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老秘 发表于 2009-3-3 22:25:05

南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工作计划

    为遏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统一部署, 9月21日至12月31日,开展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减少因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导致的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坚决遏制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
    二、工作措施
<B>&nbsp;&nbsp;&nbsp; (一)全力整治国、省道公路行车秩序。</B>
&nbsp;&nbsp;&nbsp; 1.集中警力上路,投入执法装备,严查超速、超员、酒后驾车、疲劳驾驶、违法停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重点路段、重点时段实施不间断巡逻管控,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车,要大力开展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
&nbsp;&nbsp;&nbsp; 2. 会同交通、公路等部门进一步做好危险路段排查治理,督促完善道路标志、标线及交通安全设施,年内交通安全隐患治理率达到90%以上。
&nbsp;&nbsp;&nbsp; 3. 加强恶劣天气交通管理,加强与气象、交通运输部门信息沟通,完善应急预案,共同开展应急处置演练,提高恶劣气候条件下的交通管控能力。
&nbsp;&nbsp;&nbsp; 4. 进一步加大科技投入,提高交通违法监控水平、快速反应和交通违法动态查处能力,运用技术装备查处交通违法的比例比去年同期增加20%以上。
<B>&nbsp;&nbsp;&nbsp; (二)大力消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B>
&nbsp;&nbsp;&nbsp; 1.最大限度地将警力向农村道路倾斜,加强巡逻管控力度,要组织农村派出所重点查处拖拉机、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摩托车违法载人和无牌无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nbsp;&nbsp;&nbsp; 2.将农村乡镇大型集市纳入农村派出所和乡镇交警中队日常管理范围,安排警力维护赶集、赶场活动秩序,查处和制止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nbsp;&nbsp;&nbsp; 3.依靠乡镇党委、政府,组织村委会、乡镇派出所以及农村交通安全协管员,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集中抓好农村地区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道路安全隐患排查、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等工作。
<B>&nbsp;&nbsp;&nbsp; (三)集中整顿客运交通安全。</B>
&nbsp;&nbsp;&nbsp; 1.延平、武夷山、浦城、政和要按春运要求启动交通安全服务站,其它县(市)要采取固定和流动相结合的方法,对过往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逐车进行检查登记,坚决杜绝客运车辆超员违法行为。对客运车辆超员20%以上的,在依法处罚的同时,必须抄告所属地交通部门查处。加大对农村客运班线的执法力度,充分应用便衣跟车有奖举报等方法查处超载行为。
&nbsp;&nbsp;&nbsp; 2.积极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08〕21号)要求,共同加强对公路客运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客运企业回站例检、安全学习、出门检查等制度进行监督,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nbsp;&nbsp;&nbsp; 3.针对客运车辆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在9月底前会同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客运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对所有客运车辆的安全状况、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和安全驾驶记录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并登记造册;取缔一批存在隐患的客运车辆,清退一批违法记分超过12分的驾驶人。
&nbsp;&nbsp;&nbsp; 4.要通过媒体、各种会议加大对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社会宣传和监督力度,设立客运交通安全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B>&nbsp;&nbsp;&nbsp; (四)重点加强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B>
&nbsp;&nbsp;&nbsp; 1.会同教育部门全力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严密和完善校车管理制度,落实各部门的管理责任。
&nbsp;&nbsp;&nbsp; 2.会同交通、安监、质监等部门全力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监管,狠抓源头管理和执法检查,严格检查运输资格和线路审批、车辆的安全性能、外观标识和车身反光标志。
&nbsp;&nbsp;&nbsp; 3.加强对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运行线路的管控,在国省道收费站、省际、市际卡口等处,加强对校车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的检查登记。
<B>&nbsp;&nbsp;&nbsp; (五)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B>
&nbsp;&nbsp;&nbsp; 1.组织力量进入国省道公路沿线村庄、学校、长短途客运企业,结合近期典型交通事故案例,重点宣传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危害和后果,提高广大群众和客运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
&nbsp;&nbsp;&nbsp; 2.建立车管所、执法和事故处理窗口等阵地宣传示范单位,出台宣传设施设置标准,形成规范化的宣传园地。通过合理布置宣传展板、交通事故现场模拟展台,播放专题短片、公益广告,开展有针对性宣传教育活动。
&nbsp;&nbsp;&nbsp; 3.充分利用交通广播整点播报、电视游走字幕等方式,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提示。结合百日行动不同阶段的需要,在各类媒体上开办专题专栏节目,有计划组织深度报道和交通安全知识专题教育。9月21日至30日,各地要围绕百日行动工作部署和措施,开展声势浩大的新闻宣传,引导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和预防交通事故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地要加强针对旅游道路交通安全的路况信息播报和安全宣传,要开展对自驾车出游的辖区路况的友情提示。
&nbsp;&nbsp;&nbsp; 4.结合交通安全宣传作品评选活动,编制一批针对农村群众、运输企业驾驶人和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提示通稿、多媒体课件、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深入客运企业、农村、学校,开展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完成情况将列入年终宣传工作的考评内容。
&nbsp;&nbsp;&nbsp; 三、工作要求
&nbsp;&nbsp;&nbsp; (一)加强组织领导。支队成立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指挥部,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长黄以西任总指挥,政委林水荣任常务副总指挥,副支队长何嘉平、阮少勤、徐景贵任副总指挥;下设办公室在秩序科,原东副科长为办公室主任。各地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工作组织和领导。该项工作将列入2008年度公安交通管理工作责任状考评。
&nbsp;&nbsp;&nbsp; (二)加强督促检查。进一步落实领导包片、处室挂点的工作措施,支队领导、机关科室按照包片、挂点加强基层工作的指导。支队将派出专门的督导工作组,对各地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地要结合实际,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开展督导检查。总队、支队年内将对交警队信息平台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nbsp;&nbsp;&nbsp; (三)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贯彻落实理性、平和、文明的要求,规范路面民警执勤执法行为。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查处,依法处罚,切实做到处罚一起,纠正一起,教育一起,形成严查严管态势。
&nbsp;&nbsp;&nbsp; (四)开辟会战专栏。总队、支队都在主页上设立“预防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行动”专栏。请各地及时上报本地百日行动的有关信息,包括组织部署、措施落实、督促检查、专项行动等动态情况及基层经验做法,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支队网上督查的依据。&nbsp;&nbsp;&nbsp; (五)加强信息报送。总队、支队将定期对百日行动各单项工作和综合工作进行全市排名,每10天通报一次事故情况,每月对各地工作进行点评。各地要加强百日行动期间信息汇总上报。

&nbsp;&nbsp;&nbsp; (六)落实保障措施。各大队要向路面民警增配物资装备,配齐民警个人安全防护装备,包括夜间照明设施,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坚决杜绝民警伤亡事件。百日行动结束后,总队、支队将进行总结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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