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村庄治理机制的创新及挑战
<div align="left" style="text-indent:2em;"><font size="3">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政策体系逐步健全,农业生产方式、乡村社会形态和国家—农民关系经历了深刻调整,给乡村治理带来一系列新挑战。从治理的主体看,农村能人的流失,农村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低是突出短板;从治理的内容看,突出体现在农村公共服务供给和土地等农村集体资源分配带来的一系列治理内容的变化与难题;从治理的方式看,德治、法治等多样化方式尚未得到充分运用;从治理的边界看,“合村并组”的行政村建制调整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打破了以共同产权为基础的地缘相近利益共同体这一传统的治理边界,以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础的治理单元面临新的挑战。</font></div><div align="left" style="text-indent:2em;"> </div>
<div align="left" style="text-indent:2em;"><font size="3">村庄治理机制创新的主要类型</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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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 style="text-indent:2em;"><font size="3">传统治理架构完善型。浙江德清、江西分宜等地农村在现行村民自治框架下,探索建立村民小组层面的自治组织架构,引入新型治理工具和手段,对以行政村为单元的村民自治制度进行完善。一是建立小组党支部、组委会或小组理事会,配备小组党支部书记、理事长、代理委员、保管员等;二是通过自荐直选、村民公决“八步法”、阳光村务“七步法”等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诸环节;三是以股份量化为基本手段,夯实村民自治的产权基础,成立村民服务组织,推进村民自治下沉到村民小组;四是采取清单式管理规范为村级减负,进一步理顺县乡村三级关系。一方面,理顺了基层政府的行政管理与村民自治管理之间的关系,有效加强了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落实;另一方面,通过村民自治机制创新和完善,调动了村民参与的积极性,有效化解了村庄内部矛盾,促使达成村民管理农村公共事务的集体行动。</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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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 style="text-indent:2em;"><font size="3">村民自治半径调整型。缩小村民委员会的设置半径,综合考虑历史渊源、地理关联、利益基础和族群关系等因素调整村委会设置,提高村民自治效率。广东清远市探索“自治下移、服务上浮、治管分离”,在部分乡镇试点“乡镇(行政)—片区(服务)—村(自治)”的治理架构。目前3个试点镇共建立了390个新村委会,取代42个原村委会,平均每个村委会覆盖的村民人数从近4000人减少为400人左右。把原行政村的村委会改造为片区社会综合服务站,作为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承担社会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以1个或几个村民小组为新的自治单元、设立新的村民委员会/村落理事会,集中承担村民自治事务。并基于“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加大政府对村庄公益事业的支持与整合力度。湖北秭归县以行政手段划分小村落、重新确立社区边界,成立自然村层面的党小组和理事会,构建了党务、村务和社会治理“三线运行,多级架构”的治理体系,实现了村民自治由行政村向自然村下沉。目前秭归县初步将12个乡镇的1361个农村社区划分为2065个自然村落,选举产生“一长八员”9347名(村落理事长和经济员、宣传员、帮扶员、调解员、维权员、管护员、环保员、张罗员等“八员”理事),每个村落维持30~80户的规模。通过达成村落为单位的集体行动,改善在自然村范围内的公共品供给,如自然村道路和田间道路、路灯、祠堂、活动室、村庄环境整治等。</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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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 style="text-indent:2em;"><font size="3">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型。主要出现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较快的地区,政府引导一定地域范围内的农村居民向新的定居地聚居,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辖若干行政村,人口规模可达数千人,并参照城市社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提供管理服务。目前有已注册为社区居委会和尚未注册两种情况,后者尚无法律地位。已形成新型的“两委/三委/四委+一中心”治理架构,采取新型社区与原有乡村治理架构双轨运行、双重管理模式。人员交叉任职、机构职能明确。一般情况下,党总支书记由乡镇机关干部或中心村党支部书记担任,并兼任管委会主任。原各村支书和主任分别担任党总支委员和管委会委员。此外,基于土地、集体资产等产权制度并未改变,原则上实行“双重管理模式”,即集体“三资”管理、灌溉和民事调解(生产服务)归原村管理,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生活服务)归社区或基层政府管理。</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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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 style="text-indent:2em;"><font size="3">三类村庄治理机制创新,主要回应村庄作为治理单元的两大功能:一是保障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对接;二是实现村民有效自主治理。“传统治理架构完善型”和“村民自治半径调整型”的治理创新,重点是将村民小组作为一个基本的治理单元,亮点在于优化自治主体的边界设置,充分利用村民小组作为农村生产、生活共同体的社会支持和产权基础两大优势,以保障达成并有效发挥村庄治理的第二类功能,即实现村民有效自主治理。与前两类创新中“自治下移”相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型”采取行政村联合、农民聚居、扩大治理半径的做法,设置新型“社区”作为一个治理单元,亮点在于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有效承接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效发挥村庄治理的第一类功能,即保障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对接。</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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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 style="text-indent:2em;"><font size="3">村庄治理创新的主要问题及挑战</font></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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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left" style="text-indent:2em;">**** Hidden Message *****</div> 不错 有深度的调研报告,直击当前城镇化背景下乡村转型面临的突出问题 庄治理机制创新,主要回应村庄作为治理单元的两大功能:一是保障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对接;二是实现村民有效自主治理。“传统治理架构完善型”和“村民自治半径调整型”的治理创新,重点是将村民小组作为一个基本的治理单元,亮点在于优化自治主体的边界设置,充分利用村民小组作为农村生产、生活共同体的社会支持和产权基础两大优势,以保障达成并有效发挥村庄治理的第二类功能,即实现村民有效自主治理。与前两类创新中“自治下移”相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型”采取行政村联合、农民聚居、扩大治理半径的做法,设置新型“社区”作为一个治理单元,亮点在于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有效承接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效发挥村庄治理的第一类功能,即保障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对接。 主治理。与前两类创新中“自治下移”相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型”采取行政村联合、农民聚居、扩大治理半径的做法,设置新型“社区”作为一个治理单元,亮点在于顺应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需要,有效承接政府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有效发挥村庄治理的第一类功能,即保障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对接。 有效发挥村庄治理的第一类功能,即保障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对接。 感谢楼主分享。感谢楼主分享。感谢楼主分享。感谢楼主分享。感谢楼主分享。感谢楼主分享。感谢楼主分享。感谢楼主分享。 三类村庄治理机制创新,主要回应村庄作为治理单元的两大功能:一是保障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对接;二是实现村民有效自主治理。“传统治理架构完善型”和“村民自治半径调整型”的治理创新,重点是将村民小组作为一个基本的治理单元,亮点在于优化自治主体的边界设置,充分利用村民小组作为农村生产、生活共同体的社 主要回应村庄作为治理单元的两大功能:一是保障政府的公共服务供给与乡村社会实现有效对接;二是实现村民有效自主治理。 的确是一篇相当不错的好文章,学习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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