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在建筑行业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存款帐户”
</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30">为了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克扣农民工工资行为,湖南省建设和劳动等几个部门,近日出台了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使处于弱势状态的农民工的工资有了合法的专用帐户。据了解,湖南省这次出台的建筑行业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制度,是针对目前建筑行业现状作出的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措施。这个规定要求建筑企业必须在企业所在地或者工程所在地的商业银行或城乡信用社开设农民工工资保障专用存款帐户,由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建筑业企业、开户银行三方签订协议,明确各自职责,保证专用存款帐户专门用于建筑业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同时,建设单位在申领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前,凡工期在6个月以内的工程应按造价15%作为首付保障金,存入中标建筑业企业在工程所在地开设的专用存款帐户上;凡工期超过6个月的工程,其首付保障金不得低于开工6个月工程量的15%,开工后,每3个月建设单位按前3个月工程项目实际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总额,支付一次后续保障金,存在施工企业专用存款帐户上。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建设单位应首先提供保障金专用存款帐户帐号、付款金额、时间和支付凭证等相关凭证。对一些不按要求实行的企业,建设部门将根据情况予以降低建筑企业资质、暂停企业的招投标资格,直至吊销其资质证书等处罚。<br>
湖南省建设厅建管处彭国安对记者说,据去年底统计,湖南各地共欠农民工工资20.77亿元,春节前集中清欠了近11亿元,其中的8.7亿元的2003年拖欠款全部在今年1月15日前完成清欠,至今年8月17日,还有3.7亿元尚没有清欠,但一定要在今年春节前全部清欠完毕。同时,政府拖欠工程款也要在明年清欠完毕,其他工程拖欠款计划在2005年6月底前清欠完毕。而为农民工工资开设专用存款帐户,堵住了建筑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源头,从资金上保证了不发生新的拖欠。<br>
摘自《湖南日报》<br>
责任编辑:陆金莲</p> 回一个帖需要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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