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gashiuo3 发表于 2021-6-21 17:58:08

对国企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剖析

同志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以案为鉴是廉洁从政的苦方良药”。市纪委、市国资委、集团公司党委针对国企领域发生的4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时刻警示我们:清正廉洁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廉”与“腐”,一样的“广”字外表下,有颗不一样的“心”。“廉”字有的是一颗真心,是一颗为党为民、肝胆相照的赤子之心,而“腐”字有的却是一颗祸心,是一颗为谋己利、不择手段的堕落之心。“廉”能赢得认同、敬重和信任,“腐”会招致贪念、变质和祸殃。透过这4起触目惊心的案例,在令人发省的同时,作为国有企业干部职工的我们,又该从这些典型案例中汲取哪些教训,我个人认为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反思。一要坚定信念,守牢初心。人生如船,理想信念就是“压舱石”。航船有了压舱石,吃水就深,航行就稳。洛阳水投马向军、旅发集团衣如钢、新惠建投李巍、太原重机范卫民,这些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本应带头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但由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动摇了理想、淡漠了信念,一步步坠入追求个人利益、信奉金钱至上的无底深渊。这些案例再次表明,丢掉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人生就会经不起风浪、禁不住颠簸,航向就会驶偏,“触礁沉船”是迟早的事。二要敬畏法度,秉公用权。干部手中都有一定权力,如何对待权力、使用权力,决定了不同的未来。秉公用权,手中的权力就会促进人生价值的实现;相反,如果以权谋私,看似得了便宜,但就在权钱交易之时,也一同失去了人格与尊严。通报的4起案例,都是各个公司的“一把手”,他们本应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廉洁自律带头人,却沦为违纪违法“反面人”;他们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却没有用手中的权力积极作为,而是利用手中权力,为亲友经营谋利,在工程承揽等方面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了不该收的礼、吃了不该吃的饭、去了不该去的地方,目无法纪、唯利是图。当这些人成了财务上的“一支笔”,用人上的“一人定”,事务上的“一霸主”,监督上的“一空文”,“出事”是迟早的事,“不出事”才是咄咄怪事。三要修身慎行,守好底线。习近平同志曾为领导干部算过“三笔账”。的确,我们要算算利益账,有稳定的收入,组织上从工作考虑又给了许多必要的工作待遇,退休后还有各方面的不错待遇,细细算来,得到的已经不少了,如果贪赃枉法,将一失皆无。算算法纪账,不管是谁,违纪违法终将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不要以为吃一点、拿一些、玩一下没关系。算算良心账,组织上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如果干部以权谋私,既对不起组织,对不起人民,也对不起家人,违背了做人的良心。惋惜马向军等人的同时,我们也会深刻感触到,正是因为贪腐,毁了自己、害了家庭,有的人以后生活所面对的,一头是冰冷铁窗、形影相吊,而另一头则是望眼欲穿、孤灯夜伴;正是因为贪腐,丢了位子、没了前程,人生将拐入灰暗的羊肠小道,单位也将为其蒙羞;正是因为贪腐,缺了人格、少了尊严,失去了往日的威严和自由,在狱中度日如年,出狱后仍有洗不掉的“耻辱”标签,做人已无正常尊严可言。通过此次以案促改,大家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洛阳水投、旅发集团、新惠建投、太原重机这4起国企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警醒,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强化法纪意识,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为戒。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要求,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始终保持廉洁自律,带头践行严实要求。要结合岗位职责,深入查摆廉洁防控风险点,查堵漏洞、建章立制,坚守道德底线、远离违法红线,全面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21年“厚植优势、对标提质”的工作总基调,奋力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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