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kywindy 发表于 2015-4-21 17:02:58

“四个全面”,新形势下党治国理政的总方略2

作者为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主任 曲青山四个全面”开辟了党对治国理政认识的新境界  “四个全面”尽管讲的内容各不相同,分属不同的工作范围和领域,但它们之间有着内在的逻辑和辩证统一关系,四个方面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相互促进、相互支撑的整体,也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现阶段的奋斗目标,可以说它成为“四个全面”中的目标系统。全面深化改革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可以说它是围绕目标实现而提供的动力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战略部署,可以说它是围绕目标实现而确定的法治保障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奋斗目标实现而采取的组织措施和提供的组织保证,是目标实现的控制系统。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共同支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实践进程。四者环环相扣,互相嵌入。全面深化改革,包括了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内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内含了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和以法治巩固改革成果以及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相互促进的内容。而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都要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全面从严治党对深化改革和推进依法治国都具有重要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最终目的都是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四者不可分割、不可偏废。围绕实现目标、如何改革、怎样治国、怎样管党的问题,“四个全面”从理论和实践的结合上、从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统筹上,进一步深化了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把党对治国理政的认识提到了新高度。  “四个全面”是一个大系统,每一个“全面”又是一个小系统,每个系统又都是相互关联、层层递进的。整体不等于部分的简单相加,而是一个相互渗透和关联的统一有机体。如果用一只鸟或一架车作比喻和形容的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鸟和车要去的方向和到达的目的地。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鸟的两翼和车的双轮,鸟无翼不飞,车无轮不走,鸟要飞得高、飞得快,车要走得稳、走得远,除了要明确飞和走的方向和目标外,两翼和双轮要保持平衡,要同时用力、着力、发力。全面从严治党则是鸟之头、车之体,决定着鸟和车的前进方向和行进的速度、力度和平稳度。这些形象比喻的理论根据是什么呢?这就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确定的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要达到和实现的奋斗目标。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法治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选择,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党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执政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人。中国共产党担负着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重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从严治党是中国共产党建党、管党、治党一以贯之的基本方针和重要原则。  从三中全会和四中全会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系看,它们二者体现和反映的是一个破和立的关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为什么呢?因为,三中全会如果用一个关键词来表述的话就是“改革”,而改革就是要变更、更化、革新,相对来说,更多地体现的是“破”。四中全会如果用一个关键词来表述的话就是“法治”,而法治则是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对来说,更多地体现的是“立”。当然,这不是绝对的,两者是相辅相成的,改革过程中有破也有立,法治建设进程中有立也有破,对“破”与“立”,我们要辩证地去认识和对待。我们知道,立法与改革要相衔接,立法决策要与改革决策相一致,立法要适应改革的需要,服务于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总而言之,“破”不是目的,而是为了破除束缚发展的思想观念,破除束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但我们最终的目的是“立”,建立起运转良好的制度体系和有利于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平稳健康有序地良性发展,使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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