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政法队伍建设 实践执法公正为民
江 涛</p><p style="line-height: 150%; text-indent: 30"><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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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面建设小康、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党和人民对政法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政法部门肩负的任务和责任越来越重。在整个政法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最关键的是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统领政法队伍,更新观念,严明纪律,转变作风,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努力实践执法为民。<br>
一、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观念<br>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强化思想认识。要强化“五个意识”,即:强化稳定意识,切实增强敌情观念、大局观念、忧患意识、专政意识和政治责任感,加强对原“法轮功”练习者的监控,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颠覆和破坏活动;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强化警务公开,增强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发挥打击防范职能,为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强化绩效意识,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严格按照“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办事时限;强化法制意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大力增强广大干警的法制观念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创新意识,认真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开拓创新,勇于实践,努力实现新的突破。<br>
2.坚持与时俱进,在执法观念上进行一场革命。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政法部门要认真查找执法思想上的差距和问题,在执法观念上进行一场革命。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思想观念上做到“三个摈弃”、“三个树立”,即:坚决摈弃“重打击、轻保护”的观念,真正树立社会主义的人权保障观念,自觉保护法律赋予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摈弃“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真正树立既重实体公正、又重程序公正的观念,用公正合法的程序办好每一起案件;坚决摈弃“重管理、轻服务”的观念,牢固树立管理与服务并重的观念,把服务的精神、服务的态度和服务的效果贯穿到执法工作的全过程。<br>
3.坚持严格依法办事,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严格执法,维护公平正义,是党和人民对政法部门的必然要求,是政法工作的生命力之所系。实现严格公正执法,执法者首先必须懂法、守法,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严格依法办事;必须高举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旗帜,坚持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与保护人民利益的一致性,既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又切实尊重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必须强化证据意识、时限意识、程序意识,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规范执法,文明执法。<br>
4.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政法机关的执法工作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最高标准。广大政法干警要时刻牢记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绝不能用来损害人民的利益。要坚决纠正对待群众态度粗暴,肆意侵犯公民合法权利,不关心群众疾苦的现象。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把执法为民的观念化作我们的思想灵魂,融入到我们的血液之中,体现在每一个干警执法办案的具体行动上。<br>
5.坚持有错必纠,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政法队伍及执法工作的主流是好的,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些问题还相当严重。一是不履行法定职责,漠视群众危难疾苦,执法不作为;二是对待群众冷、硬、横、推,耍特权、抖威风,伤害群众感情;三是乱收费滥罚款,侵犯群众利益;四是滥用强制措施,侵犯群众人身权利;五是贪污受贿,徇私、徇情枉法等等。对此,各级政法部门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br>
二、坚持从严治警,用严明的纪律管理政法队伍<br>
1.严明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我们党最重要的纪律。讲政治纪律,就是要把政法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确保政法队伍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绝对忠诚,解决好靠得住的问题,这一点决不能有丝毫含糊。各级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要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不动摇。要严格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本地、本部门发生的重大紧急事件,要在迅速采取正确措施进行处理的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不能迟报漏报,更不能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br>
2.严明执法纪律。当前,政法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违反执法纪律的行为处理不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严明执法纪律,一是加强执法纪律教育,重申执法纪律,不断强化法纪观念;二是坚决执行执法纪律,违者必查,违者必究,形成违反执法纪律的高压线;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坚决纠正和杜绝利益驱动、为钱办案等问题,若有违反,坚决处理;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加强执法监督,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对违反执法纪律的行为,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更要追究部门和单位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人的责任。要坚持不懈地抓好对执法工作中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集中治理少数政法干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为非法经营提供保护的问题;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刑讯逼供、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以及在保外就医、减刑、假释等执法环节中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和队伍建设责任制,对政法队伍发生重大问题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br>
3.严明人事纪律。一是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凡进必考”的录用人员制度。对违反规定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调入或录用的人员,一律退回原单位或取消录用资格。对违法违纪的干警,该开除的坚决开除,该辞退的坚决辞退。二是在干部提拔任免工作中,要严格标准,严格程序,真正把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三是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实行政法领导干部的免职、辞职、降职、聘任、轮岗交流、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增强人事工作的透明度,努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用人环境。<br>
4.严明群众纪律。群众是真正的英雄,没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政法工作寸步难行。严明群众纪律,一是做到不与民争利,对吃拿卡要、乱处滥罚等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要坚决查处。二是做到不侵犯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的办法。四是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慎用警力警械。五是做到根据群众的需要,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措施,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消除特权思想,把对法律负责、对党负责同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用实际行动赢得广大群众对政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br>
三、坚持领导垂范,用好的作风带出过硬的政法队伍<br>
1.敢抓严管,决不护短。各级领导要牢固树立“发现问题是水平,敢抓敢管是能力,严格查处是政绩,回避护短是失职”的治警理念,切实抓好政法队伍的日常管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决不能听之任之,熟视无睹,麻木不仁。对违法乱纪问题,要从严查处,决不护短。要坚持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追究领导责任的制度,队伍中发生重大案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在从严管理的同时,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对民警怀有深厚的感情,设身处地地为民警着想,体贴、爱护、关心这支队伍。<br>
2.转变作风,求真务实。各级政法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切实转变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克服官僚主义。一是深入基层,了解实情。政法工作的根基在基层。要牢固树立面向基层、强本固基的思想,深入基层,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及时发现和解决基层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不仅要到好地方去总结经验,更要到问题多的地方去解决问题。二是实事求是,敢讲真话。实事求是要从敢讲真话做起。各级政法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既不说假话,也不听假话,更不给说假话者提供市场。三是求真务实,多办实事。不要在层层表态、层层开会、层层造声势上作文章,要在层层抓落实、层层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用好作风带出好队伍,努力把政法队伍建设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战斗力强,党和人民值得信赖的好队伍。<br>
3.加强教育,提高素质。一是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对基层政法领导班子普遍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调整、充实。二是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把警官、法官、检察官作为教育培训的重点,把各级政法领导干部作为重中之重,坚持政治、业务两手抓,在学以致用、取得实效上狠下功夫。对教育培训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和考核,加快进度,确保质量。三是建立政法干警统招统考制度,认真组织对在职政法干警的基本素质考试工作。对考试考核不合格的,要组织离岗培训,再考试考核仍不合格的,要予以辞退。要抓紧解决违规进人的问题,确保政法队伍的基本素质。四是继续深入地开展“争创”活动,实行开门评“争创”,把“争创”活动和政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br>
四、完善监督管理,促进执法公正为民<br>
1.加强政法委员会对政法机关的党内监督。党委政法委要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各部门的具体协调和指导,保证政法部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适用国家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要加强案件协调和督办工作,组织开展经常性执法检查,坚决纠正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政法部门要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实行领导干部述廉、群众评廉、组织考廉制度。继续深化审务、检务、警务、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严格实行假案、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扩大干警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配齐配强内部纪检、监察、督察、法制、法纪部门力量。<br>
2.加大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力度。政法各部门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意见和建议,要按照规定时间认真办理。采取聘请执法监督员、建立警民联系制度等形式,健全群众性监督网络,加强群众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加大执法监督的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br>
3.加强政法队伍教育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政法工作第一线和8小时之外,不断提高政法干警的政治觉悟,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心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政法干警的执法行为,把党内监督、上级机关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br>
五、紧密结合实际,把执法公正为民落到实处<br>
1.全力维护社会政治安定稳定。进一步完善防控工作预案。按照“严密监控,立足劝导,讲究策略,淡化处理”的原则,妥善处理敏感案件和热点问题;坚持“严密监控、露头就打、保持高压、常抓不懈”的原则,落实对重点对象、重点人员的控制措施,严防他们在敏感时期挑起事端,制造混乱。要深化同“法轮功”邪教组织的斗争。及时、依法查处有害气功组织、宗教地下势力及反动会道门组织的非法活动,严防其坐大成势,危害蔓延。要紧紧扭住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和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三个重点,继续深入组织开展打“两抢”、“两盗”、侦破命案等专项行动,坚决把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压下去。<br>
2.尽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妥善处理群众上访问题。健全完善领导接访制度,切实关心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在大力拓宽畅通群众表达意见的渠道同时,切实加强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引导群众按照新的《信访条例》,通过合法的途径反映问题。对涉法涉诉来信来访,政法部门要认真对待,做到件件有着落。各级信访及有关部门要形成集中处理好信访突出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合力,切实把群众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要采取切实措施,坚决遏制群体性越级上访的苗头。对群众越级上访问题,党政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其他领导要实行“一岗双责”。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当地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具体分析,督促检查、妥善解决。<br>
3.大力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要着眼治安防控新突破,扎实开展创建“平安社区”示范点活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福建省城市社区建设纲要》要求,建立与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社区警务运作机制。要以入户访查为抓手,以基层派出所等级创建为重点,完善流动人口、刑释解教等重点人员的管理,重点构建提高旅馆业查控犯罪能力的阵地控制机制,不断改进和完善对出租房屋、公共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的管理、检查和治安控制,提高预防、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br>
4.着力深化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一是开展更加广泛的宣传活动,以创建首批“平安乡镇”为重点,扎实稳步推进“平安大田”建设。要在巩固前段宣传发动工作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继续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手段,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全面提高平安建设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二是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各乡镇、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围绕平安建设的目标要求,落实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进一步提升创建活动水平,全面推进平安建设工作扎实开展。尤其是8个首批创建的重点乡镇,要加大工作力度,创出特色,创出水平,力争年内全部通过市里的检查验收。三是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各部门应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成员联系会议制度和联络员汇报工作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平安创建工作进展情况和分析存在的问题,促进平安建设工作平衡发展。<br>
作者为中共大田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br>
责任编辑:林运裕<br>
</p> 灌水人有所顶 也有所不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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