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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政协工作规律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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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大明老秘
时间:
2009-4-14 09:40
标题:
政协工作规律刍议
中国近年来的发展,使政治更加文明,经济更加发展,人民生活更加殷实,这都是有目共睹,举世公认的。政协在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人们都认为继上个世纪50年代后政协的第二个春天已经到来。各地各级政协热情高涨,在实际工作中勇于开拓,大胆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努力探索政协工作的规律,推动政协工作再上新的台阶。本文结合实际,对政协工作的规律作一初步探索。
规律是事物运动发展过程中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联系,它是客观的,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又是可以认识,可以利用的。我们办任何事情都要从客观实际出发,从中找出其固有的而不是主观臆造的规律性,作为我们的行动指南,做到按客观规律办事。
政协的规律是政协的本质的必然联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指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过去发挥了重要的历史作用,今后----将进一步发挥它的重要作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政协的章程中也明确规定,政协“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由此可以看出,政协首先是建立在民族主义、爱国主义基础上的一个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统一战线性是人民政协最根本的属性。从理论上讲它是超越一切党派、团体和时空的,它以追求祖国繁荣、追求祖国统一为最大目标。政协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人民政协作为这一基本政治制度的载体,沟通了执政党、参政党、权力机关、执行机关的关系,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政协为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社会各界参与国家管理、参加政治生活提供了一个高规格的平台,从而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体制。作为民主政治的象征,决定了政协在我国政权体制——共产党执政、人大立政、政协议政、政府行政——中的特殊角色和地位,成为我国政权架构体制的一部分,得以同党委、人大、政府并列而为中国政权机构的四大班子。
政协的这种特殊的角色和地位,决定了政协任何基层组织都必须从构建“和谐”、形成“合力”、“活跃”氛围入手,才能履行好政协职能,才能有所作为。
一、构建“和谐”
在中国的政治架构体系中,政协是唯一不能独立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对国家政治经济产生影响的系统。党委领导,在现实中,它可以离开政协,直接行使领导,决策,指挥权;政府行政,也可以离开政协,直接行使行政执行权;人大用权,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离开政协行使其权力。即三大家都可以离开政协开展工作。只有政协,其三项职能的履行,无一不需要其他系统的支持和配合才能发挥作用。按政治协商的规定,重大事项都要协商在党委决策前,人大通过前,政府执行前,然而未经协商的“决定”、“通过”、“执行”是否有效,政协无权否决,反对或者抗议也常常是苍白无力的。更何况“重大事项”的界定权不在政协,是不是“重大”,还得由别人说。这就导致了政协协商权的被动履行。就民主监督而言,也只能通过党委、政府、人大才能最后发挥作用。 参政议政更是如此,无论你参得多么精彩,技高一筹,也无论你议得多么独到,一针见血,最后是否采纳,都在执政系统。因此,如何处理好与党委、人大、政府的关系,得到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构建和谐的政治环境,对政协来讲至关重要,它是政协开展工作,履行职能的前提。只有构建了这样的和谐,才能让党委支持政协履职,政府欢迎政协履职,人大配合政协履职。反之,政协必将寸步难行,一事无成。
形成和谐的政治环境,主要是靠执政党的开明,靠民主政治进程的不断推进,而政协发挥主观能动性的主动作为,将成为政协改善履职政治环境的关键。
首先,政协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确保党在人民政协的领导地位。这是政协工作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也是做好政协工作的关键。政协党组和政协委员中的中共党员,要自觉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保持党员和党组织的先进性,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在工作中起到政治核心和政治表率作用,认真贯彻党的统战方针政策;政协组织要善于把握党委意图,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履行职能;遇到重大问题、事项和活动,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汇报,自觉置于同级党委的领导之下。
其次,要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合作共事,巩固同党外人士的联盟,更加主动地同民主党派成员、各族各界人士交真心朋友,注意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更加搞好团结合作和政治协商,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参政作用。
第三、要坚持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深入研究多党合作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实践中的新经验、新做法,注意研究和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绝不向政权机关过渡,绝不有西方多党制和议会制倾向。
第四,要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的沟通与联系,政协做到与其他三套班子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要通过“三化”建设,使这种联系和沟通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稳定的和谐。
二、形成“合力”
有人说,政协是“弱势群体”。仔细想来也不无道理。在中国整个政治架构中,政协不是执政系统,也不是权力系统,没有物权、事权、人权,有的也许只是一个不具刚性的“话语权”(即协商权、民主监督权、参政议政权),其任何职能的履行和作用的发挥,都要通过或借助于其他“强势”系统。然而政协也有其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优势,如人才荟萃,智力雄厚,代表性强,信息量大,位置超脱,视界宽阔,下通各界,上达中央。它有名正言顺的三大职能,在我国政治生活中有确定的崇高的政治地位。这些优势如果运作得好,必将产生一股强大的无形力量。即要充分发挥政协自身优势,把政协工作融入党政工作中心,团结和集聚社会各种力量,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推动民族复兴、祖国繁荣大业的发展。
一是要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领导,让党委成为政协工作的坚强后盾。首先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政治方向,在重大政治问题上和中央、同级地方党委保持一致,在此基础上,政协干什么事,都不会让党委忌讳;其次,要充分发挥政协党组的作用,自觉维护同级党委的核心领导地位和作用,要积极支持、认真贯彻同级党委的决策、方针、政策,让党委感到政协有所作为;再次要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开展协商、视察、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工作,努力做好凝聚人心、化解矛盾、协调关系的工作,主动为党委分忧,让党委感到政协可信赖、可依靠。只有这样,才能争取到党委的领导、支持和重视。
二是要努力取得人大的协调配合。政协的构成除中共外,由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是由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组成的。主要是一些专家学者,知名人士,各族各界的代表人士,政协的设置为精英治国提供了一个平台。然而精英治国在我国的政体中还只能间接地实现。人大则不同。人大制度的是我们国家国体的所决定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制度的实施确保了人民当家作主,为民主治国作了制度上的保证,是平民治国的一个平台。人大在法律法规的制定,国家行政权、司法权的监督上都有其法定的职责,对很多重大的问题都有最后的否决权。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等职能的履行常常和人大有着密切的联系。因此,政协应主动与人大沟通、协调,取得共识,在一些重大问题上要主动取得人大的支持配合,才有利于参政成果转变为党政的决策成果。
三是要得到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支持与配合,让政府成为政协开展工作强大的物质支撑。政协工作的主要对象就是政府系统。大量参政议政都要靠政府系统去落实,转化为现实。政府主管国家财政,政协的任何工作都要靠政府提供物质保证。
四是要得到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及政协委员的支持,让他们成为政协工作的群众基础和智力支持。各民主党派是人民政协舞台上的“主角”,发挥各民主党派组织在政协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是人民政协搞好大团结大联合的重要环节。因此,政协在与各民主党派共事中,要经常联系沟通、多协商,不断增进彼此间的了解和理解,使政协真正成为各民主党派政治协商和参政议政的场所。政协要对各民主党派人士一视同仁,竭诚合作,坦诚相见,认真听取他们对党和国家及地方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以及社会生产生活中存在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党政部门反映,畅通民意渠道。
五是要充分发挥政协全委会、常委会、主席会、专委会(含地区委员小组)的作用,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政协只有充分利用这五方面的力量,形成合力,才能有效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
三、“活跃”氛围
政协发挥作用,主要是参加政协各组成单位、各族各界的政协委员发挥主体作用。政协委员参加政治协商、开展民主监督、积极参政议政,靠的是爱国主义精神和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即所谓“天下兴亡,匹夫有责”,除了可以获得一定的荣誉、一定的政治满足感外,都是义务服务,别无他图。因此,如果没有一个宽松和谐的政治环境,生动活泼的政治氛围,不能愉快、安全地贡献自己的才智,有多少人愿意作傻事?因为参政即是干政,在一定程度上总是要冒些政治风险的,尤其是在中国政治生活中那些曾经非左即右、棒子棍子帽子满天飞,无数骇人听闻的事,至今尚令人记忆犹新、心有余悸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宽松活跃的议政氛围,政协委员们只能或噤若寒蝉装聋作哑,或不着边际顾左右而言他。这种政治协商,不过是见风使舵、一片附和,与啦啦队无异;民主监督也必将是得过且过、无关痛痒、敷衍塞责;参政议政,自然也是不切实际、无关宏旨、无足轻重、可有可无。政协何以与执政党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互相监督?那时政协就名存实亡,也没有必要“长期共存”了。然而政协的存在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现实的选择,政协还必须也能够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一是政协领导不要有架子。政协是凝聚人心,集中民智的地方,是群言堂,不是一言堂。“群”言否,关键是要落实“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切实尊重和保护委员的民主权力。这就需要政协领导放下架子,虚心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听取各种不同的意见,不打棍子、不抓辫子、不戴帽子、不挖根子、不装袋子,不无限上纲上线,原则问题上要分清是非,但绝不在细枝末节上纠缠。求大同存小异。鼓励委员说真话,报实情,谏诤言。要通过委员接待日,靠真挚的问候、亲切的话语,平易近人的人格,靠对委员高看一眼,厚爱三分,拉近政协领导与委员之间的距离。只有这样,才能够让大家在一起畅所欲言。政协领导要尽量走访委员所在单位,与委员所在单位领导沟通,鼓励支持委员理直气壮地参政议政,把荣誉和责任统一起来,充分发挥在履行职能中的主体作用。只有营造了良好的民主氛围,畅通了民主渠道,才能使委员建言立论,尖锐鲜明少些顾忌,务实精简多些新意,提高参政效果。
二是政协领导要有集智艺术。放下架子也许可以听到一些真话实情,但未必能激发创造,集中智慧。政协不只是反映意见、沟通信息的渠道,更是参政议政,研究解决现实问题的智囊团。集智是一门艺术。要运用好开会艺术,对会前的热身,议题的控制,会议的推动,领导讲话的先后时间等要注意把握。要运用一些诸如头脑风暴、智力激荡的方法让委员暴发出创造力。要组织精兵强将多搞调查研究,多出精品提案、精品调研成果。
三是政协必须全力促进参政议政成果的转化。如果政协的议政氛围活跃了,委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但是政协委员的提案、社情民意,协商、监督的发言,调研成果得不到尊重和落实,必然会严重挫伤委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因此,政协务必高度重视参政成果的转化工作。要加强“三化”建设,把政协委员建言献策的落实转化用制度来保证。
常有人说,政协工作从总体上是“有章可循,无法可依”,“无规律就是政协工作的最大规律”。这话未必有道理,也未必没有道理。但是构建和谐、形成合力、活跃氛围,应该说是任何一级政协组织都必须要遵循的。反过来,没有和谐、形不成合力、没有活跃的议政氛围,政协的工作必定开展不起来。从这一角度说,这三点是否可称为政协工作的规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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