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敌先生 发表于 2018-1-3 21:24:47
第一,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我们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学法、法律知识讲座、领导干部下访律师随同、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引导各级领导干部牢固树立“为官先要学法,为政要会用法”的理念。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有了比较大的提升。我们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教育和引导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从领导干部踏入队伍的那一天起,就教育他们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让他们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特别是明白法律规定领导干部怎么用权,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干了那些不能干的事有什么样的后果。剩者为王 发表于 2018-11-1 09:55:48
有责、用权必担责的理念,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增强执法的严肃性,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实施法律法规的重要主体作用, 加快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的省份。第三,加强和改进政法
dabao2019 发表于 2019-6-28 10:34:41
举措借鉴意义,适用性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