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z20050910 发表于 2016-2-18 10:36:48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许前飞 2015年,全省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强化审判职能,深化司法改革,优化队伍素质,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省法院共受理案件1633486件,审执结1341019件,同比分别增长17.31%和15.09%。我省法院受理案件数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    一、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诉讼服务工作水平得到新提升    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坚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推动诉讼服务工作提档升级。一是畅通人民群众诉讼渠道。完善立案登记工作流程、标准、文书样式等,规范全省法院立案登记工作程序,实行“一站式服务、一次性解决”。全省法院当场登记立案率达到97.20%,有案不立、有诉不理等现象得到根本扭转。二是推行网上立案。全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为涉诉群众及律师提供网上立案、阅卷、查询、司法文书电子送达等服务。全省法院通过互联网登记立案25779件。三是积极引导群众理性诉讼。在保护诉权的同时,依法规制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等滥诉行为。    二、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刑事审判工作取得新成绩    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真贯彻《刑法修正案(九)》,坚持打击、保护与预防并重。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刑事案件80196件,同比增长13.23%;审结72831件,同比增长8.69%;判处罪犯84577人,同比增长6.47%。一是积极参与平安江苏建设。依法惩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涉案金额达20亿余元的“山东佳盟矿业”集资诈骗案等一批重大案件。在“6·26”国际禁毒日对241件毒品犯罪案件的290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二是依法严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审理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常州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原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申维辰受贿案。一审审结国家工作人员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23件1155人。对9名厅局级以上干部、58名县处级干部处以刑罚。三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宣告51名被告人无罪,对224件案件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认真贯彻全国人大常委会特赦决定,依法有序开展特赦工作。    三、依法妥善化解民事纠纷,民事审判工作取得新进展    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全省法院受理一审民事案件696210件,同比增长12.46%。一是加大民生司法保障力度。一审审结教育、医疗、住房、劳动争议、拆迁补偿、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181849件,审结婚姻家庭、赡养抚养等案件115730件,审结土地承包、转包、租赁、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21290件,审结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32470件。二是源头预防化解民事纠纷。与省住建厅、省保监局共同建立案件联动化解机制,推动公安、卫生和司法行政等部门发挥前置调解的作用,形成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全省法院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2116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48.83%。三是强化人民法庭便民诉讼职能。新设人民法庭9个,全省人民法庭数量达到293个,共审结案件332017件。    四、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商事审判工作取得新成效    有效应对增速放缓、结构调整、动力转换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全省法院受理一审商事案件205054件,同比增长19.09%。一是依法审理新类型案件。妥善审理涉新能源、新业态、新交易模式纠纷以及涉网络购物、快递服务等案件,促进市场流通,维护交易安全。一审审结涉互联网金融、保理、保兑仓等各类金融纠纷案件42279件,标的总金额968.51亿元。二是依法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保障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全省法院受理强制清算案件175件,破产案件1264件,同比分别增长37.80%和37.39%。依法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引导和警示市场主体诚实守信经营,助力“诚信江苏”建设。三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制度,大幅提高恶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的损害赔偿标准,共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10587件,同比增长36.91%。发布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及时公布典型案例,积极营造创新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实施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强化诉权保护和依法监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不断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全省法院受理一审行政案件16651件,同比增长65.47%。一是进一步扩大与行政区划相分离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试点范围,行政审判质效水平显著提升。二是强化司法监督职能。全省法院依法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951件,占结案总数的7.15%,同比上升1.02个百分点。全面规范行政诉讼协调工作,一审行政案件协调撤诉率为25.56%。依法维护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国家赔偿案件490件,同比增长175.28%。三是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发挥省政府、省法院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的作用,实现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向省委、省政府报送行政审判年度报告,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履行出庭应诉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为88.86%。    六、严格执行新环境保护法,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创新局面    强化生态文明司法保障,努力实现环境资源保护与经济健康发展的最佳平衡。全省法院共受理一审环境资源案件1482件,同比增长256.25%。一是有效促进污染预防和环境修复。根据案件具体特点,积极探索“劳役代偿”、“异地补植”等新型责任承担方式,有效提升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效果。赔偿数额达1.6亿元的泰州市环保联合会诉常隆公司等环境污染侵权赔偿公益诉讼案判决生效后,常隆公司等三家企业已按判决要求全部缴纳赔偿金,同时通过技术改造,实现了副产酸的循环利用。二是依法严惩环境资源犯罪。一审审结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10件246人,同比分别增长233.33%和146.00%。依法打击恣意倾倒、排放危险废物行为,严厉惩处走私“洋垃圾”行为,对65人以走私废物罪追究刑事责任。三是依法受理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受理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4件,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    七、强化执行工作实效,维护司法裁判权威    突出执行工作强制性,全力推进信息化、规范化建设,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法院受理执行案件481302件,执结标的金额1261.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3.25%和93.99%。一是加大司法查控力度。全省三级法院全部实现执行指挥中心网络互联、执行力量统一指挥、对执行线索举报的快速反应和对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的异地协控。司法金融查控系统连接全国20家银行、省内93家银行,累计查询2827.61万次,累计查询到存款5831.80亿元。二是加大资产处置力度。运用互联网技术、市场手段和公开透明的流程提升司法拍卖成交率,共进行司法网拍44282次,成交金额187.30亿元,同比增长68.74%,为当事人节约佣金9亿余元。三是加大对执行义务人违法犯罪行为处罚力度。对具有抗拒或规避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等行为的被执行人和协助执行人司法拘留12349人次,罚款金额2258.96万元。对60人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四是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力度。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老赖”36.46万人次,同比增长1147.80%。通过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申请贷款、乘坐飞机高铁、参加招投标、担任企业高管和股东、对外投资等手段,促使25812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    八、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按照中央、省委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江苏法院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各项改革举措得到有序推进。一是稳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定《江苏法院审判责任制改革实施细则(试行)》,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院、庭长审判管理和监督职责,强化法官办案责任。全省法院一线法官人均结案数167.36件。二是有序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制定《江苏省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扎实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与省人社厅联合下发《书记员岗位等级培训考核办法(试行)》和《书记员岗位等级标准》,为推动书记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供了依据。三是积极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盐城中院、苏州市吴中区法院等五家试点法院重点围绕人民陪审员选任、参审、惩戒、履职保障等七个方面进行改革探索。四是推进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制定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办法,会同省检察院、公安厅联合出台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五是依托南京、徐州铁路运输法院,积极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法院试点工作。    九、加强审判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公正司法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期待。全省法院着力在强化内部监督和外部公开上下功夫,以监督和公开促公正。一是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畅通当事人申诉、申请再审渠道,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申诉、申请再审案件19916件,同比增长28.71%。充分发挥二审监督、再审纠错的功能。及时就类案审理编发纪要,发布典型案例,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二是深化司法公开。将司法活动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加强审判流程信息公开,通过网站、12368短信平台向当事人推送立案、庭审、结案等12个流程节点信息。运用信息化手段确保应当上网公开的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布,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693933份,直播庭审16650场次,召开新闻发布会460场次。    十、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队伍    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从严监督管理,坚决正风肃纪,强化榜样示范,全面提升队伍建设水平。全省法院共有45个集体、60名个人受到中央、省有关部门和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奖励。一是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认真查找剖析不严不实的表现,加强教育整改。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二是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畅通违纪违法问题举报渠道,及时处理违纪违法问题,全省法院共查处违纪违法人员104名,其中追究刑事责任12人。三是提升司法能力。2015年上半年,省法院党组以经济新常态司法应对为主要内容,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专题调研,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前瞻性针对性。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的重要批示精神,以先进模范为榜样提升法官职业修养。    2016年,全省法院将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大力提升自身建设水平,更加积极地投身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不断开创全省法院工作的新局面。一是在依法公正履职上取得新成效。坚持以五大发展理念指导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惩处各类犯罪行为,不断增进平安江苏建设实效。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依法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加大诉权保护力度,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牢固树立保护优先理念,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强化执行手段的强制性威慑性,维护司法裁判的权威与尊严。二是在推进司法改革上取得新成效。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的统一部署,全面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推行法官员额制改革,继续深化审判辅助人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责任制和法官权益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协调各方推进法官职业保障制度改革和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三是在优化诉讼服务上取得新成效。完善一体化的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强化司法公开,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司法服务群众的能力。推动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引导群众理性诉讼,努力形成矛盾化解工作合力。四是在加强队伍建设上取得新成效。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和扩大“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效,继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的落实,进一步优化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把纪律挺在前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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