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改革不宜过度市场化
</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30">最近,有研究报告指出,事业单位改革应防止过度市场化。<br>
研究认为,我国的事业单位发源于计划经济时代,国家统揽所有的公共服务,无论企业、社会组织还是中介都统归国家。此后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一些效益型的事业单位先后改为企业体制,比如电力、煤气、自来水,按照市场规律运作,为公众提供生活必需品,他们是事业单位最早进行企业化转制的。但同时一些公益性的、事关社会公平和国家目标的事业单位,面对市场也多多少少地挤了进来,比如医疗、教育。但事业单位改革绝非减人、全员聘用、撤销机构、减少拨款、改为公司或者集团那么简单。如果划不清企业和政府的责任边界,事业单位改革可能滑入过度市场化,而真正的社会公共服务产品就有按照市场原则分配的可能,这将有损社会公平和国家利益,单单成就了部门利益和团体利益。摘自《组织人事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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