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月10日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实施扩权强县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
从1992年起,我省已先后四次实施经济强县扩权改革。这极大地改善了经济强县的发展环境,激发了发展活力,推动了经济强县的快速发展。从我市情况看,三次经济强县扩权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的加快发展和综合实力的迅速提高,促进了县(市)城乡统筹和经济社会发展能力的增强,促进了行政管理体制和行政效率的优化。目前,我市5个县(市)已全部进入全国百强县。
随着新的形势的发展,省委、省政府从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高度,结合应对全球金融危机的需要,作出了全面实施扩权强县改革的重大战略决策。从强县扩权转向扩权强县,虽几字之差,但其意义和作用效应却大相径庭。实施扩权强县改革,有利于进一步调整理顺市、县政府的权责关系,走上扁平化的行政管理新模式;有利于提高县级政府自主决策、自我协调的能力,加快推进发展方式的转变;也有利于加快推进统筹城乡发展,有效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因此,我们一定要围绕改革发展大局,积极适应新的发展需要,切实增强实施扩权强县改革的责任意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以过硬的措施、务实的作风,将扩权强县改革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把握要求,抓紧抓实扩权强县改革各项工作
具体来讲,重点要在落实好“三个明确”上下功夫:
一要明确指导思想。扩权强县改革涉及市、县政府权力和利益的调整,要防止和纠正错位认识:①担心扩权强县改革会削弱市级政府的整体实力和协调能力;②担心全面实施扩权强县后,县级政府能否管好权、用好权。要站在全局的高度,用发展的眼光,来看待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处理好两对关系:一是做大做强中心城市和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关系。这次扩权改革下放的是县级政府“看得见、管得了、管得好”的具体服务管理事项,对于“重要资源配置、重大社会事务管理、规划管理”仍然由市政府统筹管理;二是正确处理好提高效能和规范运行的关系。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后,县(市)政府要研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责任机制,确保扩权事项的规范运行,市级各相关部门则要加强指导,帮助县级政府部门提高业务水平,确保扩权事项顺利运行。
二要明确改革要求。此次扩权强县改革,按照精简、效能、便捷的思路,从部分强县扩权转到全面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内容更加丰富,工作要求更高。扩权强县改革的总体要求是:按照“减放并举、依法下放、权责一致、提高效能”的原则,以扩大县级政府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为核心,进一步调整和规范市、县两级政府的事权关系,积极探索政府职能转变的有效途径,创新管理方式,提升服务水平,着力提高县级政府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统筹协调、自主决策和公共服务能力,为县级政府全面履行职能提供制度保障。
三要明确扩权内容。1.关于扩权事项。按照全面扩大县级政府管理权限的要求,对各县(市)按照“确需、合理、条件具备”的原则,共计下放443项经济社会管理事项,基中省级事项311项,市级事项132项。2.关于扩权方式。这次扩权事项主要采取三种方式下放:一是减少管理层级,变原由县(市)报设区市再报省为由县(市)直接上报省审批和管理。这类减少层级的事项共下放317项。二是由省以交办方式下放,直接由县(市)审批和管理的5项。三是由设区市通过交办等方式,下放给县(市)审批和管理的,有121项。
三、强化落实,确保扩权强县改革取得实效
扩权强县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系统工程。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市)政府要切实提高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扩权强县改革平稳有序推进。具体要做到“三个强化”:
一要强化组织保障。为加强对扩权强县改革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市政府成立市扩权强县改革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跟踪改革进度、协调解决扩权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督查改革落实情况。各县(市)政府也要建立相应组织机构,健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扩权事项的衔接和落实,确保扩权改革加快推进。
二要强化协调指导。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与各县(市)的沟通衔接,认真履行职责,继续帮助和支持各县(市)发展,确保扩权改革依法有序推进,顺利实施。要加强对扩权后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要通过扩权强县这一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创新管理办法,提高行政效能,做到真正方便企业和群众。
三要强化责任考核。扩权强县改革需要市、县合力推进,重点是落实两个层面的责任:一是市级部门要及时放权、全面放权,要帮助县级有关部门与省对口部门衔接,尽快落实省级部门放权事项,加强业务指导,使授权事项放而不乱、管理有序;二是县级政府要管好权、用好权,要领会政策、吃透精神,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落实放权带来的责任、要求和标准,确保扩权事项在今年4月底前有效运行。为便于市与各县(市)间的及时沟通和在重大问题上的协调一致,对省直接下放的审批事项,各县(市)在直接上报省有关部门审批的同时,也要报市有关部门备案。对于责任落实情况,监察等部门要积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改革工作协调小组要于4月下旬对扩权强县改革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查,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