过度扩张,又要防止非农贷款农业化。加强对“三农”企业集中授信、关联交易和大额贷款客户的风险监控。二是把握防范化解农村金融风险重点,促进提高银行业整体风险防范能力,增强服务农村经济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风险监管,要继续落实持续审慎监管要求,切实加强信用风险监管,促进不良贷款“双降”;改进操作风险监管,巩固和扩大案件专项治理成果;稳妥处置突出风险问题,努力维护农村金融和社会稳定。四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信用文化建设。加强公众金融业务知识宣传,培育和提高金融消费者特别是广大农民的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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