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1066714 发表于 2017-12-4 15:06:56
我出生于八十年代末期 是一所专科警校的毕业生。2010年通过了公务员考试,考上了地级市公安局的交警支队机关,当年十月参加工作。经过在公路岗勤基层的一段时间锻炼,分配在机关宣传科工作。佐佐小秋 发表于 2017-12-4 15:26:39
4 D* ^4 0 C* i+ | 即便如此,我也是大大的吃国会通过 发表于 2017-12-4 15:27:04
更何况刑警支队名为全系统第一核心部门,但却是个许多事说一不二,无法通融的地方,抓到了抢劫犯、杀人犯,这可不像批个吉祥号牌、洗白一辆走私车。难道杀人犯给你钱你就敢放了他吗?可以操作、腾挪的空间比起交警系统要少得多、窄得多,自然也少了许多财路。老斌 发表于 2017-12-4 16:33:44
。朋友说此人相交多年 席间我表示愿意去,宾主尽欢而散zmac 发表于 2017-12-4 16:47:28
他这样讲,我反倒怀疑起来,借如厕的机会询问朋友,是否知道此人根底,莫不是骗子,骗得一笔“活动费”之后人间蒸发。朋友说此人相交多年,省委办公厅副调研员的身份是万万假不了的,至于活动费,先期不用给他,大家都是朋友,可以等他把事情办出眉目来再说,如办不成,你也没有什么损失,我深以为然。阿尔伯特1991007 发表于 2017-12-5 21:03:43
写出了基层公务员的心声从头跃 发表于 2017-12-5 21:19:22
写的不错,很实际。。。。。。司马光砸缸 发表于 2017-12-5 21:32:11
写得很好,感触很深。。。猴子爱吃豆 发表于 2017-12-6 08:33:06
这样讲,我反倒怀疑起来,借如厕的机会询问朋友,是否知道此人根底,莫不是骗子,骗得一笔“活动费”之后人间蒸发。朋友说此人相交多年,省委办公厅副调研员的身份是万万假不了的liuguangheng5 发表于 2017-12-6 10:04:10
关于开展今年工作全面“回头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