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的理智 发表于 2015-11-26 15:13:55

报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总结报告

2014年,济宁日报社党委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组织领导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是关键。报社党委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全年工作总体安排,做到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年初,以《工作要点》的形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明确了各部室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职责。报社党委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拟定了《济宁日报社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并与各部室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签订,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工作目标分解到了各部室,形成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报社成立了作风效能检查小组,每周有一名党委成员带队,不定期进行在岗情况和卫生检查,后来又增加了上班期间玩游戏、聊天、搞网购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在电子屏上公布,报考核办按《规定》实施奖罚。同时,加大了考核奖惩的力度,对业务岗位全部实行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分值考核;对不能量化考核的岗位采取集体打分的形式,由全体人员对其一个月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实绩进行打分,考核成绩决定先进评选、收入分配,以考核来促进作风改变。今年的教育实践活动民主生活会上,所有党委成员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认真进行了剖析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年中和年尾,以报社党委的名义向市委和市纪委书面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设想。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情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认真执行《党政机关例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其配套制度,围绕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制度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结合报社实际,制定并下发了《济宁日报社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细则》;完善了内部考勤、公务接待、财务支出等制度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严格把握陪客人员数量,严禁高档场所消费,严禁消费海参、鱼翅、鲍鱼等高档菜肴和高档酒水,严禁提供香烟,广大党员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识显著增强。规范公务用车方面,报社制订了《济宁日报社公车使用管理制度》,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逐项开展治理,杜绝公车私用、公车私驾,非工作日期间定点停放。市纪委《关于开展违规公务车专项清理活动的紧急通知》下发后,报社党委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立即召开党委会进行研究,对不符合规定的车辆进行处理。目前,所有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已经拍卖完毕,所得款项全部上缴市财政局。规范办公用房方面,报社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办公用房进行了调整。针对极少数工作人员借婚丧嫁娶、孩子考学、当兵之机,大操大办的情况,严格执行市纪委、市监察局出台的《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参加人员超出亲属家庭成员范围的,事前必须向报社党委报告有关活动的计划安排;事后一个月内必须将操办事宜需要说明的情况,书面报告报社党委,报社党委按季度汇总并报送第四纪检组。2014年以来报社未发现一起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件。针对办公浪费的情况,报社在保障基本办公需要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分时段限时供水供电的政策,截至12月1日,济宁日报社用水用电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1/3以上。三、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情况以《济宁日报社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施细则》为准绳,加强和创新报社内部管理,深入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针对涉及对外服务的综合办公室、总编办、后勤服务中心、新闻采访中心、广告中心等部门和科室,报社规范了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决不允许超期办理;建立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认真履行职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报社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显著提升。建立报社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不断拓宽领导干部联系群众的途径,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针对职工反映强烈的生活不方便,报社党委经过反复论证和考察,正在选址建设报社食堂;针对职称评定问题,党委鉴于报社目前的经济状况,一时不能解决,已耐心向职工做了说明解释;针对读者反映的报纸投递质量差、服务态度不好的问题,责成发行部修改并完善“发行员考核办法”,通过利益杠杆引导发行员提高报纸投递质量;针对新进员工使用多、培训少的状况,成立了报社“青年记者大讲堂”,定期举办讲座、报告,加强队伍的培训和业务建设。四、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情况深入落实中央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构,严格按照上级要求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不打折扣,不留余地。充分利用廉洁教育讲堂这一教育阵地,将其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形势、任务、要求紧密结合,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图板展,听取报告会等形式,强化对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党委中心组全年共组织8次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建立健全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严格执行党内监督制度,做好《济宁市重大事项决策暂行办法》及配套制度的贯彻执行,完善党委会决策机制、委员分工负责制、决策前酝酿沟通和征求意见机制,对报社“三重一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先征求职工的意见。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标准化建设,编制报社廉政风险管理目录,明确风险的名称、等级、危害描述、责任主体;推进报社党务公开,做到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及时。五、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情况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履行职责,对上级组织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积极配合查处;对报社范围内的党员干部的违纪情况,及时帮助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为执纪监督问责提供良好环境。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对于职工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和群众有反映的问题,主动约谈打招呼,严肃批评教育,及时予以纠正。通过廉政教育和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通过对关键岗位的人员轮岗,避免风险。六、党委主要负责人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情况作为报社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陈玉星同志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自律规定,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办法,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工作生活中,严以律己,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坚决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生活简朴,杜绝各种奢移浪费行为。教育和约束家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在工作上、生活中遵纪守法,没有乱打旗号办私事、谋私利的行为,没有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行为,并主动向市纪委报告家庭重大事项和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发挥自身表率和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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