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预警告制度 落实廉政责任制
张清水</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30">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追究不是最终目的,防范才是前提和关键。我们认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重点在于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这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体现。实践证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一条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是反腐倡廉的总抓手,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龙头”。但在责任制落实过程中,也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和问题,从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颁发以来,一些地方部门、单位程度不同地存在重在口头上、落实在文件上的“不落实、假落实、难落实”等现象,特别是一些地方、单位的主要领导台上说一套、台下做一套,以致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如刘方仁、王怀忠、李真、宋立城、林龙飞之类的领导干部纷纷落马,与责任制不落实有着密切的关联。为了防范这些问题的发生,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必需对一些部门单位存在的达不到责任追究程度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今年初,大田县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警告”制度》,对违犯“预警告”范围的单位领导班子,给予期限不等的预警措施。这一制度的实行,有着明显的效用:一是填补了处理轻微责任的空白;二是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三是防范了责任问题的发生;四是促进了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在具体做法上,我们主要是围绕定责、践责、查责、追责四个环节狠抓落实。<br>
一、围绕“定责”基础环节:界清范围,明确责任。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县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文件下发了关于实行“预警告”工作制度的通知,明确其指导思想、适用对象、责任内容、预警告范围和实施办法。单位领导班子一旦存在廉政教育失教、监督管理失管、廉政情况失察、问题查处失究、用人决策失误等六大类20个具体问题,达不到《纪律处分条例》处理档次,但又影响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常开展,经调查核实,县责任制领导小组将发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警告”通知书》,被预警告的单位接到通知后,必须立即围绕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整改期限最长3个月,整改情况及时报责任制领导小组。实施该制度的目的是从源头上把紧关口,从制度上堵塞漏洞,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体制上破除障碍,做到关口前移,提前介入,防范在先,明确责任。<br>
二、围绕“践责”关键环节:强化措施,履行责任。我县紧紧抓住重点,对难落实的环节不放过,在难落实的环节上抓落实,扭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履行责任这个关键环节,使责任制在落实上不断链、不脱节、不卡壳。尤其是对人事权、财权、审批权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关键部门和关键人员及关键时机,着力“抓好三头管好三员”,即抓势头,通过制作宣传廉政公益广告、发送廉政短信、组织演讲比赛、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办法,营造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抓苗头,通过建立党政机关接待费和小车费报告、领导宴请审批制度、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办法,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解决;抓接头,把反腐倡廉工作与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使党风廉政建设渗透到其他各项工作之中,促使有机的结合,有效的促进,不留死角,不留尾巴。通过各种有效的形式和载体来管好班子成员,管好共产党员,管好执法执纪的公务员。<br>
三、围绕“查责”重要环节:严督细查,落实责任。监督不力,是造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落实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此,我们把督促检查摆到突出的位置,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专项检查督查与其他工作一同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督促检查,力求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一是专门督查。今年7月中旬,由县责任制领导小组牵头,抽调县纪委、财政、审计、派驻监察室等单位人员分成三大组深入到11个乡(镇)21个县直单位,就责任制落实、两个条例学习、五股歪风治理、廉政规定执行等工作,开展为期10天的督查活动,当场责令整改问题63项,发出“预警告”通知书5份。二是专会督促。县委、县政府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全县十五项重点工作之一,纳入单项考评,并做到每季度向县委常委(扩大)会议汇报一次。对县委反腐败10个工作协调小组在年初明确其任务的基础上,年中和年底召开两次专项工作汇报会,督促解决不落实的工作事项。三是专项督办。对涉及全县性工作或需多个单位配合完成的8大项37小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进行立项分解,制订立项分解督促落实方案,明确其牵头单位,半年过后对25家牵头单位发出《督办通知单》,要求狠抓落实,限期反馈。<br>
四、围绕“追责”终极环节:较真斗硬,追究责任。责任追究是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关键环节。因此,必须严明纪律,追究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失职渎职和其它违纪违法行为,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维护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严肃性。我们对单位领导班子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只要有“失教”、“失管”、“失察”、“失究”、“失误”中的任何一种情况,都及时给予“预警告”,决不手软。党员干部参赌现象是大田县较为严重的问题,曾先后查处了原县委副书记林某和原梅山乡经管站站长刘某挪用巨款赌博大案,涉案党员干部达27人,为有效制止这股赌风,县委发出了党员干部禁赌严令,除对涉赌人员进行公开严肃处理外,还对发生赌博案件的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谈话或诫勉谈话,下发整改通知书,并给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预警告,有效改变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够重视的局面。今年来全县已有7人被责任追究,其中科级干部2人。<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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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为中共大田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br>
(责任编辑:陈 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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