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关于在青少年中大力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通知 <BR>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BR><BR> 3月4日,胡锦涛总书记在看望出席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的委员时强调指出,要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是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有机统一,赋予了社会主义价值观鲜明的时代特征,对当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对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特别是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把在青少年中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好,广泛组织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教育引导广大青少年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努力成长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BR><BR> 1.组织青少年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不断加深对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认识理解。要把学习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来抓,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帮助青少年理解掌握社会主义荣辱观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增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性。要通过组织学习,使广大青少年充分认识到,在我们的社会主义社会里,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绝对不能混淆,坚持什么、反对什么,倡导什么、抵制什么,都必须旗帜鲜明。要通过组织学习,在青少年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倡导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 <BR><BR> 2.加强宣传,使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广大青少年中深入人心。要充分发挥团属新闻出版网络影视单位在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中的重要作用,认真安排部署,加强整体策划,做好重点宣传,在广大青少年中和全社会宣传普及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大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丰富内涵,宣传青少年中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宣传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良好导向,营造浓厚氛围。团属青少年宫、青少年教育基地、青年中心等青少年活动阵地要发挥自身优势,发掘教育资源,针对青少年特点,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积极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倡导“八荣八耻”,让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青少年和广大群众心中。 <BR><BR> 3.广泛开展道德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各级团组织要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紧密结合青少年思想实际,紧紧围绕“八荣八耻”,广泛深入地开展生动活泼、丰富多彩的道德实践活动,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大力开展“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成长成才、建功立业。要不断深化青年创业行动、青年科技创新行动、青年文化行动、保护母亲河行动等重点项目,深入开展“希望工程”、“手拉手”、“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民族精神代代传”、“三下乡”、“四进社区”、“18岁成人仪式”、“为了明天”等活动,坚持实践育人、文化育人、服务育人,倡导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推动青少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使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在青少年中蔚然成风,成为广大青少年的道德追求和生活方式。 <BR><BR> 4.广大团干部要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青少年做出榜样。要带头深入学习社会主义荣辱观,切实掌握精神实质,努力把握基本要求。要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规范思想行为,加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情操。要加强和改进团的作风建设,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青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始终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岗位、竭诚服务青年,努力做“党放心、青年满意”的团干部。 <BR><BR> 各地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情况请及时报团中央宣传部。 <BR><BR> <BR><BR><BR> <BR> 共青团中央 <BR> 2006年3月11日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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