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w200526 发表于 2016-8-22 16:51:36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机农艺融合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机农艺融合的实施意见
  各省辖市及巩义、项城、永城、固始、邓州、中牟农业局(农委)、农机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0〕22号)和《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的意见》(农机发〔2010〕8号),结合我省实际,为解决农机化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农机化水平,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强农机农艺融合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我省农业机械化得到快速发展,201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0%。但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农机化发展仍然存在着许多薄弱环节,如:水稻机械插秧、玉米、花生机械收获刚刚起步,油菜机播、机收水平处于示范阶段,胡萝卜、油菜、棉花、红薯、大蒜、辣椒等收获环节的装备尚处于试验试制阶段,畜牧水产养殖业、林果业、农产品初加工、设施农业等机械化发展也滞后于实际需求。这些薄弱环节机械化问题如不尽快解决,不仅制约农机化全面协调发展,也将影响农业现代化进程。造成这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较慢的原因很多,农机农艺结合不够紧密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农机农艺融合,相互适应,相互促进,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和必然选择。当前,农机化发展已经到了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农机农艺有机融合,不仅关系到关键环节机械化的突破,关系到先进适用农业技术的推广普及应用,也影响农机化的发展速度和质量。实现农机农艺的融合,对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明确促进农机农艺融合的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要求,加强管理部门相互协调、科研单位联合攻关、推广机构相互协作,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的协调机制;以提高机械作业适应性为重点,推动栽培和养殖方式的改进和作物品种的选育,形成农艺农机相适应的技术体系,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为农机化作业创造条件;以粮食作物为重点,力争尽快实现关键薄弱环节农机化的突破,全面推进粮食作物、经济作物以及林果业、畜牧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积极开展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加强农机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劳动过程机械化和生产经营信息化,不断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加快现代农业建设。  各级农业农机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分析研究十二五期间农机化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农机农艺融合关键环节,制定推进方案,明确推进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落实措施。  三、成立农机农艺融合的工作组织  打破系统、行业、部门业务分割,实行农科教统筹,建立农机、农艺、科研和生产企业联合协作的组织协调机构。成立河南省农机农艺融合协调组,协调组由省农业厅和省农机局主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农业厅有关单位和农机局科技、推广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研究制定农机农艺融合的工作重点、目标、工作方案,并协调组织实施。成立河南省农机农艺融合技术专家组,由农机、种植、种子、土肥、植保等教学、科研和推广服务机构技术专家组成。负责农机农艺技术研究、技术集成配套,针对重点薄弱环节,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和机械作业规范,开展农机农艺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根据工作需要,技术专家组可分设若干专题小组,各小组明确组长和成员,共同做好技术研究、技术配套和技术指导工作。各地要成立相应的农机农艺融合协调小组和农机农艺融合专家组。  四、建立农机农艺相互融合的工作机制  加强管理部门相互协调、科研单位联合攻关、推广机构相互协作,建立农机、农业科研推广单位、生产企业联动的工作机制。  针对十二五期间农机农艺融合推进的关键技术,农机部门分专题提出初步技术方案;协调组组织专家组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技术方案;农机部门根据技术方案制定专题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工作目标、进度安排、技术研究试验示范方案、推广应用工作分工、保障措施等。工作方案经协调组组织讨论通过后,按分工组织实施。协调组定期召开协调会,研究部署一定时期内需重点解决的农机农艺融合薄弱环节,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通报工作进度。  五、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  发挥农机购置补贴的调控作用,优先保证重点和薄弱环节作业机械购置补贴,加大补贴力度。积极争取实施农机作业和技术补贴,调动农民应用深松整地、秸秆还田、机插秧、高效植保等增产增效、资源节约和生态保护农机化技术的积极性。农业和农机管理部门要针对十二五期间需重点解决的农机农艺融合薄弱环节,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保证农机农艺技术研究、新技术推广、新机具研发、试验示范工作的开展,通过强化管理、创新机制,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快推进薄弱环节机械化发展。  六、加快研发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和装备  组织农机和农业科研推广单位、生产企业联合攻关。加强农艺技术研究,将机械适应性作为科研育种、栽培和养殖方式推广的重要指标,有针对性地示范推广农机农艺结合紧密的机型、作物品种和种植养殖方式。加强农机技术研究,抓紧水稻育插秧、玉米收获、花生、油菜、棉花、蔬菜移栽、茎块作物生产等薄弱环节机械化作业机具的改进、引进试验和研发。适应农业规模化、精准化、设施化等要求,加快开发多功能、智能化、经济型农业装备设施,重点在田间作业、设施栽培等环节取得新进展。加强农机农艺技术集成,制定和完善河南省水稻育插秧、玉米收获、花生机收、保护性耕作、设施栽培等农机化技术路线、模式和作业规范。  七、积极推广重点作物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  充分利用重点农机化技术推广、农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现代农业示范、农业标准化生产等项目,加大关键环节农机化技术示范推广力度,扩大推广范围。重点开展水稻育插秧、玉米收获、油菜收获、花生收获、茎块***械化技术示范,以及棉花、蔬菜移栽生产机械试验选型和示范推广,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旱作节水、现代养殖、设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技术,促进薄弱环节机械化技术突破和发展。  八、抓紧完善适应机械化作业的种植技术体系  制定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和机械作业规范,完善农机、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配合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播期、行距、行向、施肥和植保,为机械化作业创造条件。在玉米生产方面:积极推进玉米标准化、规模化种植,在一定区域范围统一品种和种植模式,因地制宜确定玉米机械化收获技术路线和适宜机型。在水稻生产方面:以育插秧为重点,加快形成和完善沿黄稻区育秧技术规范,在品种选择、育秧、植保、田间管理、茬口对接等各个环节加强农机农艺的融合。在油菜生产方面:以播种、收获和秸秆处理机械化为重点,开展农机农艺技术集成配套,完善技术模式和机具配套方案。棉花、蔬菜生产方面:在育苗、移栽和茬口对接环节,加强农机农艺配套技术研究。针对河南一年两熟种植制度,以粮食作物为重点,研究制定小麦-玉米连作标准化种植和机械化作业技术模式、沿黄地区小麦-水稻标准化种植和机械化作业技术模式。  九、大力开展农机农艺知识和技术培训  各级农机化、科教、种植业部门要积极配合,结合重点农时,组织开展专项培训活动,向农机手传授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和农艺技术。充分利用阳光工程等农民培训项目,将农机手和修理工作为培训重点,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加强政企联动,积极引导生产企业做好农机手的培训工作。同时,也要加强基层农技、农机推广人员业务培训工作。  十、努力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  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扶持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提高农机服务组织化程度。积极培育农机服务市场,以市场为导向,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鼓励和支持统一供种、统一施肥、统一机械化作业的服务形式,提高作业效益。加强信息服务,引导农民开展跨区作业。加强农机维修网点建设,督促企业完善售后服务网络,提高售后服务能力。进一步规范农机销售市场、作业市场、维修市场,切实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和在用农机质量调查,提高农机装备质量安全水平。  十一、切实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和农业系统相关部门要把农机农艺融合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协作,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努力推进。要全力支持农机农艺融合协调小组和农机农艺融合专家组的工作,定期听取他们的汇报,协调解决农机化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市、县农业、农机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农机农艺融合的重点,明确目标,制定措施,形成工作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加大农机农艺融合重要意义的宣传,形成良好氛围,积极培育农机农艺融合的典型,加强示范引导,提高农民应用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的自觉性。  附件:河南省“十二五”期间农机农艺结合的机械化技术与具体措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河南省“十二五”期间农机农艺结合的机械化技术与具体措施  在“十二五” 期间,对玉米、水稻、花生、保护性耕作、胡萝卜、油菜、棉花、红薯、大蒜、辣椒、设施农业等农作物生产机械化技术方面就加强农机农艺融合促进农机农艺协调发展解决农机化发展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几点建议:  八、红薯生产机械化技术  我省红薯生产机械化处于薄弱环节,红薯移栽处于空白,机收刚刚起步。主要问题是部分区域有间作、套种种植习惯,种植模式有40-90厘米多种种植行距;没有红薯移栽机和翻秧机,收获机具多为茎块类多功能收获机械,收获效果差。针对我省实际情况,要找出农机、农艺的结合点,引导农民按60-75厘米等行距标准化种植;协助生产企业研发、生产红薯移栽机、翻秧机和收获机械,加大红薯生产机械化技术试验示范力度,建立红薯标准化、机械化生产示范基地,制定红薯生产机械化技术规范。计划到2015年,我省红薯机械化收获面积达到126万亩,占红薯种植面积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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