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诚信失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及对策
<p align="center"><b>浅析诚信失缺对构建和谐社会的影响及对策</b><b></b></p><p> 郑再梨</p><br/><br/>
<p>胡锦涛同志指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这一精辟论断,深刻揭示了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以产权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的信用制度,对建立社会主义对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当前,社会一些领域和一些地方道德失范,是非不清、不讲信用,欺骗欺诈成为社会公害。研究探讨诚信建设,制约诚信失范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课题。</p>
<p> <b>一、诚信建设对构建</b><b>和谐社会的</b><b>重要性</b><b></b></p>
<p> 诚信,就是诚恳老实,有信无欺。诚信友爱就是全社会互帮互助、诚实守信,全体人民平等友爱、融洽相处。诚信友爱是人类社会一切道德的基础和根本,是做人成事及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基本道德规范。信用缺失,道德沦丧,必然不会有和谐的人际关系、良好的社会秩序,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也不可能得到有力支持和保障。我国是一个重诚信的国家,传统道德所强调的仁、义、礼、智、信中,诚信就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长期的社会道德实践中,重承诺、守信用的道德传统,对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现代社会,诚信仍然是调节人际关系,规范经济生活秩序的一种重要的行为规范。</p>
<p>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前提和基础,市场经济本身就是一种信用经济。如果破坏了信用关系,就会动摇市场经济的基础,带来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我们必须看到,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信用缺失问题日益突出,制假售劣、欠债赖账、商业欺诈、偷税漏税、走私骗汇、合同欺诈等现象屡禁不止,不仅损害了各方面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地干扰了市场发展的正常秩序,激发其他社会矛盾。因此,只有各行各业守法经营,人人诚实守信,才能确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我们只有切实抓好诚信建设,才能保证和谐的人际关系和社会秩序。</p>
<p> 诚信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社会系统工程,内涵丰富,而诚信建设则是其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只有加强诚信建设,培育良好的环境,才能使人们自觉地遵守社会道德行为规范,形成追求高尚、激励先进的良好的社会风气,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基础。</p>
<p><b>二、当前诚信危机的表现</b><b></b></p>
<p>诚信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是一切制度和规则得以确立和运作的基础,是良好秩序的必要前提,是文明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立足点。可是,在现实中社会大外的各个层面都不同程度地面临诚信危机。<b></b></p>
<p><b>1、经济领域。</b>经济秩序混乱,虚假广告随处可见,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企业间的三角债现象时有发生。合同得不到履行,借款人赖账,经理人缺乏诚信,企业和个人失信现象也普遍存在。根据有关部门统计,我国每年订立的合同高40亿万份左右,可是合同的履约率仅在60%左右。诚信危机还导致信贷消费难以启动,不少银行因为企业信用失缺,贷款不还,银行不敢轻易放贷。同时,由于信用失缺,各种市场信号失真,企业不敢轻易投资,严重阻碍了经济的快速发展。</p>
<p><b>2、在政治领域。</b>由于少数党员和干部,经不起物质利益的诱惑,放弃真理追求,践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些行为直接损害了我们党的形象,破坏了政府与人民的信任关系,致使国家的政策不能上行下达,出现“虽令不行”局面,政府“信用”度下降。</p>
<p> <b>3、在个人生活领域。</b>个人交往的不诚信损害了人际关系和谐。一些人为了谋取暴利,急功近利,只顾眼前的一时利益,进行坑蒙拐骗、以邻为壑、相互欺骗、投机取巧,言而无信。导致了人与人之间相互信任度低,形成防范多于信任,对他人和社会的戒备心增强,对社会的不安全感增强。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关系被扭曲,造成人们怀疑多于信任。例如到商场购物,得当心买到伪劣商品;与陌生人接触,得小心上当受骗。甚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潜意识地形成了真当假、假当真的错误判断。</p>
<p> <b>4、在家庭关系领域。</b>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社会结构中最基本单位,是社会关系的基础。一个家庭的价值取向与道德观念影响着家庭关系的发展,二者是相互影响、相辅相成的。然而诚信危机也涉及到了家庭领域,一些家庭由于双方不信任而导致的离婚率越来越高,家庭内人伦亲情开始淡化,这一变化如果发展到社会道德中,势必会构成社会“信用不足”的起点。</p>
<p><b>三、诚信失缺的原因分析</b><b></b></p>
<p>诚信失缺,客观上是因为制度层面上的信用体系问题,本质上却是经济转型过程中人的道德问题,即道德演变的历史链条出现某种断裂而带来的问题。诚信失缺的主要原因有:</p>
<p> <b> </b><b> 1、社会信用意识淡薄,缺乏信用道德规范。</b>由于市场经济和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又由于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几乎没有也不需要真正的契约信用关系,因此,无论是企业还是消费者个人,都普遍缺乏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企业由于普遍缺乏使用信用产品的意识,因此社会和企业、社会和其他主体不能利用信用产品来保护自己的利益。加上我国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还不够健全,导致社会上诚信的大量缺失,使得很多企业对于奉行诚信道德的重要性认识不足。</p>
<p><b>2、传统道德根深蒂固,缺乏信用道德实践</b><b>。</b>市场经济需要自由、平等、信用和契约等社会条件。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规范要求也就包括:人格自由、平等、尊重人权、社会公德、依法守法、诚实守信等等。但人们受自然道德的影响,人本主义、本位主义、等级主义、三纲五常传统道德的长期束缚,使人们在市场经济伦理思想的冲击下,传统道德与市场经济道德脱轨,人本主义与经济主义冲突,官本位主义与民主主义冲突,小家经济与市场经济冲突,从伦理的角度构成了当前诚信缺失的主要原因。</p>
<p><b>3、道德主体缺乏自律,信用道德监督不够。</b>人类的自律意识对信用道德起着重要作用。行业自律意识不强,多数企业往往在“人的本质都是自私的”错误思想的诱导下,忽视“自律”,只盲目地追求市场经济的表层利益,而忽视了信用道德的社会效应。同时,由于市场经济道德的不完善,缺乏信用道德的监督,结果出现了竞争与合作的失衡、义与利的失衡、公平与效率的失衡,进而出现“信用”道德混乱。</p>
<p><b>四、加强信用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对策</b><b></b></p>
<p><font size="5"><font face="仿宋_GB2312">鉴于上述分析,我们应对症下药,在社会的各个层面进行综合治理,尽快提高社会的诚信水平,促进构建和谐社会。</font></font></p>
<p><b>1、塑造诚信经济人格,提高人的整体素质。</b>建构和谐社会,关键在于全面提高人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诚信是人的素质高低的重要体现。“信”是调节调整各利益主体之间关系的一种度,它要求各利益主体之间互相尊重,互相爱护、和谐共处,必须履行一定的社会义务。以诚信原则为基础,建构起新的和谐的社会关系、社会信用体系、经济伦理关系是塑造诚信经济人格的根本。要大力倡“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不断加强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教育,导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机制的积极作用,不断增强人们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开拓创新意识,大力加强依法经营、文明经营、诚信经营建设,反对只讲金钱、不讲道德的错误倾向。运用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帮助人们正确把握自己,张扬人的积极、善良的方面,塑造健康、完整的经济人格,形成普遍的信用自觉,为诚信文化建设奠定人格基础。</p>
<p><b>2、发挥政治导向作用,营造浓厚诚信氛围。</b>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正确的政治导向。诚信文化受着上层建筑的调节、引导和规范。经济越发展,就越应重视发挥诚信道德的规范和导向的功能,使个人的经济行为既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经济行为,又符合社会普遍认同的经济发展目标。特别是,诚实守信是党员干部最起码的道德要求,他们的道德情操与人格力量对全社会有着重要的示范作用。领导干部讲诚信,会增强群众对社会的信心、安全感以及对社会规则的认同、对社会进步的追求。要让“诚信”的观念深入到每个共产党员的内心,使其成为基本行为准则和道德操守,在全社会营造出“诚实守信光荣、背信失约可耻”的氛围,并以此带动和促进整个社会风气的健康发展。</p>
<p><b>3、创新制度伦理,规范道德精神和道德理念。</b>制度伦理是体现在社会经济、政治、法律、行政等基本制度中的道德精神和道德理念,强调社会基本制度的道德合理性。社会基本制度的创新离不开社会主义的道德精神和伦理原则。目前,“诚信”大多数建立在个人与个人的了解与信用上,面对世界范围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多样化趋势,就该逐渐走向制度化,通过制度的完善,将诚信的基础上升到企业、社会的平台上,树立好政府、企业、个人的信用。当前尤其要按照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的要求推动规范有序的市场体系的形成。</p><b>4、建立诚信赏罚机制,打造良好环境。</b>对失信行为缺乏惩罚机制,守信者得不到应有的信用收益,是当前信用体系不健全,导致经济运行效率不高的一个决定性的因素。要以法治为基础,建立失信惩治机制,建立完善的个人、企业的征信体系,充分利用社会利益尤其是社会荣誉以及政府的政策诱导能力,褒贬分明,奖惩分明。把诚信道德与契约的法律形式结合起来,用法律约束、制裁领域的各种不法行为。同时,要广泛进行诚信道德教育,建立起自觉有效的诚实守信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调控机制,精心打造“人人爱护诚信,人人尊重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环境,使一部分问题能够依靠人们的良心自责和道德责任自动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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