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全市林业工作思路
<P> 主要目标:全社会林业总产值比增10%,其中第一产业产值比增4%,工业产值比增16%,在工业产值中,规模以上加工产值比增20%。实现上述目标,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P><P><BR> <STRONG>(一)落实重大项目,强攻林产工业</STRONG> <BR> <STRONG>1.强化产业引导。</STRONG>一要根据国家林业产业政策,着手制定木竹制品产业发展导向,今后不再新上或扩建消耗以马尾松和阔叶材为原料的项目,鼓励发展具有延伸产业链及相关配套的项目,重点发展以杉木或毛竹为原料的建筑构件和园林家具、宠物家具及儿童家具等特色家具,鼓励资源的综合利用,促进森林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二要鼓励现有小规模企业向工业平台集聚,加强对一些分散在山边等地的小型木竹加工企业的监管力度,规范企业行为,在政策上引导小型加工企业向工业平台转移,做强做大木竹制品产业。三要在产品结构分布上鼓励企业进行深度加工和生产终端产品,同时鼓励小型木竹加工企业为规模企业配套,延伸产业链。四要抬高木竹制品项目的准入门槛,对新上的木竹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必须大于500万元,避免低水平的重复建设。五要注重引进项目质量,在严格掌握“三不”底线的前提下,要求新引进的项目规模要大、税收要多,争取生产最终产品,提高产业附加值,延长产业链。</P>
<P> <BR> <STRONG>2.强化政策扶持。</STRONG>一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帮助企业积极争取项目贷款贴息,从项目资金上扶持企业发展。二要充分运用国家关于鼓励森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积极引导企业发展森林资源综合利用项目。三要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竹木税费改革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资,扶持龙头企业。四要规范和完善招商选资的优惠政策。一方面要引导企业建立原料林基地,解决企业的后续资源;另一方面要解决我市现有每年70多万M3外调原木的就地加工问题,增加经济总量,促进林产业发展。五要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办事程序,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营造有利于林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五要加快木竹制品产业集群示范园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步伐,将有条件的园区服务窗口前移,设立集工商、税务、林政、质检、环保等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平台,逐步完善各项服务配套功能,有效改善林业投资环境。</P>
<P> <BR> <STRONG>3.强化培育龙头。</STRONG>要着力抓好产业增长点项目,着重建设林纸、林板、林化一体化项目。在今后的项目发展中,要争创地方优势产品,形成地方特色,重点抓好龙头企业的培育与发展。今年全市要发展产值5000万元以上的加工龙头企业10家,产值超亿元企业2—3家。集中力量扶持南纸“四抄”、邵武中竹林纸一体化、建瓯“中国笋竹城”、丽人高密度纤维板等项目,实行领导、科室挂重点企业制度,采取分包项目,责任到人,帮助协调企业解决在发展中的融资、用地、用电、用工等困难和问题。同时,加快木材采伐审批进度,积极想办法解决木材加工企业的原料供应问题。鼓励企业建设工业原料林基地,林业部门在种植技术、优良苗木、林地落实、经营编案上给予全力支持和政策倾斜。</P>
<P><BR><STRONG> (二)优化树种结构,促进资源培育</STRONG> <BR> <STRONG>1.突出种苗。</STRONG>继续抓好现有良种基地的抚育、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管理措施,提高种子产量;认真做好卫闽林场183亩马尾松二代种子园定植工作,2005、2006两年种子园管护;光泽华桥林场238亩杉木三代种子园嫁接,2006年300亩杉木三代种子园的管护以及2007年300亩杉木三代种子园定砧;建瓯南雅120亩杉木三代种子园的管护。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产业化要求进行定向培育,推动营造林生产的产业化发展。要把种苗当作一个重要的产业来抓,面向山上造林和城市绿化,积极培育城乡绿化苗木和花卉,做大种苗产业。同时,要强化种苗科技攻关,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种苗的现代化,就没有林业的现代化,因此要进一步加强良种壮苗工作,要在快速繁殖技术上做文章,在工厂化育苗上求突破,要大力推广容器苗造林,今后四大基地所需的马尾松和深根性、造林成活率低的楠木、红豆杉、沉水樟等主要阔叶树种苗木,要取消裸根苗,全部使用容器育苗。</P>
<P> <BR> <STRONG>2.突出竹业。</STRONG>加大竹山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开设竹山机耕道,特别是高偏远未开发的二重山、三重山, 今年要新修竹山机耕路1000公里,有条件的竹林要大力推广滴灌、喷灌,今年要新修竹山山地水利滴(喷)灌10个示范点,受益面积2万亩。今年要高标准建设11万亩丰产林,坚持以科技为先导,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明确丰产、优质、高效的培育目标,达到亩均竹产值1200元。在重点主攻百万亩丰产林基地的同时,对已实现低产改造目标的大部分竹林向中产方向努力。对此,要加大护笋养竹力度,根据不同培育目标,合理留养新竹;其次要调整竹林结构,合理采伐,提倡“大砍大留”,不留五度竹,在面上加快推广应用竹林标号技术,有必要采取标号与竹材采伐审批相挂钩等办法。对竹林垦复、抚育、施肥等管理措施,要根据地形、坡向、立地等条件加以指导,不盲目强调深翻垦复,提倡竹林施有机肥,开展稻草覆盖,推广竹阔混交。</P>
<P> <BR> <STRONG>3.突出四大基地。</STRONG>继续实施“四大基地”建设工作。计划年内完成四大基地建设任务36万亩,其中:新造11万亩、改造培育25万亩。要根据地力和经济实力,加大培育大径材、乡土珍贵树种等基地,提高林地生产力。</P>
<P> <BR> <STRONG>4.突出非林地造林。</STRONG>大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2007年春季,全市开展非规划林地植树造林的乡镇达120个,行政村达500个,种植珍贵树种面积1.0万亩。</P>
<P><BR><STRONG> (三)推进配套改革,完善支撑体系</STRONG> <BR> <STRONG>1.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STRONG>一是加快42个林改难点村的改革力度,落实工作责任,确保2007年基本完成;二是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发证进度,在林权登记的基础上,通过公示或现场拨交的方式,根据自愿原则,把林权证发到农户手中;解决县际间插花山林改后的林权发证工作;规范林改林权发证档案管理,完善县乡村三级档案管理制度;二是规范转让和发包行为。对前期无法落实家庭承包的村,待原承包合同到期后逐步落实家庭承包,对已发包的毛竹山、经济林合同到期后和转让或承包的用材林采伐后的迹地,要严格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落实到户,联户经营,不得随意归大户,确实需要转让或再发包的,必须经本村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试点的基础上,根据群众要求,把现已被承包、租赁、转让的林地使用权以期货的方式预分配给就近的村民小组,落实“期货有利”,待合同期满采伐迹地收归集体时,由村民小组按“均山、均权、均利”原则,组织分户或联户造林。确实做到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P>
<P> <BR> <STRONG>2.推进林改后的配套改革。</STRONG>按照省政府要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三年基本完成、两年完善提高”的总体部署,今年在继续强化集体林权改革的同时,要配套完善新型的林政管理体系、支撑体系、服务体系和自治体系,实现林业发展、农民增收、林区稳定的目标。主要任务有:一要完成重点乡(镇)林业服务中心建设,形成县(市、区)与乡(镇)二级服务网络,为林农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要把林业检查站、森林公安派出所及有关林业企事业单位联入林业专网,实现林业生产、经营、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三要新增融资额1亿元,其中以林权抵押的小额贷款要求占60%以上。四要努力提高林业组织化程度的途径和方法。有70%以上行政村成立民间防火、防盗、防病虫害分会,并延伸到大的村民小组。成立2000亩以上经营面积的家庭、股份、合作示范林场50个。</P>
<P> <BR> <STRONG>3.推进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STRONG>要落实管护主体,建立权、责、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一要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精神,按照林改权利平等的原则,实现均山均权均利。二要按林改的程序和办法,把改革的决定权和操作权放在村民代表、村民小组或户代表来表决、决定。三要签订管护合同和监管责任书。这次生态林改革与商品林不同,它不是将林木产明晰到经营主体,而只是管护主体的落实,促进管护权责利的相统一,林权证只能放在集体,不能放在管护主体。还有是监管的责任书,主要包括村里的监管责任,乡镇林业站的监管责任,乡镇政府的监管责任,特别是要发挥村级组织的监管责任。主要模式:①联户管护。林农对山林依赖性强的地方,要求将集体生态公益林管护权先均山均权均利到户,然后联合管护。联合可以按自然村,也可以按地块自愿结合,突出联合,联户管护。②专业管护。对没有什么依赖性和依赖性一般,村里一部分愿意管护,大部分不愿意管护的,可以本着先村内后村外原则,经过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实行专业承包管护,由愿意管护的村民联合承包管护。③委托管护。对群众没有依赖性,而且零散的,难以管护的地方,可以按照先村内后村外原则,经过村民代表通过,委托企业、大户管护。</P>
<P><BR> <STRONG>(四)实施分类经营,确保生态安全</STRONG> <BR> <STRONG>1.明确分类经营目标。</STRONG>要通过实施林业分类经营,科学合理区划界定生态林和商品林,管严管住生态林,放开放活商品林。一方面,管严生态林是放活商品林的前提,要把生态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将闽江干、支流二公里范围内和各级保护区,保护小区及水库周边的防护林划为生态区,以保护资源,提高林分质量为主要目标。建设好闽北的生态林,可以带动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发展,进而推动闽北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另一方面,放活商品林是管严生态林的动力,要科学合理编制商品林森林经营方案,达到放开放活商品林,永续利用森林资源的目标。通过大力发展林业产业,对森林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高林区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林区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自觉有效保护。</P>
<P> <BR> <STRONG>2.加强生态林管护。</STRONG>对生态林要进一步落实各项管护措施,加大管护力度,及时查处、严厉打击破坏生态林的违法犯罪行为,搞好闽北生态建设,为闽北旅游生态经济区服务。一要正确舆论宣传。生态公益林最直接的受益者就是当地老百姓,正确宣传引导他们自觉投身生态林保护。二要健全乡规民约。用群众自己订立的乡规民约来约束群众自己的行为。三要创新联防机制。把生态公益林保护与防火防盗等联防组织结合起来,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机制。四是明确监管责任。进一步明确村“两委”、乡镇林业站、政府的监管责任,并签订监管责任书,安排适当是补助经费,只有责,没有利也不行。四要推进绿色通道和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工程,认真抓好南武沿线一重山造林绿化工作,在原有造林、封育、补植、人促的基础上,2007年着重抓好管护工作,在南武路(含南平—樟湖316国道)沿线一重山范围内林木禁止皆伐,全面实行封山育林。</P>
<P> <BR> <STRONG>3.开展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试点。</STRONG>在保护生态公益林的前提下,寻找保护与利用的最佳结合点,开展一些林下利用试点。在方式上,要引导以非木质利用为主、采伐利用为辅的方式;在宣传导向上,要重点宣传非木质利用的前景,是今后利用的主要方向;在载体上,要产业拉动,特别是与加工企业对接,要重视科技攻关,积极探索非木质利用的途径和方法,逐步解决林下种植的种苗问题。开展生态公益林限制性利用试点,开展林下套种经济作物等非木质利用试点,探索一条在保护前提下,保护与利用相结合的路子,建阳市每个乡镇搞一个村的试点,其余县市选择一个村搞试点,努力探索生态林限制性利用途径。</P>
<P> <BR> <STRONG>4.发展生态旅游。</STRONG>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理念变化,原有涌向工商业发达城市为主的客流已改变向大自然追求返璞归真,崇向森林生态旅游。省林业厅在全省推行以“森林人家”为主题的休闲健康旅游,我市要借鉴省内及四川“农家乐”旅游的成功经验,加快“森林人家”旅游步伐。要突出以森林、乡村旅游资源背景为平台,大力挖掘森林、乡村旅游资源,吸引广大农户参与各项健康的休闲旅游活动,要做好“森林”和“人家”相结合的特色游;要把“森林人家”旅游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与生态公益林建设相结合、与林业经济建设相结合;要试点先行,示范推广,“森林人家”游是省厅提出的新型的特色旅游,2007年要率先试点。在各县市(区)选择3-5家先行试点,要求各试点方案要突出各自特色,如体现城市依托、景区带动、特色村寨、历史古迹、文化熏染、乡村休闲等,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推广;要充分体现旅游对农民、林农的带动作用,通过“森林人家”旅游的推广,带动广大农民致富。</P>
<P><BR> <STRONG>(五)坚持依法治林,保护森林资源 <BR></STRONG> <STRONG>1.强化重点部位打击力度</STRONG>。要充分发挥森林公安的职能作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对林区治安比较混乱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适时开展专项治理,扼制毁林案件上升的势头。针对利用假码单假运输证通过火车站非法运输木材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火车站验证点的验证工作,加大打击力度,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明查暗访。</P>
<P> <BR> <STRONG>2.全力抓好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和森林经营方案编制工作。</STRONG>力争2007年底完成外业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2008年上半年全面完成整体工作任务,为保护森林资源提供基础保障。做好地理信息系统维护与更新工作,按时完成年度森林资源变化统计工作。抓好森林采伐管理改革工作,全面推行按年龄排序安排采伐指标的做法,在采伐计划安排上体现公平公正。选择一个县开展按面积采伐试点工作,为采伐管理探路子,出经验。</P>
<P> <BR> <STRONG>3.加强森林防火工作。</STRONG>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的落实和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修改完善各级森林火灾扑救预案,确保完成130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任务,进一步抓好护林联防协会的建设和完善,进一步抓好扑救队伍建设和扑救物资的储备,做好夷山、延平森林火灾远程监控系统试点武建设。 <B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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