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大秘书 发表于 2009-2-26 14:35:36

关于发展壮大我市商会经济的建议

●市政协调研组</p>
            <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30">最近,市政协就关于发展壮大我市商会经济这一课题,组织调研组深入到市区5个商会及其创办的企业和在建项目进行调研。现就发展壮大我市商会经济提出如下建议:<br>
&nbsp;&nbsp;&nbsp;&nbsp;1.正确引导,进一步提高对民间商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民间商会的作用已日益显现出来。从某种程度上讲,民间商会的作用发挥如何,是一个地区市场经济发达与否的重要标志。目前人们认识和社会舆论对商会工作存在一些偏见和认识上的误区,需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商会健康发展创造条件。重视和支持商会的组建,是政府部门转变职能、发展市场经济的重要手段,是我市在新形势下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建议市政府在适当时候召开全市商会(协会)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发展。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商会的地位和作用,纳入议事日程,切实采取措施,鼓励、引导和支持商会加快建设步伐,增强其功能,切实发挥其作用。<br>
&nbsp;&nbsp;&nbsp;&nbsp;2.加强协调,突出商会组织的民间性和市场经济的主体性。商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有关职能部门要多指导少指责,多走访少开会,多服务少干预,多扶持少卡要,力戒将“文山会海”向商会转移。应突出商会的民间性、经济性、互补性,将部门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务放给商会。属于商会能办的事,让商会自己去办;商会需要帮助的事,就要主动热情地搞好服务;需要多个部门和社会共同办的事,要及时协调并形成合力共同把它办妥、办好。应完善行业管理,明确政府与商会之间的职能划分,避免对商会实行行政化管理,让商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发展商会经济。我市现有商会均为区域性商会,主要是以籍贯为脉络的商会组织,属于中介组织的范畴,会员跨行业较多。建议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商会的民间性和市场经济的主体性,而非某一部门的下属或直属机构,按照行业性质尽快理顺归位,并由政府的相关领导挂点帮扶,相关部门如协作办、经贸委等单位作为商会的挂钩联系单位,及时有效地帮助对口商会解决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引导商会朝规范化的道路健康发展。<br>
&nbsp;&nbsp;&nbsp;&nbsp;3.政策扶持,为发展商会经济创造宽松的环境。我市商会和商会经济是一个新生事物,各级各部门应以发展的眼光对待商会和商会经济,不要把以地籍为纽带组织起来的区域性商会与“老乡会”混为一谈;在会员成份上要打破对所有制的限制,使商会成为不受所有制限制的,有各类企业参加的综合性社团。对以商会名义投资的项目应给予优惠,在市场准入、用地、融资、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等方面待遇与国有经济、外商投资企业一视同仁,保护和激发商会的投资热情。并适时地把行业规划、市场准入、诚信等级、职称初评等职能转移到商会,赋予其一定的自主权。政府还可以委托商会作为招商主体,共同创新以商招商的新机制。税务部门要加大对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宣传工作,研究制定符合商会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及实施细则;与商会一起协助会员单位加强财务管理,提出有关税收政策调整的建议,帮助纳税户改善经营管理,促进商会经济发展。<br>
&nbsp;&nbsp;&nbsp;&nbsp;4.致力服务,推动我市商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我市现有商会会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是部分会员法律知识较为薄弱,法律意识不强,在企业发展过程中常常处于被动。建议有关部门牵头联系,由商会与固定的律师事务所长期挂钩联系,为会员企业发展服务;在举办各类培训时,尽量考虑照顾商会会员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举办各种实用培训班和经济发展论坛,便于会员们学习提高。同时,政府经济部门在编辑下发相关信息时,除具有一定保密性质的以外,建议将相关文件、信息直接下发到商会,为商会会员提供及时的、必要的信息服务。目前商会的办公经费是靠会员的会费和捐助维持的,用作于聘用人员的工资、设备经费和办公场所的租金,仅能维持正常的工作运转,根本无法考虑如何更好地为会员企业服务。政府应更多地考虑商会的实际困难,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协调有关部门帮忙解决商会的办公场所等一系列实际问题。<br>
&nbsp;&nbsp;&nbsp;&nbsp;5.因势利导,充分发挥商会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商会成立以来,就坚持把发展商会经济作为第一要务,集智聚力,一心一意谋发展,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提出的项目带动战略和“抓项目、增后劲、促发展”竞赛活动。建议政府充分发挥商会的引导服务优势和桥梁纽带作用,鼓励商会会员企业沟通信息、增进友谊、交流经验、共同发展,以吸引更多民间资本到明投资兴业,推动三明与各地的经济交流和合作,引导商会会员单位在加快自身发展的同时,努力为促进三明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建议政府将做出突出贡献或显著成绩的商会及其会员单位,比照市项目工作有关考核办法给予表彰奖励。要重视推动我市现有5个商会与5个苏区县的结对共建工作,发挥双方的产业和资源优势,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全面合作、交流,共同探索共建“绿色生态文明带”的有效途径。<br>
&nbsp;&nbsp;&nbsp;&nbsp;6.规范操作,加强商会队伍建设。我市商会刚成立不久,组织体系尚不完善,各方面工作刚刚走上轨道,缺乏工作经验。要有效发挥商会的作用,需要各级、各有关部门加强帮助,支持商会搞好自身建设,引导会员单位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团队精神;同时,要进一步强化商会职能,帮助商会拓宽为会员服务的领域,包括有相对固定的律师为会员和会员单位提供法律咨询,商事调解,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经常组织开展各类有针对性的培训和交流活动,带动会员企业管理上层次、上水平;适当的时候组织有条件的会员单位“走出去”,进行参观、学习、考察活动;每年帮忙组织1-2次各区域性商会回故里开展交流和合作活动,或请原籍地有影响的企业家来三明考察,使商会真正成为促进三明及其祖籍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有效组织。各商会要求政府在人才上给予支持,可选派有组织协调能力、懂经济、会管理、熟法律的干部到商会挂职,帮助商会提升组织协调能力,扩大服务范围。同时应允许懂经营、善管理、会办事、为人正派、身体健康的离退休干部到需要这方面人才的商会及其会员单位去工作,为我市的商会和商会经济的发展提供智力支持。<br>
&nbsp;&nbsp;&nbsp;&nbsp;7.打造品牌,着力提升商会经济的总体实力。商会要树立打造品牌意识。市场经济的竞争,最终要依靠产品之争、质量之争和品牌之争。品牌是商会经济发展的关健,是推动商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会同商会一道引导会员企业培育主打产品,开展重质量、创品牌活动,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育名牌创名牌响名牌实施意见》,鼓励会员单位创新管理机制,积极推行ISO质量体系认证工作,打造品牌、打响名牌、营造市场,以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带动和促进商会经济的发展,打造独具三明特色的商会经济。<br>
&nbsp;&nbsp;&nbsp;&nbsp;课题指导:吕少郎 张来水 周 莱<br>
&nbsp;&nbsp;&nbsp;&nbsp;调研组成员:毕宪初 许睦湘 胡东生<br>
        黄得熙 林 熹 柳公昌<br>
        杨金笔<br>
&nbsp;&nbsp;责任编辑:陈 锋</p>

沙市秘书 发表于 2009-2-26 14:35:48

楼主 删了吧 都结冰了

沙市秘书 发表于 2009-2-26 14:36:00

回一个帖需要理由吗

安永老秘 发表于 2009-2-26 14:36:12

呼呼,猪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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