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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改进和完善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明老秘    时间: 2009-3-30 11:23
标题: 关于改进和完善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
关于改进和完善特约监督员工作的思考
【时间:2008-5-25 21:41:47    点击: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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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春林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中明确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最根本的就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贯彻四中全会精神,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开展监督工作正是实现这三者统一的一种民主形式,它在监督工作中扩大了公民有序的政治、经济、社会参与,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监督机制和体制。
  早在1989年12月30日,党中央发出14号文件,就如何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提出意见,其中第11条规定:要“聘请一批符合条件和有专门知识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检察员、审计员和教育督导员等”。从那时起,聘请党外人士担任特约监督员,就成为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一项具体措施。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发展,党中央十分重视具有中国特色监督机制和体系的建设,一支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的特约监督员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在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从我们调查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全国各地聘请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工作,目前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总体上讲就是还不够规范、不够严谨,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应付性、表面性现象。如何才能真正使已有措施得以贯彻实施,确保特约监督工作健康有序稳步发展?我认为当务之急要在以下几个方面有所突破:
  一、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增强民主监督意识。当好特约监督员的过程,实际上就是不断增强民主监督意识的过程。当好监督员,关键要摆正好位置。一方面,作为政协推荐的特约监督员,是有组织的监督,是政协民主监督的一部分,因此,每一个特约监督员都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开展监督时力求做到公正、合法、实事求是;另一方面,特约监督员又是在邀请单位党委的领导下工作,要服从他们的领导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他们的监督部门开展监督工作。除此之外,特约监督员还要经常把监督工作情况与政协负责联络的部门沟通,如发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或倾向性的问题,应当及时向邀请单位党委、市政协领导反映,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
  二、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据实进行监督。民主监督是一项政策性很强,要求很高的工作,需要特约监督员尽可能直接与群众接触,取得第一手资料,掌握准确的事实依据,公平、客观地分析材料,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提出问题、作出结论。要将特约监督员工作与政协提案和反映社情民意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担任特约监督员了解到的社情民意,及时通过政协向有关部门反映,有些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还可以向有关专门委员会反映,开展一些调查研究,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政协委员担任特约监督员,需要付出大量时间和精力,除奉献精神外,还要处理好本职工作和监督工作之间的关系,做到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三、加强与其它监督机制的联接,完善特约制度。特约工作作为一种新生民主监督方式,是没有掌握权力的监督者去监督掌握一定权力的被监督者,这给特约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工作难度,在实际监督中存在许多障碍,削弱了其作用的发挥。现在特约工作的最主要的问题不是没有法律法规,而是没有把政策法律当回事;不是没有监督机制,而是由于监督制度的不完善,其根本原因是特约工作没有和法律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途径,是在实际工作中,把特约工作与法律监督、党纪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结合起来,扩大国家政治的民主,变单一监督为全方位监督,把公共权力真正监督起来,才能有效防止和纠正权力的异化。
  四、建立特约监督员上岗前业务培训制度,提高监督水平。隔行如隔山,实践证明对一个行业、一个部门、一个单位的总体情况没有比较充分深入的了解,民主监督工作只能始终停留在皮毛表面的层次,很难达到预期目的。所以,业务培训是上岗前必不可少的环节。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五个方面,即:该部门的主要职责、权限;历史沿革、机构设置;主要执法依据;主要业务操作规程以及其他应了解的事项等。
  五、扩大特约监督员的知情权,提高监督实效。俗话说,知情才能出力。被监督单位应主动定期采用书面或会议形式向特约人员通报近期工作情况,本部门业务的有关法规、重大决策的制定及贯彻执行情况应及时向特约人员通报,积极支持特约人员开展调研工作,提供必要的调研经费,切实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特约人员的监督创造条件。对重大事情邀请特约人员跟踪监督,积极将监督工作介入事前、事中、事后的各个工作环节中去,促进政府形成一个开放的政务体系。因此,建议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与聘请单位协商,根据专项监督的具体目的和要求,明确列出特约监督员的知情范围与形式,以此确保使特约 监督员的知情权落到实处。
  六、建立与新闻媒体的紧密协作制度,扩大监督影响。各种新闻媒体要加大对特约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播电视要在黄金时间,报纸、杂志要在一版显著位置开辟专栏,对特约工作不定期地给予宣传,以达到轰动效应。尤其要将特约人员的电话、联系方式在当地电视台、报刊上公开,加强特约人员与群众的联系,形成广泛的监督信息网络,及时了解到社会动态,群众所想所怨,使特约工作深深地根植于人民当中。同时,特约监督员还可以以协商讨论、批评建议的形式开展工作,也是民主监督的一种形式,比如能与行政监督结合起来,这样就可以加强特约监督的力度,扩大特约监督的影响,提高特约监督的实效。
  七、建立特约监督员的工作考核制度,推动监督工作。特约监督员一般任期五年。任期内工作如何,受聘单位应对其有个综合评价,所以,应建立特约监督员工作考核制度,对工作突出者给予精神奖励。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召开特约监督员座谈会,听取受聘单位和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进一步推动特约监督工作。
  (作者系湖南省常德市政协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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