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6-10-30 18:16:53

如何提高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效益?

<p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33px;">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应统筹整合使用已形成普遍共识,这也是基层长期的呼吁与期盼。因此,社会各界对《意见》给予了一片叫好声。几个月过去了,贫困县资金整合试点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困难与问题,《意见》对贫困县脱贫攻坚应有的巨大推动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出来。</p><p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33px;">  贫困县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时还是有很多顾虑。《意见》规定,“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贫困县”,“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得限定资金在贫困县的具体用途,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也就是说,部门内部资金在空间、时间上都可统筹了。但把吃饭类的钱用于买衣服的问题还没解决,即改变上级部门资金用途,贫困县顾虑压力仍很大。一来担心上级部门不高兴,减少或变相减少对县里的资金支持。二来担心资金虽可统筹,但上级部门下达的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还得完成,年底时考核不过或排位靠后都是问题。由此导致有的试点县将统筹资金用来平衡上级部门要求,造成资金再度分散。</p><p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33px;">  有些贫困县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机制上还没有理顺。就试点县来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带来很多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没有经验,也没有充分考虑和准备。因此,涉及众多部门、巨量资金,具体是由财政、扶贫、发改委还是哪个部门或新设机构来牵头提出整合的初步方案建议;整合方案是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还是经政府常务会通过后由县委常委会确定;方案通过后,资金如何拨付,如何监管等,这些具体操作问题,大多数试点贫困县还都在探索磨合之中。此外,有的贫困县的领导干部还沉浸在粗放式发展的老套路中,对于财政涉农资金的关注焦点仍在于总量扩大,而对通过改革解除体制机制束缚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从而对脱贫攻坚产生的重大推动作用认识不足,因此不重视不积极,整合机制建设推进缓慢。</p><p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33px;">  贫困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公开公示还很不到位。2015年11月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以来,到达贫困县的资金大幅增加,领导干部经手的资金达到原来的两倍甚至三倍四倍。因此,不廉洁诱惑与风险也大大增加。有报道指出,今年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曝光的883起违纪案件,涉及扶贫325起,约占37%;而且,重点扶贫地区更为易发多发。当前和今后,中央和省市给予贫困县的资金还会增加,如果不尽早建立公开公示制度,暗箱操作等容易引发更多矛盾与问题,影响资金整合效益和脱贫攻坚目标实现。当前,贫困县在这方面普遍做得不理想。《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施行,但有的贫困县至今未在官方网站向公众公开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有的省在贯彻落实《意见》的文件中,甚至没有提及公开公示。</p><p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33px;">  当前,要克服困难和破除阻碍,进一步提高《意见》的政策效益,可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p><p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33px;">  有关部门应尽快修改或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有涉农资金项目被纳入整合试点的中央部门,没有印发贯彻文件的,应尽快研究下发以表明态度,给各省区市和贫困县整合资金“松绑”减压。还没有印发贯彻文件的省区市,特别是脱贫任务重的省区市,也应尽快研究下发,以推动本地区整合试点尽早开展。中央和省级财政应按照《意见》要求,尽快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清理整合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专项转移支付。有关部门应按照脱贫攻坚要求,尽快调整完善相关专项规划,实现脱贫攻坚规划与部门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应尽快修订完善各项制度,取消限制资金整合的相关规定。通过这些制度层面和“源头”整合方式,努力从更高层面解决多渠道资金的重复交叉和部门间难以协同的问题,降低县级整合的难度和压力。</p><p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33px;">  贫困县应研究建立权威高效的资金整合机制。贫困县党政领导应充分认识涉农财政资金整合对本县脱贫攻坚的巨大推动作用,及早研究思考和安排部署,逐步将工作重心从挖空心思要钱转变到下功夫用好钱上来。鉴于贫困县是根据脱贫攻坚规划整合资金,方案要报省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备案,所以可考虑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牵头协调,扶贫办具体承担整合的基础性工作,财政、发改委、涉农资金项目管理、审计等部门参与配合,提出整合初步方案。考虑到整合涉及的部门多、资金量大、利益矛盾大,以及对县脱贫攻坚影响较大,方案在经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最好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才能具有充分的权威性。方案确定后,资金由有关部门按照原渠道下达拨付给资金使用单位。同时,应尽快向上级部门汇报沟通,争取上级部门的理解。审计局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及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并对探索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予以支持。</p><p style="color: rgb(0, 0, 0); font-family: 宋体; line-height: 33px;">  推进贫困县涉农财政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公开公示。李克强总理5月9日在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会议上指出: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应通过公开公示压缩寻租不廉洁空间,确保涉农财政资金安全,把好事办好,同时降低内部监督成本。落实好《意见》要求,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贫困县党政干部应转变公开越多、工作越难的落后理念,充分认识公开公示对公平公正整合资金和预防不廉洁、制度性保护干部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好《意见》要求,“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施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来源:学习时报 &nbsp; &nbsp;作者:薛刚&nbs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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