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民族宗教局2007年工作要点
<B> 一、民族工作方面</B> 新的一年里,民族工作要认真贯彻全国民委主任会议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精神,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努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重点抓好八项工作:
<B> 1</B><B>、继续开展对口帮扶工作。</B>在总结第二轮对口帮扶工作的基础上,着手第三轮对口帮扶工作。各县(市、区)要着手对帮扶情况和民族村情况进行摸底,提出新一轮帮扶的意见和建议,上下互动,力争帮出实效来。
<B> 2</B><B>、继续抓好基础设施建设。</B>对省厅已批准“五通”和学校寄宿制改造等7个项目,要继续抓好资金落实、进度落实。并编制好2007年的项目计划,以争取多方的支持。
<B> 3</B><B>、继续做好灾后生产和重建。</B>要继续关心关注民族村和宗教场所的灾后恢复生产和重建工作,继续从项目资金上予以扶持。同时也要关注2007年汛期的抗洪减灾工作,重点做好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点群众的搬迁和防范。
<B> 4</B><B>、继续开展科技培训和帮扶。</B>要通过举办科技信息讲座,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形式,增强少数民族群众脱贫致富的“造血”功能。要有计划地组织分类培训、现场观摩,从而进一步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产致富的本领。
<B> 5</B><B>、继续落实好少数民族群众的优惠政策。</B>一是加大高山族同胞的帮扶力度,用好省上下达的帮扶资金。凡有帮扶任务的县(市、区)都要成立工作班子,帮助选准发展项目,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的监管。二是落实好少数民族子女高考、中考、民族成分认定、成绩加分、特困学生补助等优惠政策。三是做好少数民族“造福工程”的补助金申报、下拨和使用。
<B> 6</B><B>、继续抓好会主义新农村建设。</B>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对市、县列入试点的民族村,市、县两级都要加强指导,加大帮助力度。对其余的民族村也应按照规划要求,配合县(市、区)有关部门和所在乡镇做好指导和帮扶。并组织1—2次的村主干参观和学习交流活动。
<B> 7</B><B>、继续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发掘和传承。</B>一是支持办好一年一度的畲歌会。二是做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配合省上编写《畲族地方志》。三是做好备战全国少数民族体育运动会工作。
<B> 8</B><B>、继续抓好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B>要继续认真宣传《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的利益,特别是做好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维权和稳定工作,要认真制定和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B>二、宗教工作方面</B>
宗教工作要认真贯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以《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为抓手,规范宗教事务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B> 1</B><B>、继续抓好《宗教事务条例》的学习和贯彻。</B>一要继续组织宗教团体负责人和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小组成员对《条例》的学习和理解,提高依法活动的自觉性。二要继续组织宗教工作干部对《条例》的学习和研讨,争取在省厅的指导下,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B> 2</B><B>、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的内部管理。</B>要继续完善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规章制度,特别是财务、基建制度和消防安全制度,做到内部管理有序,无重大事故发生。
<B> 3</B><B>、围绕建设“平安南平”,全力维护我市宗教领域的稳定。</B>一要加强宗教工作属地管理,重视县、乡、村三级信息网络建设和宗教信访工作,针对宗教领域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制定预案,防范未然。二是要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乱滥建成果,预防反弹。三是要加强横向联系,发挥宗教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协调作用,依法处理各种非法传教和邪教活动。
<B> 4</B><B>、督促宗教房产政策的落实。</B>要继续协助建阳、浦城、延平、顺昌等县(市)落实好天主教和佛教界的房地产,处理好宗教活动场所与所在村村民的各种矛盾纠纷。
<B> 5</B><B>、抓好民间信仰管理试点推广。</B>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和借鉴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的试点管理经验,确定一批典型示范点,组织参观学习,推动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B> 6</B><B>、加大宗教界人士的培养力度。</B>一是注意发现宗教界人士中的优秀中青年教职人员,通过选送宗教院校学习、交流任职等途径进行培养。二是做好市、县(市、区)人大、政协换届中的宗教界人士的政治安排。三是组织宗教界人士外出参观考察,增强他们的爱国爱教、服务社会、服务人群的责任意识。
<B>三、自身建设</B>
加强民族宗教工作队伍的自身建设是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保证,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应该加强理论学习、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创新工作。重点抓好四项工作:
<B> 1</B><B>、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B>在新的一年里,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应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十六届四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全国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和《江泽民文选》等重要文件,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不断提高理论政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B> 2</B><B>、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和廉政建设。</B>一要认真贯彻执行政务公开“五项制度”,自觉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二要以创建“党建先进单位”和“五好支部”为载体,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廉政建设。三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防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
<B> 3</B><B>、创新工作机制,促进机关建设。</B>一要继续开展“共建带创”,争创市级文明单位。二要做好“挂村服务”和“对口帮扶”工作,努力为民族村争取项目资金和技术扶持。三要开展“结对济困”,用心关注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中的特困群体。四要建立和完善工作实绩、信息考评制度,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B> 4</B><B>、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B>要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突出工业、突破工业”要求,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招商引资工作,不断加快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闽北经济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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