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企业工会开展职工生活保障工作的思考
<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工会是基于共同利益而自发组织的社会团体,而生活保障工作是工会一项重要职责,随着时代的发展,在企业中加强工会生活保障工作已经成为“以人为本”的具体表现,也是构建和谐社会劳动关系的重要基础,新时期的工会将职工生活保障工作放在首位,以此来稳定职工队伍,调动广大职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最终实现企业经济增长。</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b>一、现阶段工会工作存在的问题</b><b>。</b><b></b></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一)工会组织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加快,在企业中因变革而产生的企业发展新模式与传统的工会工作模式和工作方法不相适应,工会引导企业职工参与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不明显或已丢失,这就造成了工会组织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需要,逐渐丧失了话语权和监督权。此外,由于企业工会业务人员大多属于兼职人员或对国家有关工会的法律法规了解不到位,对国家新出台的政策不够熟悉,无法承担企业职工维权的工作,不敢替职工说话,工作开展得很被动。 </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二)工会工作方法滞后。由于对新时期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任务的变化缺乏超前性研究,工会组织的工作方式与基层实际和职工需求贴得不紧,缺乏针对性和实效性,造成工会作用发挥滞后和工会处理工作不当。当前职工最迫切的要求是希望工会组织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保护他们的政治、经济和精神文化权利而在实践中工会显得软弱无力往往为职工做不了主,甚至有的工会根本没有成为职工群众的代言人失去了职工群众的信赖。 </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b><font size="4">二、工会生活保障工作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font></b></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方针政策。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明确指出:“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指出:“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和集体协商制度,确保工资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加强劳动保护,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和劳动争议调处仲裁机制,维护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合法权益。”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创新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畅通职工表达合理诉求渠道。”国家“十二五”规划设专节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行阐述,提出了总体目标、基本任务和具体要求。2011年8月召开的全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出席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同志深刻阐述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重点任务。在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要依法保障职工基本权益,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及时正确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为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生活保障是企业职工基本劳动经济权益的重要内容,稳定职工队伍和企业发展与做好工会生活保障工作息息相关。首先,生活保障工作是切实解决职工最关心也是最现实的问题,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职工工作、生活、福利等方面工会生活保障工作都有涉及,工会应从维权工作开始,让职工直观的感受到工作存在的意义。其次,有利于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发挥企业工会作用。生活保障工作的开展最大的目的就是为了解职工所忧,想职工所想,将温暖做好实处,让职工感受的企业温暖,加强职工归属感。</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三、加强新时期工会生活保障工作措施 </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一)建立企业帮扶长效机制。 </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在企业中做好建立帮扶长效机制对做好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显得尤为重要。酒钢集团公司工会成立了帮扶中心,工作人员由集团公司工会相关部门人员担任,<span style="color: black;">基层单位工会建立了相应的“职工之家”帮扶维权站,</span>工作人员由本单位工会生活劳动保险工作委员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检查委员会成员担任。</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首先,推动企业帮扶中心健康发展要因地制宜。企业中的困难职工尤其主(客)观因素影响了其正常生活的状态,而企业帮扶中心就是针对这一现象要发挥作用,要将帮扶中心的资源都倾向于特殊性和突发性困难的职工,并与其他社会保障有效结合起来,在整个保障体系中融入企业工会帮扶工作。要站在困难职工的角度上来思考问题,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行业和情况来侧重维权和服务,与此同时,开展帮扶工作不能局限在某个范围内,要采取多元化的帮扶形式,便于能渗透到每个困难员工之中。其次,加强帮扶中心软硬件投入。当困难职工前来帮扶中心求助时,要逐一登记困难职工的来访原因及处理情况等,将其总结成档案定期组织会议分析,帮扶中心工作人员应及时更新帮扶人员台账。第三,建立多元化帮扶资金渠道,扩大工会自身投入。企业在资金方面要对帮扶工作站有所倾斜,对帮扶工作要持大力支持态度,建立专门的会计科目来重点针对工会经费预算,明确企业支持帮扶中心经费流向,并根据帮扶中心实际工作情况来加大对帮扶工作投入,争取政府工会帮扶资金,以此来实现增加帮扶资金的目的。 </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二)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职能作用。 </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工会保障工会主要以困难职工群体为重点工作对象,针对困难职工最关心和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展开,通过工会保障工作来促进员工积极性,对实现公平分配和完善绩效考核体系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建立职工保障制度,实现对职工生活保障的基础。酒钢集团公司在快速发展的工程中,针对不同特性的困难职工制定了《酒钢集团公司低收入家庭评定办法》、《酒钢集团公司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实施办法》、《酒钢集团公司“爱心助学圆梦行动”实施办法》、《酒钢集团公司低收入职工家庭减免房租及动力产品费用实施办法》、《酒钢集团公司职工未成年子女重大疾病救助实施办法》、《酒钢集团公司工会五必访.慰问职工实施办法》、《酒钢集团公司工会职工意外伤害互助管理办法》、《酒钢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管理办法》等制度,从职工的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减免房租及动力产品费用、未成年子女重大疾病、五必访慰问、爱心助学、职工意外伤害互助及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等八个方面开展救助。各项保证制度的建立及时救助了困难职工,大力维护了困难职工的利益。新时期下的工会生活保障工作要明确其保障职能,企业领导要对工会生活保障职能的发挥给予高度重视,并制定相关履行职能的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流程,此外,工会还要将保障工作具体落实到实处,避免职能虚化,定期公开帮扶工作成效,获取企业和职工的信任。 </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三)坚持诚心服务于职工。 </font></div><div style="text-indent: 3em;"><font size="4">工会在对困难职工实施帮扶工作时要以诚心相待,不能因为对方的身份而冷眼相待,在提供物资和资金帮助时,要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这就需要在工会在了解困难职工基本情况时要全面细致,做到每一笔资金能真正运用到实际困难职工身上。目前职工高度关注的利益点集中在:子女上学难,就医难及就业难等方面,解决困难职工关注的这些问题是工会的首要任务。如可以对困难职工开展就业培训,不单纯局限在企业工作范围内,可培养员工多方面技能,提供他们的就业几率。 </font></div><p class="MsoNormal" style="text-indent:32.0pt;mso-char-indent-count:2.0;line-height:150%"><font size="4">总之,新时期下的工会保障工作应多观察当今社会的趋势,细心了解职工所需,针对保障工作制定相关制度,进一步提高生活保障的质量。企业还要站在职工的角度和利益点来思考问题,坚持以人为本,发挥职能作用,用诚心来服务于职工,强化工作理性思维,实现企业工会生活保障工作科学化和</font></p><p></p>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