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市委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的相关精神,按照县委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各项战略部署,针对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推动工作落实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BR> 一、切实增强狠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BR><BR> 党的十六大以来,特别是近两年来,全县上下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主旋律,紧紧围绕更快更好发展主题,努力把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全县经济社会在跨越式发展征程中取得了令人振奋的好成绩,出现了令人鼓舞的好形势。这些成绩,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广大干部群众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狠抓工作落实的结果。实践证明,我县各级各部门的广大党员干部总体上工作作风较好、工作扎实有效。 <BR> 当前,我们已经站在了“十一五”新的历史起点上,保持又快又好的发展势头,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的必然要求。立足于**实际,着眼于未来发展需要,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在认真总结工作、重新审视县情、客观分析形势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更快更好跨越式发展”的工作主题和奋斗目标,描绘了“十一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发展思路和主攻方向更加明确,接下来的关键是狠抓工作落实。在这样一个发展机遇期和矛盾凸显期,如果不进一步强化工作落实,我们就不能有效地解决改革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就会丧失良好的发展机遇,严重影响**更快更好跨越式发展的进程。因此,落实问题是事关发展全局的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BR> 必须看到,面对当前新的形势和“十一五”的繁重任务,按照实现更快更好发展的要求,我们在推动工作上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突出表现为:在精神状态和思想观念上,个别党员干部满足于当前成绩,缺乏只争朝夕、埋头苦干的干劲,进一步推动发展的动力和激情不够,工作中还存在一定的自满倾向;一些党员干部在困难和压力面前,缺乏迎难而上、敢为人先、奋发进取的闯劲,懒于学习、视野不宽,观念滞后,等上级给政策,出思路,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一定的自卑心理。在工作方法和工作作风上,个别党员干部工作思路不清,破解难题的办法不多,推动落实的措施不硬;不善于抓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的甚至方法简单,激化矛盾;会议多、文件多、安排部署多,必要的指导帮助少、督导检查少、深入实际少的情况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在落实机制和服务环境上,有些工作责任主体不明、职责不清,执行制度不够严格,落实环节衔接不紧,在协调督导、跟踪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力度还不够大。有些部门“本位主义”严重,推诿扯皮,工作效率不高,个别地方还存在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影响了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影响了工作成效,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BR> 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务必站在推进更快更好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进一步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增强狠抓工作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从解决不落实的关键问题入手,下大力予以研究和解决。 <BR> 二、准确把握推动工作落实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BR> 推动工作落实的总要求: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突出发展的主题,完善落实制度,提高落实本领,营造落实环境,确保“十一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BR> 推动工作落实要牢牢把握以下几条原则:一是坚持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各级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纪律上,要坚决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继续高扬“树正气,讲团结,求发展”的主旋律,坚决贯彻上级的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二是坚持突出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下大力解决好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增进党员干部与广大群众的联系与沟通,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注意总结推广群众的实践经验,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三是坚持实事求是和开拓创新精神。要坚决破除各种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善于把上级的决策部署与本地、本部门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推动工作落实。四是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工作落实。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注意把握各种事物之间的相互联系性,统筹兼顾好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防止盲目蛮干、顾此失彼;既要扎扎实实做好当前工作,又要努力为长远发展积蓄后劲、奠定基础,不能只顾眼前、不管长远,防止急功近利、搞短期行为。 <BR> 三、健全和完善推动工作落实的有效机制 <BR> 1、强化目标责任制度。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全局工作落实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落实负主要责任。对全县确定的重要决策、重点工作和主要指标,各乡镇、部门要及时进行立项分解,落实到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做到任务目标明确、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使各项工作和各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由县委、县政府明确领导和牵头单位“抓总”的责任;县级领导班子成员根据职责分工,每年确定并分包若干对全局有重大影响的重要事项、重大项目、重大疑难问题,组织力量,研究措施,强力推进,确保落实。 <BR> 2、完善督促检查制度。要建立完善领导督导制,对党委、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由党政领导负责,进行重点督查、全程督查、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切实发挥督查部门的作用,县委督查室每年要根据县委确定的重点工作,加强对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检查结果和具体工作建议要及时向县委常委会或县委有关领导报告,同时向有关乡镇和部门主要领导通报反馈。要积极构建督查工作体系。乡镇党委和县直部门党委(党组)要有一名班子成员分管督查工作,并明确专(兼)职督查干部,切实加强督查队伍的政治、业务建设,不断提高督查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积极为督查机构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要积极探索督考一体化的工作机制,做到督促检查工作与年终考核的有机结合。 <BR> 3、完善矛盾问题反馈、办理制度。对群众来信来访或通过其它形式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要及时受理、及时答复。对要求合理、符合政策、有条件解决的,要快速解决,绝不允许一拖再拖。因条件限制不能立即解决的,要及时说明原因,耐心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对重大、复杂、疑难问题,要严格实行领导包案制和挂帐督办制,亲自协调,亲自督促,全程跟踪,限时解决。对本级解决不了、需要上级协调解决的,要及时逐级向上报告。 <BR> 4、完善监督制度。充分运用党内监督、国家专门机关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形式,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各级领导班子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查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自觉接受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监督。人大机关要认真组织开展法律监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政协机关要充分运用民主监督形式,实施有效的民主监督。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重点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报道。充分发挥老干部、人民团体和人民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的监督作用,有计划地组织他们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全方位促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狠抓工作落实。 <BR> 5、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坚持分类指导与分类考核、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的原则,把考核的重点放在重要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落实上来,提高考核实效;要切实把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选优、晋职晋级、选拔任用挂钩,对抓落实有力、工作实绩突出的地方、部门和工作人员,要采取多种形式给予大张旗鼓地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工作不落实,甚至失职渎职造成工作损失和不良影响的,根据责任轻重,分别给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引咎辞职以及党纪政纪等处理。 <BR> 四、全面提高各级干部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 <BR> 1、强化认识,切实增强各级干部队伍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事业心和责任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内在动力。各级干部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历史责任感,始终保持昂扬向上、奋发进取的务实精神,始终保持只争朝夕、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始终保持不怕吃苦、淡泊名利的奉献精神,把全部心智放在“干事、创业、为民”上,努力创造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 <BR> 2、加强学习,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要积极引导广大干部认真系统地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先进理论成果,进一步打牢理论根底、拓宽战略思维;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系统地学习研究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进一步提高干部推动工作落实的能力和水平;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多岗位实践,特别是到基层经受锻炼、增长才干;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紧紧围绕事关更快更好发展的全局任务和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组织力量进行调研,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和建议。 <BR> 3、解放思想,以改革的精神推动工作落实。抓落实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解决问题、不断开拓创新的过程。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针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和不断出现的新情况,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敢想敢干、敢为人先、勇担风险的创新意识,做到大胆地闯、大胆地干;牢固树立敢于较真、敢于碰硬的拼搏意识,做到不畏惧困难、不回避矛盾;牢固树立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意识,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创造性地推动工作落实。 <BR> 五、大力营造推动工作落实的良好环境 <BR> 1、强化部门的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切实贯彻“提速、提质、为人民”的要求,下大力解决一些机关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要着眼于方便基层、方便群众,进一步规范公务行为,简化办事程序,减少办事环节。要抓住与群众密切相关的“窗口”单位,积极实行权力运行公开、民主评议、“一站式”服务、“即办制”、公示践诺等措施,建立方便、快捷、高效的行政服务新机制。要以经济和社会发展为根本,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使体制、政务、政策、法制环境明显改善,增强全县在项目、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吸引力,真正把项目引进来、把客商留下来、让人民富起来。 <BR> 2、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推动工作落实关键在人、关键在用好干部。要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标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拔和使用干部,真正把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要鼓励创新、允许失误,对那些事业心强、有开拓精神的干部,予以支持和保护;对在干事创业中有失误的干部,要分清原因,实事求是地对待,及时给予帮助和指导;对不思进取、碌碌无为、工作长期没有起色的干部,要果断予以调整。要大力培树一批坚持原则、勤奋敬业、勇于创新、真抓实干、实绩突出的先进典型,让实干精神真正成为干部队伍的追求和风尚。 <BR> 3、改进文风、会风,控制不必要的检查评比,确保抓落实的足够精力。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委改进文风、会风的有关规定,坚决摆脱“文山会海”的束缚。要控制会议规模、规格和数量,做到没有实质性内容、不解决问题的会议,坚决不开;内容相近可合并召开的会议,不单独召开;能通过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方式召开的会议,不集中召开;职能部门召开的会议,县级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一般不再参加;只需分管领导出席的会议,不安排多名领导陪会;提倡有计划地召开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现场办公会和专题调度会。要严格控制文件发放,做到少发文、发短文,能不发文坚决不发,必须发文的也要控制发文层次,不随意提高。要建立检查评比活动申报制度,对检查评比活动进行集中清理。要按照《**县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减少领导事务性应酬活动。 <BR> 4、进一步严格制度、严明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要维护制度的权威性,严格地、一以贯之地执行。要严明政治纪律,自觉做到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凡县委、政府交办的工作和事项,各乡镇、各部门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绝不能推诿扯皮。要切实加大督查、纠错力度,凡无视制度规定、无视组织纪律、我行我素的,要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政令畅通。 <B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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