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法院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将党的绝对领导贯穿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化争当全省法院高质量司法领跑者实践,不断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向纵深发展。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年以来相关工作情况
(一)筑牢政治忠诚。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两个坚持”专题教育、“两个确立”主题教育,先后出台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年”*条、“政治忠诚筑魂工程”*条、“政治建院铸忠诚”引领行动*条,采取政治忠诚剖析等措施,教育引导干警思想上高度认同核心、政治上绝对忠诚核心、行动上坚决捍卫核心。始终坚持理论武装,通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员政治轮训、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研讨等措施,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以新思想定向领航、向新思想寻策问道;党的二十大召开后,迅速出台《关于围绕“四个结合”“四个维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实施方案》,以“二十个一”活动推动学习贯彻见行见效。始终坚持党建引领,细化党组领导党建责任清单,实施基层党建“书记项目”,开展“一支部一特色一品牌”创建活动,“学习路上廌先锋”获评全省法院党建创新优秀案例三等奖。
(二)严守政治规矩。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深入贯彻政法工作条例,出台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主动向党委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举措等工作*余次,确保法院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行。开展“l党影响怎么看、全面sq怎么办、忠诚干净担当怎么干”大讨论,对网络平台、文件资料书籍等进行痕迹清理,确保全面肃清**、**等l党影响。坚持“20字”好干部标准,制定实施《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等文件,把政治上过得硬、靠得住的干部使用好;落实轮岗交流,*年以来系统内交流*人,基层法院*名班子成员交流到系统外,选派*余名优秀干警参加“琢璞”计划和各类挂职锻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院党组每年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次以上,在各类媒体发布宣传报道*篇,*件优秀作品在全国、省、市级新闻和法治文化作品评选中获奖,监测负面舆情*件,处置重点舆情*余件,牢牢守住了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
(三)加强纪律作风。压实主体责任,出台《法院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工作意见》,健全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常态化监督机制;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建立运行“三级报告制度”和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定期派发党风廉政季度工单,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件频发,特别是*严重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净化政治生态”专项整改,认真接受市委“一体化巡察”,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坚决刮骨疗毒、挖根除弊。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共填报有情况记录*条,其中班子成员填报*条,占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zy政治局贯彻落实zy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的具体办法》,推出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厉行勤俭节约等*大方面*项举措,确保zy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委具体办法落实落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年以来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人。
(四)整治顽瘴痼疾。针对法院存在的突出问题,法院在2020年即集中开展案款发放管理、破产管理人选任、**特权行为“三大专项整治”,强力破解顽症点。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聚焦“违规经商办企业”“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法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6+3+3”顽瘴痼疾,以“定台账、定目标、定时限、定措施、定责任”实施挂图作战、推动彻底整改;共出台抓源治本、常治长效的管理制度*项、指导文件*份,执行案款管理等特色经验受到zy督导组、省驻点指导组的充分肯定。*年,法院党组将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单”,制定《关于常态化开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安排》,明确*项具体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下发督察通报*余份,形成《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负面清单》《关于加强干警“八小时之外”监督管理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成果。
(五)严格公正司法。坚持把公平正义作为价值追求,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精心提供公正高效的司法产品。大力实施“审判质效提升工程”,常态化开展“争先进位季季评”“办案之星”评选等活动,在审执领域全面推行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激励干警办好案、多办案、快办案。*年至*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件,审执结*件;今年1至4月共受理案件*件,审执结*件,同比分别上升*%和*%;一审判决案件被改判发回重审率连续三年位居全省第一位,二审服判息诉率连续两年位居前两位,去年有*项审判执行质效指标位居全省第一位。完善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出台深入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条意见,配套制定院庭长办案管理规定、“六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三研三评”机制等内部制约监督规范*余项,细化办案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履职行权追责有章可循。大力实施“精品案例战略”,*年以来共*篇案例被《人民法院案例选》等国家级案例载体录用,*篇案例在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中获奖。其中,*篇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六)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服务大局作为中心任务,紧扣市委各个阶段重大决策部署出台服务保障文件*余份,形成供党委政府决策参考的调研报告、司法建议*余份,受到市级以上领导批示肯定*余次。实施“营商环境提优工程”,持续推出*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计划,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国际商事法庭,联合高校成立涉外司法研究中心、金融司法研究中心,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在*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均位居第一位。坚持把维护和谐稳定作为使命责任,深入开展扫*除*专项斗争,依法惩处损害群众权益的“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各类刑事犯罪,扎实开展“涉诉*访突出问题攻坚化解年”等系列行动,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体系。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根本立场,全面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提档升级,深入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问题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织密扎牢民生司法保障网。近年来,全市法院政治生态逐步巩固和优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贡献度和社会评价持续提升。*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原因剖析
近年来,我们在强政治、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对照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院党组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方面
1.在理论学习的形式和效果上还存在差距。院党组能够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江苏代表团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但理论学习往往“面上学”多,而“深入研”少,深层次研讨交流不多,与“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特别是对新思想蕴含的强大思想伟力,开辟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境界,展现的“两个结合”理论品质,彰显的鲜明实践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贯穿的坚定信仰信念、鲜明人民立场、强烈历史担当、求真务实作风、勇于创新精神等方面,还未完全做到真学真懂,尚未真正形成高度的思想自觉和理论自觉。
2.在深刻掌握思想体系的广度和深度上还存在差距。院党组能够认真落实学习制度、学习纪律、学习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但理论学习的拓展性、延伸性、追根溯源性等方面尚有欠缺,一定程度上存在实用主义倾向,往往与法院工作联系紧密的就抓得紧一些,与法治建设关系稍远的就抓得松一些,从整体上读懂吃透、从体系上全面掌握做得不够到位。如,对*法治思想、高质量发展、全面从严治党等内容花的功夫相对较多,而对于军事、国防、外交等学习相对较少,导致班子整体理论素养有一定的局限性,在推动法院相关工作时往往不能站在更高层次、更多维度来思考和统筹。另外,中心组的学习示范效应不够明显,班子成员对分管部门的学习监督和指导不够,对学习效果进行科学有效评判和监督手段还不够丰富,导致一些部门的理论学习不经常、不主动、效果不佳。
3.在学用结合上还存在差距。院党组能够积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推动法院发展,但理论创造性进入实践环节还存在转化不快、成果不多、标准不高等不足之处,特别是在牢牢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方面,对“六个坚持”领会还不够深刻,对党创新理论的道理学理哲理掌握还不够彻底,在运用理论破解难题、推动法院发展的思路还不够宽,没有完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深化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的有效措施办法。另外,从党组、党组中心组两个学习阵地看,形成的有份量的学习成果还不多,这也充分说明院党组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二)在加强政治建设方面
1.政治功能仍需持续增强。在党组领导核心作用上,院党组不断提高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能力,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及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在法院得到贯彻落实,但也存在党的全面领导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的问题。如对审判执行、司法改革、意识形态、干部队伍、党风廉政等领域投入精力较多,对党管基层党建、党管经常性思想教育、党管文化建设等方面研究推动不够,导致相关工作拿得出、过得硬、有影响的成绩成效不多。在执行民主集中制上,有时发扬民主不充分,听取基层法院和部门的意见不广泛,有时实施集中不坚决,决策中还或多或少存在“决而未立行”和“行而不到位”等情况。在党组党内政治生活上,“炉火”还不够旺、“辣味”还不够足,对自己批评的多、对别人批评的少,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还不够强。
2.政治能力仍需持续磨砺。院党组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但在督促党员干警全面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等方面做得还不够。如,在推动工作落地落实时,有时会过多地从法院角度考虑,从政治上判断、领悟、执行的站位不够高、视野不够宽、力度不够大,把握大局大势、抓住主要矛盾、推动精准执行还不到位;在分析研判一些具体问题时,有时存在就事论事的简单思维和孤立静止的线性思维,少数干警“一切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的意识不强,忽视政治、淡化政治的倾向依然存在,没有充分认识到法院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体现到具体的司法审判实践中,机械执法办案的情况仍有发生,一些案件在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上还有不足。
3.党建引领仍需持续加力。院党组深刻认识到“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每年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党建工作要点,做到党建工作与审判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党建工作责任层层递减的现象,特别是部分审判业务部门,存在“办好案是硬任务,抓好党建是软要求”等错误认识,部分干警对理论学习、党建工作还存在“只是挂在嘴上”“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的问题,“重业务、轻党建”倾向还未能完全扭转;党建与法院工作融合程度不紧、不实,党建和业务“两张皮”问题依然存在。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上,有的党支部对落实组织生活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流于形式,落实不到位,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职责未能充分发挥。在党建品牌创建上,虽然持续开展了“一支部一特色一品牌”创建活动,除“学习路上廌先锋”等少数品牌外,真正能在全市全省叫得响、有影响的党建品牌还不多。
4.意识形态工作仍需继续抓实。院党组认真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落实“五个纳入”和“四个一同”,构建“党组统一领导、牵头部门整体协调、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全体干警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但随着网络化、信息化的不断发展,意识形态工作要求更加严格,难度也不断提高,有时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对互联网等新媒体运用不充分,部分法院的官方新媒体有时还存在错别字、敏感信息,部分网站更新不及时,存在“错链”等风险隐患。在依法处置、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工作方面,“三同步”方案有时候针对性、操作性不够强,对舆情生成、发展、演变规律认识还不足,未能探索形成系统化、科学化的有效应对处置手段;同时,日常开展舆情应对处置方面的模拟训练、实战演练不够。在全面肃清流毒影响上,少数干警还认为是院党组的事、部门领导的事、政工部门的事,有时认为“流毒”与普通干警没有关系,因而在思想上未充分重视、行动上未有力有效落实。
5.干部选拔任用的组织要求与司法工作特点的匹配度仍需继续加强。在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上,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选拔培养工作的意见》要求,40岁以下正科职干部和35岁以下副科职干部的配备应占相应职务层次干部的*/*左右,虽经近几年加大改进力度,但基于法官员额制等司法工作的特殊性,我院年轻干部配备尚未达到此要求。如,法院目前40岁以下的正科职干部*名,35岁以下的副科职干部*名。年轻干部后备力量不足,没有形成良好的梯队结构,影响了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在干部轮岗交流上,仍有个别干警在同一职位上工作满10年的情况,如法院现有执法司法关键岗位*个,共分布在*个审判业务部门,知识产权审判和行政审判等领域因专业性较强交流难度较大。另外,法院系统内与其他行政机关等外部交流不够,有的干部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多岗位锻炼机会不多。在政治考察上,更多的依靠政治体检、考察谈话,对“八小时”之外的政治素质考察较少,在创新考察手段、丰富考察举措等方面缺少探索实践。
(三)在纪律作风建设方面
1.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对照党章、准则、条例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院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履责不严、传导不力、落实不彻底等问题,比如少数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还有不足,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严峻形势认识不深,“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观念还有待深化;一些领导干部还存在“只挂帅、不出征”的现象,对分管部门、联系法院的业务工作关注更多,对管党治党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关注较少,还没有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责任压力向部门和干警传导的过程中,也存在层层衰减弱化的情况,职能部门作用发挥不够有力,各部门联动落实不够有效,还不能完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监督执纪有待进一步加强。*年以来,全市法院共立案查处*人,其中*人被追究刑事责任;被查处的*人中,*人受到纪律处分,*人受到第一种形态处理,其中仍有十九大以来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甚至有的近两年还在持续发生,这充分说明了法院系统党风廉政形势依然较为严峻,也暴露了院党组执纪监督工作还有薄弱环节。从责任履行情况看,有的领导干部对一些违纪违规问题的苗头隐患见事迟、反应慢,不能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往往等到出了事情才“亡羊补牢”;少数领导干部还有“老好人”思想,不愿拉下情面“唱黑脸”,有时从保护干部、关心干警的角度出发,对一些单位和个人谈话提醒较多,较真碰硬问责相对较少;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还有不完善的地方,不愿管、不会管、不想管、不敢管的问题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党风廉政教育形式不够丰富,走心入脑的效果还不够突出。
3.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院党组始终绷紧从严从紧这根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但从实际效果看,整治“四风”还存在短板、弱项。比如,院党组在制定一些事关法院全局发展的政策文件时,听取基层干警的意见建议还不够充分和广泛,有的政策文件脱离实际、含金量不高,导致贯彻落实的效果不符合预期;一些党员干部执行zy八项规定精神还不够严格,自身要求有所松懈,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有所淡化;少数领导干部司法政绩观不够端正,追求显绩大于潜绩,注重纸面考核数据、忽视实际效果,看重对上多于对下,强调成绩多于问题,注重结果多于过程;会议召开多、效率低的问题仍然存在,会议参会人员多、应景表态多、长话套话多等现象没有完全杜绝。法院领导对基层法院和分管部门的指导不够有力,平时挂钩联系多数是落实规定动作,调查研究找领导干部多、找普通干警少,听汇报多、看实地少,看“门面”多,看“后院”少,导致对基层情况和干警思想的掌握若明若暗、不深不透。
4.服务群众有待进一步优化。平时调查研究大多以走访企业、代表委员等形式为主,深入到群众中实地了解情况比较少,扑下身子拜人民为师方面做得不够,还没有真正做到常态化“面对面”聆听民群众意见建议,导致推出的司法举措效果一定程度上受限。如,这两年我们虽然持续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但随着活动的常态化开展,有趋于形式化的倾向,党员干警带着感情主动联系和服务人民群众做得不够,从社会反映来看,法院立足职能积极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成效体现不明显,真正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成果不多。又如,我们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和一站式建设,在司法便民利民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依然存在网上立案、网上缴费、跨域立案等诉讼服务渠道不畅等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以上问题,充分说明我们还没有把工作真正做到群众心坎上,离人民群众的愿望和期待还有一定差距。
5.担当作用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领导干部随着任职时间和工作阅历的增长,考虑个人荣辱进退、人情世故多了,一门心思干事业的精神有所下降,有时面对繁重任务、棘手问题,存在一定程度的畏难情绪和应付心态,缺乏奋发有为、主动作为的激情。一些条线在工作推进落实上还存在重部署、轻落实、要求多、指导少的情况,分管主抓的工作到底落实得怎么样、落实到什么程度、落实责任和压力有没有传导下去、具体落实中遇到了哪些困难,有时关注、跟踪的还不够,缺乏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的狠劲,导致一些工作在落实效果上打了折扣。此外,一些党员干部缺乏强烈的本领恐慌和知识恐慌意识,审判一线缺乏专家型、复合型法官。这些问题,都需引起足够关注。
(四)在严格公正司法方面
1.执法办案质效还有弱项。近年来,院党组持续深化“争当全省法院高质量司法领跑者”实践,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去年全市法院虽有*项核心审执指标居全省第一,但客观分析也是“稳”中有“忧”、“进”中有“危”。如,一审服判息诉率、改判和发回重审率等质量指标长期在全省法院占优势地位,但结案件平均审理天数等效率指标长期处于中、下游位次。出现这些问题,虽然客观上有人案矛盾突出、疫情冲击影响等原因,但主观上的因素是占主导的,不同程度反映了执法办案力度不够、破解司法难题的方法不多、严格公正司法效果不好等问题,依然需要加大力度予以改进。
2.司法制约监督还有不足。近年来,院党组加快推进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配套制定院庭长办案管理规定、“六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三研三评”机制等内部制约监督规范,在建章立制层面初步打造了科学规范的审判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司法公信力持续提升。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在制度落实方面,精准化落实不够到位,考核不力、问责不严等问题仍然或多或少存在;在智能化管理方面,重点案件的智能化监管机制不够健全,渠道较为单一、标准不够统一、识别不够精准;在审级监督方面,中院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民商事速裁和民商事审判部门、不同审判部门之间对案件发回重审、改判的标准不统一现象仍然存在,统一法律适用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3.公正司法感受度还有短板。近年来,院党组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履职尽责,创新一系列为民谋利、为民办事、为民解忧机制,但人民群众对“公正与效率”的社会评价与法院自我评价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偏离。如,近几年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核心指标中,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执结率、终本合格率、执行*访办结率均达到了100%,从法院角度看可谓“实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但离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基本解决执行难”还有较大差距。又如,司法实践中“程序机械主义”“程序空转”时有发生,一些案件处理过程中机械“按程序办”,没有为诉讼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导致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和信访不止,很大程序上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感受度。
4.能动司法效能还需提高。近年来,院党组深化能动司法实践,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等出台了一系列司法文件,但落实的效果还没有充分显现。如,两级法院推动设立的涉企多元解纷平台有*余个,但还存在“联而不动、对而不接、接而不畅”等现象,如法联商会商事调解中心成立至今,案件分流功能发挥有限,*年收案仅*件,调解成功仅*件。另外调研发现,部分企业反映法院案件审理时间较长,不利于经济纠纷的及时解决和企业合法权益的保护,还有个别基层法院反映部分企业对法院频繁进企走访活动颇有微词,认为不仅不能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反而带来了一定的困扰。这些,都值得我们深刻反思,认真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5.司法创新力度还需加大。近年来,院党组大力实施“改革突破创优工程”,打造了“物联网+执行”“法官+工作站”等司法创新“盆景”,但与南京、苏州等省内法院和省外一些法院相比,还存在创新亮点数量少、覆盖面窄和知名度不高等问题,还远远未形成靓丽的“风景”。尤其突出的是,针对破解司法难题的创新力度还不强、创新举措还不优,如在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上,多元解纷效果不够显著:法院内部推动多元解纷积极性不够,部分法官认为诉讼外调解是人民调解组织的职能,法院过多参与指导推动超出法院职责范围,影响法院自身审判执行工作;多元解纷合力尚有不足,律师及其他专业人员等解纷力量的作用需要强化;调解员力量相对薄弱,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以上诸多原因导致地区多元解纷平均调解成功率约*%,相较于深圳等先进地区*%的成功率有较大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认真反思根源,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理想信念还不牢固。当面,法院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个别领导干部没有真正做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没有真正读懂“两个确立”的历史必然性、现实必然性、时代必然性,没有真正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方法论学到家、用到位,没有紧跟理论创新步伐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科学内涵和核心要义,以致影响了以知促行、以行促知、知行合一的效果,不能把理想信念、为民情怀、党性原则、纪律规矩等学习成效转化为提高政治能力、做好司法工作、推动法院发展的生动实践。
二是党性修养还不深厚。少数班子成员在党性修养上有自我懈怠、自我放松倾向,没有严格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提升党性修养、理想信念和道德境界,仅满足于不违规、不触线、不出事,在带头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方面做得不彻底,在持续自我学习、自我净化、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落实得不到位,未能很好发挥党组以上率下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是宗旨意识还不浓厚。少数班子成员考虑问题容易职业化、专业化地从法律角度出发,尚未完全真正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工作导向,没有在思想上真正廓清“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在行动上没有真正落实司法为民、司法利民、司法便民,导致审判执行和群众实践缺少温度、温情,不能准确回应人民群众更加多元多样的司法需求,不能及时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四是管党治党还不得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还没有完全压紧压实,个别班子成员对“永远在路上”的认识不深刻,对“第一身份”的把握不准确,没有真正将“一岗双责”时刻记在心、坚定扛在肩、牢牢抓在手,对党员干警的党性教育、法纪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开展不够扎实,平时的监督提醒落实不够到位,遇到倾向性问题缺乏斗争精神,导致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失之于缓。
五是进取精神还不昂扬。随着司法体制改革和高质量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化,少数班子成员对审判权、执行权运行规律的研究和把握不深不透,还存在守常守旧守成、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遇到矛盾就想绕道,碰到困难顾虑重重,缺乏锐意进取的精神、独当一面的能力,缺乏“争第一创唯一”的劲头、“敢为敢闯敢干敢首创”的精气神,致使一些常态化工作常年上不了水平、出不了成绩,一些基础性工作长期在低层次徘徊,与法院“深化高质量司法、建设现代化法院”的目标定位不相适应、不相匹配。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省委政法委的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是对全市法院政治建设的“政治体检”、作风建设“专项会诊”,也是对全市法院干警理想信念、干事创业精神的“集中补钙”。法院党组以此为契机,认真梳理排查、严肃整改问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一心如磐筑牢政治忠诚。深入实施“政治建院铸忠诚”引领行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认识更深刻、态度更坚决、行动更自觉。牢牢把握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政治原则,严格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确保法院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打赢意识形态领域主动仗,确保牢牢掌握法院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
(二)一刻不停突出党建引领。精心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准确把握“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把理论学习、调查研究、推动发展、检视整改贯通起来,有机融合、一体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抓好党组理论学习、支部“三会一课”、全员政治轮训和经常性思想教育。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深化“一支部一品牌”创建,全力打造具有法院特色、推得开、叫得响的党建工作品牌。
(三)一抓到底强化正风肃纪。深入实施“从严治院锻铁军”固本行动,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锚定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自我革命精神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认真抓好廉政警示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常态化整治审判执行、司法作风等方面的顽瘴痼疾,持续排查整治岗位廉政风险点,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干警,推动政治生态持续优化、全面巩固拓展。
(四)一着不让坚持能动司法。深入实施“法润营商护发展”深化行动,落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版,持续提升“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指标,努力打造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高地”、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优选地”、金融与破产审判“示范地”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标杆地”。深入实施“防险除患保平安”巩固行动,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职责使命。深入实施“诉源治理促善治”攻坚行动,推广“党建+网格工作站”“村干部进法庭”“三微三全”工程、“法官+工作站”等工作经验,促进矛盾纠纷吸附在网格、化解在基层。
(五)一心一意站稳人民立场。深入实施“执法办案优质效”进位行动,坚持“审判质量是司法裁判的生命线”,在统筹把握“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中抓审判,在科学把握审判质量、效率和效果的协调关系中提质效。深入实施“改革创新增动力”培优行动,着重推出“人无我有”的新举措、创造“人有我优”的新经验、打造“人优我特”的新品牌,全面增强法院工作的辨识度、美誉度。深入实施“司法公正感受度”提升行动,巩固拓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成果,把群众满意作为评价执法办案和其他工作的重要标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我们将严格落实此次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查巡查要求,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奋力谱写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新篇章,努力交出一份让党和人民更加满意的司法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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