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
牢牢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一重要论断科学回答了全党高度重视的一个关系大局的重大问题,为“十四五”时期做好“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坚持以大历史观看待“三农”工作的历史性转移。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工程,开启了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力度最大、惠及人口最多的一场脱贫攻坚战。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就。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但摆脱绝对贫困只是减贫事业的一个阶段性成就,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的奋斗起点。脱贫摘帽后,下一步怎么办?这是新的历史起点上的一道重要考题。历史地看,“三农”问题始终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之后,“三农”工作依然是全党重中之重的工作。一方面,要接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另一方面,要把脱贫攻坚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以乡村振兴完成脱贫攻坚“续篇”。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将“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列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提出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按照这一要求,必须做到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真正实现无缝对接。一方面,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的稳定。树立“扶上马送一程”意识,对退出的贫困县、贫困村、贫困人口要保持好现有帮扶政策的连续性。按照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另一方面,要研究谋划衔接的工作机制。精准分析研判下一阶段减贫工作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路径,建立减贫工作与推动乡村振兴协同发展、一体推进的有效机制,在推动乡村振兴中不断将减贫治理引向深入。按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村庄基础设施和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的政策,扎实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增强脱贫地区、脱贫群众的内生发展能力。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以更大力度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办好农村的事情,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党。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关键作用,提高党全面领导新时代“三农”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基层党组织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心骨”,要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核心地位,把夯实农村基层党组织同乡村振兴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发挥农村党建对乡村振兴的引领作用。抓好“三农”干部队伍建设,加强“三农”工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和使用,全面提升“三农”工作能力,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上下用心,惟农是务。”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历史关口,我们要牢牢把握“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充分认识新发展阶段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更坚定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奋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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