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BR>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BR>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8周年。为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营造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现就今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BR> 一、提高认识,增强历史使命感 <BR> 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军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团结和动员广大军民为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和国家历来非常重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是我们在新形势下做好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思想武器。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到搞好拥军优属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重大政治意义,增强历史使命感,认真开展好拥军优属工作。 <BR> 二、广泛宣传,营造拥军优属良好氛围 <BR> 建军节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双拥宣传周”活动。文化、教育部门要把这项工作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各新闻媒体要进行专题宣传报道,通过书写标语、办专栏(板报)、召开会议、广播宣传等,做到形式多样、生动活泼。要重点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论研讨会上的重要讲话,重点学习、宣传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和江泽民主席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论述,宣传人民军队为保卫国家安全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作出的巨大贡献,宣传他们可歌可泣的英雄业绩,宣传驻合解放军、武警部队在自身建设和推动我县改革开放、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中作出的重大贡献与无私奉献精神。加大《国防教育法》和拥军优抚安置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识,促进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BR> 三、办实事重实效,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 <BR> 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以基层为重点,动真情、办实事、重实效。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为功臣办几件有影响的好事、实事。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动广大青年、妇女、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献爱心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帮困扶优队,结对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各乡镇要切实贯彻“救灾先救优”、“扶贫先扶优”的原则,保证优抚对象有房住,无危房和漏房,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要继续深入开展智力优属、科技扶优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特别要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县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革命伤残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补助经费要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位,对未按规定标准兑现抚恤补助的,要在建军节前予以补发,绝不允许拖欠、克扣、截留或挪作他用。要积极帮助驻合部队解决训练、生活和后勤保障等方面的困难,以实际行动支持部队建设。各乡镇、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切实维护军队和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 <BR> 四、加强联谊活动,密切军政军民关系 <BR> 建军节期间,各乡镇各部门要组织干部群众对烈军属、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逐一进行走访、慰问,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他们的心坎上。合江镇、城区单位要组织走访慰问中国人民解放军合江县人武部、驻合菜坝部队、武警县中队、县消防大队。根据自身特点,充分发挥工会、妇联、共青团、民兵组织和各种拥军优属服务组织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军民联欢联谊活动,以增进军民鱼水之情。各乡镇各单位要召开好优抚对象座谈会,征求意见,鼓励他们再立新功。通过走访、慰问、座谈等联谊活动形式,了解优抚对象和驻军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加强军地之间的情况反馈和信息交流,增进相互理解和支持。 <BR> 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争创市级双拥模范县的目标,把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发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开展丰富多彩的拥军优属活动,使整个活动既热烈扎实,又俭朴而富有成效,增强全民国防意识和“拥军优属、人人有责”的观念,为我县双拥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良好的基础。各乡镇各部门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总结于2003年8月12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县“双拥”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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