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发布的《出版物上数字用法》和2011年12月30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已经施行几年了。笔者在细阅时发现这两个规范中有若干地方似可讨论,以下建议可供修订时参考。 ——语言文字专家杜永道
一、对《标点符号用法》的修订建议
1.宜补充“半字线”的提法
《标点符号用法》“前言”中说“将连接号形式规范为短横‘‐’、一字线‘-’和浪纹线‘~’……”。该规范中的“短横”的长度大约相当于字的三分之一,跟西文的连字符差不多。
但是,在实际的使用中,人们也常用半字线。
例如连接相关汉字名词,构成一个意义单位,例如“针叶-阔叶林带、满-通古斯语族”。
又如表产品型号或术语,例如“东方红-75型推土机、L-蛋氨酸”。
再比如连接专用语,例如“ISBN7-100-82109、CN12-1348/H”。
而且,在《标点符号用法》颁布之后出台的规范中,也明确要求使用半字线。
例如在《汉语拼音正词法》(2012年6月29日发布)中说:“汉语拼音拼写时,句号使用小圆点‘.’,连接号用半字线‘-’。”
因此,应当在连接号的规范形式中补充半字线为妥。
1995年12月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以及林穗芳、苏培成、刘一玲等的标点符号专著中,都指出连接号的形式包括半字线。因此,在连接号的规范形式中列入半字线,也益于现在的说法跟以往说法和用法一脉相承。
2.序次语“首先,……其次,……”的说法宜一致
在《标点符号用法》4.4.3.3中的c)“示例8”中说:下面从三个方面讲讲语言的污染问题:首先,是特殊语言环境中的语言污染问题;其次,是滥用缩略语引起的语言污染问题;再次,是空话和废话引起的语言污染问题。
而在该规范的B.3.1中说:“‘第’‘其’字头序次语,或‘首先’‘其次’‘最后’等做序次语时,后用逗号(见4.4.3.3)。”
这两处关于“首先”开头的序次语的说法不一致。
前一处是“首先,……其次,……再次,……”,而后一处则是“首先,……其次,……最后,……”用“首先”开头的序次语,完整的说法是四项,即“首先,……其次,……再次,……最后,……”。说成三项时,宜倡导一种统一的说法,而不宜说法歧出。说成三项时,建议采用“首先,……其次,……最后,……”的说法。
3.标有括号的并列成分之间也不宜用顿号
《标点符号用法》中的4.5.3.5说“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
其实,标有括号的并列成分之间,也宜不用顿号,这种情况跟标有引号、书名号的并列成分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并列的情况已经很明确,读者一望而知,不必再加顿号了。
例如:
(1)关于这个问题,可参阅以上的(3)(5)(12)(18)几点。
(2)我阅读了(二)(三)两部分后,有几点想法,写在下面。
此外,4.5.3.5的示例3说:“《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这“四大名著”不是现代的,而是古代的,因此宜把“长篇”改为“古典”,改成“是我国古典小说的四大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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