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水电业发展现状与思考
●张登升</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30"><br>
地处福建省西北部的三明地区,境内山高林茂,气候湿润,雨量充沛,河流密布,造就了发展水电的优越条件。长期以来,境内河流兴建了大量水电、水利工程。水电的发展,为解决用电不足,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了贡献,而且对局部生态建设方面也有积极作用。但是,水电的发展,特别是小水电的过度开发,也会对生态系统等产生各种负面影响。因此,要加强流域规划,整合现有水电资源,以提高水电发展综合效益。<br>
一、我市水电发展现状<br>
1、水电资源丰富。我市属福建省的丰水区,各县年降水量平均在1400-2000毫米之间,全市年平均降水量为1688毫米。最大年降水量可达2422.2毫米,最小年降水量为904.6毫米。从季节来看,我市3-4月一般占全年降水量的25-30%;5-6月占全年降水量的30-35%,连续暴雨一般出现在本季;7-9月一般占全年降水量的20-27%。境内有集雨面积10-50千平方米河流有108条,50-100千平方米河流有63条,100-500千平方米河流有64条,500-1000千平方米河流有5条,5000千平方米河流有3条。河流年径流量达228.3亿立方米。<br>
2、开发程度较高。据调查三明境内理论蕴藏水电容量229.3万千瓦,可开发水电装机容量170.9万千瓦,占全省24.3%。目前,境内已建成水电装机容量157.4万千瓦,占可开发量92.1%;至2005年底,全市已建水电站1389处。其中,大型水电站2处,中型水电站14处,小水电站1373处,占98.8%。从分县已建水电情况看,处数前三位是的尤溪261处、永安215处、大田186处,分别占已建水电站处数的18.8%、15.5%和13.4%;装机容量前三位的是永安35.5万千瓦、尤溪27.2万千瓦、泰宁18.1万千瓦,分别占全市总装机容量的22.6%、17.3%和11.5%;已开发占可开发量前三位的是清流、大田、沙县,分别为228%、226%和136%。从境内沙溪、金溪、尤溪三大溪流开发上看,梯级电站已建15处、在建7处、未建4处,合计将建26处,总装机容量达137.9万千瓦。其中沙溪、金溪、尤溪分别建11、8、7处,总装机容量分别为46.7、36.6和54.6万千瓦。<br>
3、中小水电发展迅速。至2005年末,全市中小水电达1373处,5年间净增385处,装机容量达135.4万千瓦,净增63.3万千瓦。从投资项目上看,2005年水电投资在建项目169个,占工业项目13.6%,其中新建114个,占新建工业项目16.5%;2005年水电项目本年完成投资149209万元,占工业项目本年完成总投资的18.9%。<br>
4、取得一定成效。一是据有关部门提供,到2005年末,年发电量已达49.8亿千瓦时,占全社会年用电量的67.7%,成为我市能源生产的主力军;二是到2005年末,水电企业已达802家,其中规模以上40家,全部水电企业产值达到125768万元,占全部工业产值2.9%。2005年吸纳就业人员10311人,上缴税金14498.5万元,成为我市工业的一个支撑。<br>
二、存在问题<br>
1、部分流域开发程度过高。有关专家指出,流域水电开发程度(水电实际开发量占可开发量)的合理值是70%。据调查,至2005年我市流域水电开发程度已达92.1%,高出合理值22.1个百分点。从12个县(市、区)看,有8个县(市、区)高出合理值,最高的两个县其开发程度分别达到了228%和226%。<br>
2、自然生态有所破坏。由于水电工程的伐树挖山,掘石抛士,筑坝壅水,库淹耕地等,会改变地形地貌,影响河流生态,使工程坝区的基础生态系统的健康和稳定性遭到破坏。具体表现为大坝的淹没、阻隔、径流调节影响生物资源、生物多样性;库区诱发山体滑坡;边坡开挖破坏植被和自然景观;工程开挖弃渣和混凝土废料影响当地河道环境,特别是部分开凿引水遂道电站,废弃土石料更多,又多数就地抛弃,有的甚至造成河道一定程度堵塞;有些流域在水库蓄水后,随着排入水库的工业或生活废水的增多,库区水流缓慢,水体稀释扩散能力降低,水体中污染物浓度将逐渐增加,造成水库水质下降;水库蓄水后因河流情势变化会对坝下与河口水体生态环境产生潜在影响。<br>
3、有些小水电建设恶化当地居民生存环境。境内小水电多数开建在山区源头小溪流域,而这种小溪流又散落许多傍水村庄及居民,他们的生存环境极其自然而脆弱,自然流趟的溪流是其生产、生活的基础,一旦在其周围开建工程,拦溪筑坝,势必造成库淹山地,坝后经常断水等现象,从而破坏了他们的生存基础,甚至恶化生产、生活条件。尤其小溪流梯级电站的过度开发,流域原始生态和生存环境破坏更为严重,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流域部分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br>
4、部分小水电建设不规范。按规定,开建小水电需要水利、环保、建设等10多个部门,涉及13道规划设计、审批、审查、监督和验收手续。但据有关部门对2000年7月1日以来开工建设的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项目对照相关规定进行摸底清查,发现有一些小水电建设未履行相关规划设计、审批、审查、监督和验收等手续的违规现象,其中较多的是无建设用地预审、无质量监督和无竣工验收。再者,由于体制改革,还存在有些职能部门弱化监管小水电建设的现象。<br>
5、小水电作用难以有效发挥。水电的特征是“靠天吃饭”,特别是小水电库容较小,受当地气候的特征的制约,只能集中在年度3-9月丰水期大力发电,无法做到全年均衡发电。其结果:一是不利水电设备生产能力的发挥,往往是丰水期水多时,由于装机容量的限制无法全部用尽水能,而在枯水期由于水能不足,发电设备又无法发挥产能;二是平衡社会用电矛盾有限。首先是集中发电必然要集中供电,有可能造成区域短期电力过剩。其次,针对小水电来说,发电量所占比重较小,当社会缺电严重时,无法发挥作用,特别是枯水期更是如此;三是丰水期小水电上网电价较低,影响小水电经营效益。<br>
三、水电稳妥开发的建议<br>
1、提高认识,科学规划。水电的贡献无需赘言,开发水电也是大势所趋,不然会造成我市丰富水资源的浪费。但人们普遍关注的是水电电力及投资收益,而少关心水电工程完工后的影响。因此,笔者认为,鉴于目前我市大、中水电已基本开发完毕的现状,要重点从战略上分析发展小水电的利弊,权衡每个小水电项目对生产、生活的正负面影响,做到合理开发,规划建设,科学发展。落实到具体就是先做好流域综合规划,重新准确确定境内流域水电可开发量,然后依据实际开发量占可开发量的专家值70%,规划审批小水电建设项目,形成有序开发,和谐发展小水电。<br>
2、重视自然生态保护。水利工程的生态影响问题,实质上是人与自然关系在水利工作上的具体体现。从水利实际看,任何一项水利工程其本质都应该是生态工程,水利工程在改变自然的同时不能以破坏生态为代价,保护生态是水利工作的应有之义。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认识和处理水利工程生态影响问题,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未来的水利工程既要具有直接功效的供水、防洪、发电、航运工程,还要有利于生态系统健康与稳定的生态工程。<br>
3、整合小水电。目前,国家已规划在福建投建几个大型发电项目,一旦投产,将对我省电力格局产生深远影响。我市小水电虽然发展较快,但皆以零散投资,分散管理的模式,既大部分是一个电站一个投资主体,一个管理业主,形成散小的特征。2005年,全市1千多处水电站,只有40家规模以上水电企业。尤溪县境内12条流域,仅有尤溪、后停溪2条流域成立流域水电开发公司统一管理流域内的水电开发。这种不具规模,管理不够先进的状况,不利小水电综合效能的体现,将来更会受到省内新大电项目制约。因此,小水电应该加以优化整合,把分散的小水电整合成规模企业。整合的方式:一种可以像尤溪、后停溪成立流域水电开发公司,统一开发流域水电;一种可以按乡镇地域成立一个水电企业统一管理境内水电站;一种可以以股份合作方式,拟合投资主体形成规模水电企业。以充分发挥小水电的综合贡献。另外,各地还可组建水电协会,以水电协会为平台,延伸水电企业协调、管理或处理相关事务。<br>
4、建设流域龙头水库,挖掘流域发电效能。鉴于目前多数流域小水电投资主体分散,规模较小,管理、发电单打独斗,不利充分利用流域水能的状况。有条件的流域,可以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对流域水能利用不足的流域水电站进行重新梳理调整,科学布局。通过在流域相对源头选址建设较大型龙头蓄水水库,然后按流域电站布局,统一调度放水发电,尽可能延长流域各水电站发电时间,甚至做到不是丰水期也有水发电,以期达到全年均衡发电。从而,充分发挥水电功能,也提高流域水电站效益。<br>
5、强化小水电建设管理。在小水电工程审批中,应组织有关部门工程专业人员,深入实地考察,把握好流域规划、水资源利用、防汛防洪、水土保持、生态环境保护等,协调解决好发电用水与农业灌溉、人畜用水之间的矛盾。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水利局质量监督站、水土保持监督站、水政监察大队和相关部门,应组织专业人员深入施工工地,进行现场指导,严格监督。工程竣工后,相关部门应组织力量对工程进行验收,不仅要消除工程隐患,还要保障竣工后的工程项目不对自然生态造成大的改变与破坏。<br>
6、整顿清理,规范发展。鉴于目前我市境内部分小水电建设不规范的情况,对已建小水电,有关部门应按照省政府《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闽政0515号)、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规定(试行)》的实施意见(闽水0520号文)及《违规小水电项目清理整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水05农电14号文)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违规小水电项目清理整顿工作。对违规小水电项目,能整改的,明确整改期限;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特别是危及公共安全和造成生态灾害的小水电站,要责令停止发电。对在建或新建小水电,也要清理检查,禁止新违规小水电的发生。<br>
作者单位:三明市统计局<br>
责任编辑:林运裕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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