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三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思路
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不仅是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举措,也是三明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要求,更是推动三明建成农业强市的重要支撑。一要加大宣传力度,纠正认识上的偏差。首先,各级政府自身应对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有明确的认识,深刻把握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过程其实是对原有制度的调整和完善,即是一种效益更高的制度对原先制度的替代过程,但这种替代过程往往不是一蹴而就而是循序渐进的。因此,在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过程中,要把农民自发创新产生的诱致性制度变迁与政府政策推动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很好地结合起来:既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最大化保护农民利益,要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依法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基础上推进三明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完善;又要依据自身职责,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典型示范、制定政策、搞好服务、组织培训、规范管理等各方面的工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正确的指导、扶持和服务,减少农民的探索成本。其次,政府要广泛宣传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本质内涵,让广大农民充分认识到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是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前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构建能够给广大农村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和活力、给农民带来实惠,激发农民主动参与新型农业经营的积极性,为完善三明农业经营体系营造良好的人文环境。
二要加强农业装备与设施建设,不断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要加强设施农业建设。要尽快落实国土资源部、农业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精神,强化政策引导、资金扶持、科技支撑。要鼓励工商企业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租赁制等多种方式参与投资设施农业,综合运用财政贴息、财政补助等手段,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工商资本投入设施农业;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要遵循扶持重点、扶持规模的原则,重点支持发展设施园艺中的设施果蔬、工厂化栽培食用菌、设施花卉和设施农业中的各类特色产业发展,确保财政扶持资金发挥最大效益;要坚持大项目带动,重点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大、档次高、带动能力强、增收效果好的设施农业项目;要加强对设施农业的技术指导,开展技术服务和培训,带动三明设施农业发展迈上新台阶。要提高农业机械装备水平。要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向大型农机具、农机合作社和农机大户倾斜,重点提高粮食、蔬菜、烟叶、林竹等机械化水平,提高主要农作物及畜牧水产养殖业关键环节机械化程度。特别要大力推广适合三明特色农业发展的台湾农林机械,提高三明特色农业机械化水平。要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三明当前要重点加快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以提高三明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改善三明农村的生态环境。要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对于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比较效益、提升农业科技应用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等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要整合国土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烟田基础设施、标准农田等农田建设项目资金,统一规划,连片推进、项目配套,全面建设高标准农田。各级政府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将本级安排的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额纳入年度预算,优先安排,足额到位。要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吸收引进和大力推广高标准农田建设先进实用技术,为三明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三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高农业专业化水平。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坚持立足产业、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育、服务重大工程项目需要为导向,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要制定中长期新型职业农民培养规划,开展多种形式农民技术培训,成立农业专家服务指导机构,着重将一批传统农业生产经营者培养成为懂技术、有市场头脑、有较高文化素质的新型职业农民;要引进外部优秀人才。从政府补贴、社会保障、项目扶持、金融服务、土地流转等方面创新制度,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富有创新精神、专业知识较强的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等扎根农村、投身现代农业发展;要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要以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为抓手,深入实施高素质农业人才培养工程,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农业龙头企业进行合作,积极开展定向委托培养,培养大批农村实用人才、农业管理人才和农业高科技人才。可以通过积极选送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和回乡务农的初高中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到福建农林大、三明农校等院校进行免费学历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培训,培养一批适应发展现代农业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以解决“谁来种”的问题,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夯实人才基础。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等流转方式。鼓励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当集中,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完善提升乡镇土地流转平台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促进土地规范流转。要抓住城镇化进程加速的机遇,因势利导地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鼓励有条件的农户在村集体内部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有困难的,允许交回村集体,由村集体负责流转,农户退出承包地的补偿标准可以参照当年流转收益和适当补偿年限计算。以土地整村流转和农机、茶叶或从事设施农业的合作社为重点,加快培育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合作社,实现土地要素资本化,并逐步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促进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为发展多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要加快组织模式创新,不断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加快建立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协同发展的组织模式。要完善合作社做大做强优惠政策。要按照“经营规模化、运作实体化、营销品牌化、产权明晰化和管理民主化”的要求,完善合作社做大做强的优惠政策。继续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对示范社建设农产品仓储物流设施、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和在城市社区建立直销店、连锁店的给予补助。进一步深化农技干部“驻乡巡村”、“千人进社”促发展工作,重点支持合作社增强技术服务能力、农产品加工能力和品牌营销能力。积极推动合作社之间的联合与合作,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在自愿基础上组建联合社开展合作与联合,提高生产经营和市场开拓能力。要提高小农户的组织化程度。切实落实《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与发展的意见》,引导农户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使之成为农民真正的代言人。要促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具有研发针对性强、机制灵活、成果转换率高的优势,在整个农业科技进步和提升农业组织化程度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要进一步完善扶持政策,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要深入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促进龙头企业集群化发展。按照三明市《关于实施千亿现代农业产业跨越发展行动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要求,围绕“5大产业、20条产业链”建设,加快推进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增强农业龙头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对合作社、农户的带动力。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推动龙头企业与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的组织带动模式,鼓励农民以承包土地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开展利润返还、股份分红等多种方式,实现龙头企业与农民及合作社同步发展,带动农民增加收入。
五要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要完善农业公共服务体系。要继续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全面推动乡镇农技人员工资待遇与当地事业单位的平均收入相衔接,提高基层农技人员积极性和服务能力;全面实施乡镇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项目,切实达到“四有”(工作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经费有保障)目标。要充分发挥公共服务机构作用,与新型经营主体建立紧密的服务机制,为其提供技术指导、市场信息、人员培训等方面的服务与指导。要加强农产品安全监管,指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和专业大户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测检验、加强执法监管、搞好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为提升三明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服务。要重视加强与院、校、科研机构合作,加强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为农业社会化服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要扶持经营性服务组织。以农机作业、植保统防统治等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扶持社会力量创办专业化服务组织。针对当前农户缺劳力、缺技术等实际困难,开展农资供应、工厂育苗、农机作业、统防统治、粮食烘干、沼液配送等“订单式”、“全程式”服务,使三明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走上规范化的管理轨道。特别要充分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有效对接服务供求信息,鼓励开展跨区域服务作业,促进服务资源的高效利用。
六要构建有效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有效的政策制度环境是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保障。要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提高财政支持新型农业发展投入的总量和比重。加大涉农资金项目的整合力度,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农业产业升级;在项目安排上向种养大户、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做得好的乡镇和重点农产品加工企业倾斜,从而增强政策扶持的针对性及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要完善涉农信贷政策。健全引导信贷资金投向新型农业的激励机制,促进涉农信贷更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鼓励和支持大中型商业银行在县域及乡镇增设服务网点,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优先培育和发展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通过与金融机构协调开展面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的信用评级和授信贷款,逐步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争取在规模流转的土地经营权、大型农机具、高标准设施农业和农房等方面取得突破。推广沙县等地做法,在县级建立财政出资的农业担保公司,扶持发展村级担保基金。要引好外来资金。切实优化新型农业经营环境,引好外来资金。可采取各种奖补措施,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新型农业。要实行差异化的农业保险扶持政策。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探索开办涉农金融领域的贷款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等业务,逐步把高投入、高风险的设施农业、特色产业等纳入保险补贴范围,以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张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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