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进一步做好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工作的报告
县民政局进一步做好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工作的报告
县委组织部:
接到《关于以规范清理职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重点进一步做好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后,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迅速组织相关人员研究部署具体工作,明确专门人员落实通知要求,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
按照《关于以规范清理职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为重点进一步做好规范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组织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认识。会后,以各股室、局属事业单位为小组,中层负责人带头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局党组按照党组成员包老干部、分管领导包单位等形式,分别与每名在职干部、退下来的老同志进行了谈心谈话,通过谈心谈话跟大家讲明白了工作要求,讲清楚了纪律严肃性,同时也全面掌握了各级干部的情况。我单位以此次开展规范清理工作为契机,全面理解、准确把握了通知精神,妥善的教育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了上级的决策部署上,确保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摸底排查当前情况,确保规范清理工作扎实推进。
按照上级要求,本次清理规范工作,我单位分三步进行。“一是对在职职工,以股室为单位,摸排个人拥有的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并调查证书使用情况,层层签订承若书,确保不出现问题。二是对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人员,采取电话通知,当面传达文件精神的方式,签订承若书;三是对已办理退休手续、行动不变或不在本地区生活的人员,采取电话传达文件精神的方式,让老同志们了解上级的相关政策,杜绝出现违反政策的行为出现。同时,我单位将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纳入干部日常监管范围,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机制,明确了对违规人员进行追究处理的意见。经过摸底排查,我局不存在职业(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企业出借、出租、挂靠等现象。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情况“零报告”制度,对在清理范围内的人员,无论其是否存在兼职(任职)行为,我单位都与本人签订承诺书,逐一与本人进行了再次核实。我单位将对此项工作保持长效机制,严格对干部职工所拥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进行管理,在今后的工作中,经举报或发现的违规在企业兼职(任职)或领取报酬隐瞒不报、拒不规范清理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01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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