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阳光企业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推进亿吨级煤炭基地建设,实现“十一五”规划的宏伟目标,努力构建和谐企业,形成广大干部职工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根据公司党委2006年工作部署,现就创建阳光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BR> 一、创建阳光企业的重要意义 <BR> <BR> 阳光不仅代表着公开、公平、公正,更是温暖和谐的象征。随着时代的进步,企业逐步从科学管理转向自主管理,更多地体现了人性化的要求。员工对企业已经不再是单纯的经济追求,更多的是政治上的关怀和精神上的温暖。这种要求是企业员工综合素质全面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的必然结果。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因此,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要求,建设一个公开、公平、公正、温暖的和谐企业,不仅可以满足员工各方面的需要和追求,全面提升其综合素质,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而且可以有效化解企业内部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是促进企业稳定发展的必由之路。 <BR> 作为国有企业,公司历来十分重视企业民主建设,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企务公开等有效途径,营造宽容和谐的人际环境,逐步形成了企业上下同心、团结协作、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随着矿区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和建设亿吨级煤炭基地的推进,迫切要求公司必须进一步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把员工与企业紧密联系起来,围绕共同和谐,努力创建阳光企业,形成员工的人格有人敬,员工的成绩有人颂,员工的困难有人帮,员工的疾苦有人疼,人人都是当家人,人人都是主人翁,创造公开、公平、公正和温暖的人际环境,保障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BR> 二、创建阳光企业的目标任务 <BR> 创建阳光企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准则,按照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保证员工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和扶持权,在全公司形成全员参与、决策民主、管理透明、监督到位、活力增强、共同富裕的良好格局。 <BR> 创建阳光企业的主要目标:健全企业民主参与机制,保证员工的参与权;强化企业民主决策机制,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创新企业民主管理机制,维护员工的管理权;深化企业民主监督机制,强化员工的监督权;深化“暧心工程”建设机制,落实员工的扶持权。 <BR> 三、创建阳光企业的主要内容 <BR> (一)畅通民主参与渠道 <BR> 民主参与是党的各项事业兴旺发达的重要保证,也是企业发展的根本活力所在。公司各级组织必须高度认识民主参与的重要意义,动员一切力量,采取各种手段,保障企业民主参与的渠道畅通。 <BR> 1、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要定期收集职工群众的建议和意见,整理汇总后进行仔细研究,找出有益于企业发展、有益于企业稳定、具有创造性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付诸实施,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对于创造出巨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意见或建议,公司将给予重奖,以此保护和鼓励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BR> 2、建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企业的形势任务、规章制度和企业文化,定期开展职工思想动态分析,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按照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有针对性地解决职工当中存在的思想问题。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定1-2个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了解职工的实际情况,解决职工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基层班组党员都要根据职工情况划分责任区,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职工的思想、工作、技能和生活等进行帮助,对职工的困难及时向党组织汇报。 <BR> 3、完善信访工作制度。要按照信访工作的有关规定,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指派专人负责职工的来访来信,并及时提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严格领导干部接待日制度,每周安排一名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来访职工群众;重要来信、来访由主要负责人亲自处理,保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BR> (二)强化企业民主决策 <BR> 民主决策是企业党组织的重要职责,是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途径。公司各级组织要按照民主决策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关的工作制度,严格民主决策的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BR> 1、进一步树立民主决策意识。在国有企业,要发挥职工群众主人翁的作用,企业的重大问题决策必须要紧紧依靠职工群众,决不能个别领导人员说了算。特别是在以下重大问题上,比如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企业文化建设,企业形象的塑造等;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计划,大额资金使用、重大技术引进方案和技术改造等方案;企业年度财务的预算和决算,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企业兼并、破产的问题,国有资产的增值、保值是否流失等;企业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培养、奖惩等;重大改革方案的制定和修改,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和机构设置、调整等;职工提薪晋级、工资、奖金分配、奖惩与福利情况、职工招聘、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评优选先的条件、数量结果、职工购房、售房的政策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以及企业公积金、公益金使用方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措施、职工培训计划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等,在这些方面进行决策,必须提高各级领导人员民主决策的意识,必须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参与,依靠集体的智慧和力量,保证决策的正确和科学性。 <BR> 2、严格落实民主决策的制度。企业的民主决策必须依靠严格的决策制度去落实,依靠有效的程序去保证。在决策前一般要广泛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或邀请有关的决策咨询机构进行论证。党政确定决策议题之后,通过召开党委会(扩大会议)、党政联席会等形式进行集体研究决策,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需要经过公司职代会决策的,要提交职代会。在决策后,发动全体党员干部,团结带领职工群众,推动决策的实施。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大问题,决策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或脱离企业实际时,应及时进行纠正。 <BR> (三)创新企业民主管理 <BR> 公司各级组织要在依法落实企业的各项权利和责任的同时,坚持以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形式的民主管理,并力争有所创新,切实把职工代表大会各项职权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车间、班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议和各专门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健全职工民主管理网络,实现职工民主管理经常化、网络化、制度化,从各方面为企业稳步发展创造条件。 <BR> 1、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民主管理的最基本形式,公司及所属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每年召开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企业的重大决策、重大改革措施、企业改制方案、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必须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审议,未经职代会审议的不应实施,未经职代会通过的有关决定是无效决定;企业领导人员违反职代会决议的有关规定,导致矛盾激化,影响企业和社会稳定的,要坚决追究其责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必须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的情况,并由职工代表进行民主评议和测评。 <BR> 2、落实职工代表大会的各项权利。在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同时,要认真落实职代会的各项权利,如对企业规划、计划、基建、技改、承包、租赁等重大决策的审议、建议权;对企业劳动报酬、劳保措施、奖惩办法和其它重要规章制度的审查同意或否决权;对职工切身利益的审议、决定权;对干部的评议、监督权;对本单位行政领导的推荐选举权等,推动企业向民主化方向发展。 <BR> 3、认真落实职工代表提案。公司各级组织要认真落实职工代表提案,并及时进行反馈,对落实不力的要追究责任。同时实行职工代表有奖提案制度,对于有重大价值的提案,按其价值的大小给予奖励,按照《公司职工代表有奖提案实施细则》执行。 <BR> 4、大力提高职工代表素质。要严格职工代表选举,把思想道德素养好,有较高的分析、判断事物的能力,有一定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代表职工意愿的职工选为职工代表。同时要加大职工代表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其综合素质,提高其参政议政的能力,使他们成为企业民主管理的中坚力量。 <BR> (四)深化企业民主监督 <BR> 要按照民主监督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企业民主监督活动,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民主监督的内容和程序,提高民主监督的实效。 <BR> 1、继续深化企务公开。公司各单位,要继续深化企务公开,企业的各项重大事项和职工关心的重大问题都要向职工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标准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既要公开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又要公开职工意见和建议的处理情况。要进一步健全企务公开工作机制,按照“四书”制度的要求,切实加大企务公开的检查考核力度,在公开的项目、过程、结果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检查考核,严格落实责任,做到真考核、硬奖惩,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按照“党政工团齐公开,谁不公开谁下台”的原则,严格落实五个“第一人”的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对公开不力者,要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BR> 2、大力强化民主监督。在深化企务公开的同时,要大力强化企业民主监督,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新的实现形式。要进一步加强各级党组织的监督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要充分发挥纪检、审计部门的积极作用,引导各级管理人员依法经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的发展轨道;要利用各种方法,提高广大职工参与监督的主动意识,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民主意识,保障企业规范运营;要进一步发挥新闻媒体的政策导向和舆论监督作用,在强化宣传教育的同时,大胆进行揭露批判,推动创建活动的发展。 <BR> (五)深入实施“暖心工程” <BR> 要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继续深化“暖心工程”建设,高度重视职工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努力解决职工群众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和面临的实际困难,大力开展以“三进三问”为主要内容的送温暖活动,突出三种扶持,体现三方面的温暖,促进全体职工共同走向富裕。 <BR> 1、经济扶持,体现生活温暖。各级党组织每年至少要开展1-2次为困难职工群众送温暖活动,开展1-2次便民、利民活动。各级班子成员中的党员领导干部,要选择1-2名本单位特困户结成帮扶对子,帮助特困户解决生活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同时,要充分发挥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的积极作用,结合特困职工的具体情况,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困方案,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走向小康和富裕,更加安心地投入亿吨级煤炭基地建设。 <BR> 2、思想扶持,体现精神温暖。各级党组织要经常深入基层班组,进行调查研究,解决一线职工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困难,使其感受到组织的温暖。特别要大力加强班组文化建设,丰富一线职工的精神生活,送去精神温暖,体现文化关怀。 <BR> 3、技能扶持,体现组织温暖。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联系群众,及时了解职工工作中的技术难题,并组织力量进行攻关。同时,要满足职工岗位成才的强烈愿望,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大力提高全体职工的技能结构,为建设亿吨级煤炭基地培养技术力量。 <BR> 四、创建阳光企业的有关要求 <BR>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阳光企业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明确要求,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BR> 2、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持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保证创建活动收到实效。 <BR> 3、定期考核通报。各级党组织要把创建阳光企业作为对党组织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对党组织负责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考察和考核的重要依据,要与创建“四好领导班子”考核挂钩,与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绩效考核挂钩,并定期进行通报,保证创建活动的正常化、制度化。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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