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校如何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战略部署,对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广阔前景具有深远意义。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校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展现新作为。准确把握党领导依法治国的新思想,为凝聚法治信仰提供学理支撑
坚持用科学理论引导社会成员坚定法治信仰,推动法治成为国家信仰,是党校的重大政治责任。要充分发挥党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的职能优势,发挥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党史党建、法学等学科优势,通过课题研究、理论研讨、高端论坛等多种途径,积极开展理论攻关,深化对四中全会新思想、新论断的研究,努力为凝聚法治信仰提供学理支撑。当前,重点要阐释好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党与法治的关系问题。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推进依法治国的核心问题。既要讲清楚二者一致性,更要讲清楚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又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是以党的领导为核心,以依法执政为取向的社会主义法治。要围绕《决定》提出的“三统一”“四善于”,对此作出全面系统的梳理与阐述,进一步正本清源、以正视听、凝聚共识。二是“三个全面”的关系。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民族复兴中国梦,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标志着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的认识和把握达到新的高度。其中“小康”是目标,“改革”是动力,“法治”是保障,贯穿其中的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路线图。把“三个全面”的丰富内涵、逻辑关系讲清楚,不仅可以让我们更好地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实质,而且可以让我们以更宽广的视野认识和理解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治国理政的大格局,从而进一步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三是依法治国与从严治党的关系。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法治建设的“五大体系”之列,将“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大任务”之一,深刻诠释了党的建设与法治建设相辅相成、共生共存的关系。讲清楚这个问题,有利于使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把握当前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和反不廉洁斗争的新常态,增强对党中央的信心,增强对法治的信仰。
准确把握法治改革的新举措,为推动良法善治提供咨询监督
四中全会围绕推进依法治国提出了180多项改革举措。其中,围绕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出强化咨询监督机制方面的改革措施有近十条之多,标志着我国在法治民主方面将迈出新的步伐。
充分利用这些改革新举措助推良法善治,是党校发挥职能的有效途径。一要强化决策咨询功能。按照“选好题、做好题、送到位”的思路,充分发挥教研人员的理论优势和学员的实践优势,聚焦法治建设实践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积极开展对策性研究,开辟资政研究成果送达直通车,使研究成果在党政决策层面能够送得进、看得见、用得上。二要积极发挥专家作用。党校系统有一大批法学和相近学科的专家,不仅在学术界有权威,而且在社会也有相当的影响力。这是党校的一个优势,应当更加重视发挥他们的作用,使其在人大立法、政府决策、司法监督方面有身影、有声音、有影响,如成为立法专家顾问、成为政府法律顾问、成为司法监督员,有条件还可以争取选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或者参与党委、人大和政府工作报告的起草工作,更全面更深入地参政议政、建言献策,为服务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贡献。三要加强与实际工作部门协作。一方面利用学科和理论的优势,对一些具体问题开展长期的跟踪调查,探索和发现法治建设中一般规律性;另一方面利用这些渠道,积极参与法治建设的实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有针对性地推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完善。
准确把握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新要求,为提高法治素质提供优质培训
党校要适应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新要求,进一步推动教育培训改革,努力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素质。一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通过多种方式,做好对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的现状调查,并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需求调研为依据,调整充实法治教学培训内容。要注意结合基层干部岗位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对宪法、组织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并将现代市场经济法律法规、生态文明法制建设、完善网络法制建设、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纳入培训内容。二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一方面支持和鼓励教研人员围绕如何理解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系,如何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如何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来选择和确定教学专题;另一方面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作为主要思想方法,教育引导学员把理论和现实的问题,当前和长远的问题,局部和全局的问题有机联系起来,抓住重大问题、关键问题、热点问题深入研究思考,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学促思,以知促行。三要坚持以实效为导向。要积极开展研究式教学,按照确定研究课题、设计研究方案、自主探究问题、总结研究成果、交流学习体验的流程,通过提出问题、查找资料、分析案例、提出方案、确定最终方案等一系列方法,训练学员按照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积极提倡行动学习法,坚持以问题为中心、以项目为载体、以团队为依托,实施项目化运行机制,在总课题下面设立分课题,各分课题组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学员围绕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开展探索研究并提出方案,然后带着解决方案回到工作实践去试验,发现问题后又在课题学习研究中加以解决完善,使学员“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在“干中学”“学中干”,切实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素质。要积极开展体验式教学,把法治建设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如组织学员在法院旁听庭审、召开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经验交流会等,增强教学培训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法治教育的新期待,为弘扬法治精神提供舆论引导
四中全会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的美好蓝图。人民群众更加期待党员干部能够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期待相关部门能够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期待人人能够知法守法、用法护法,期待有一个法治、诚信、友善的社会局面。
面对人民群众对法治教育的新期待,党校系统要大力开展四中全会精神和法治教育的宣传宣讲活动,充分发挥好思想引领的阵地作用。一要瞄准主流报刊主动发声。组织教研人员围绕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尽快推出一批有质量的理论文章,积极厘清思想、引导舆论,传播社会正能量。二要充分发挥党校媒体的作用。积极利用校报、校刊、校园网、简报等媒体,既引导思想舆论,又破解现实难题,充分反映党校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成果。三要发挥系统优势形成宣传合力。举办党校系统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理论研讨会,尤其要加强对基层党校理论骨干的培训,发挥好基层党校贴近实践、贴近群众的优势,提高对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研究宣传水平,形成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格局。四要积极送教下基层。选派法学教研部专家组建四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普法讲师团,主动走出校门,深入有关单位、深入基层进行宣传宣讲。鼓励教师在宣讲过程中,针对基层干部群众关心的疑难问题,结合学科特点,发挥专业特长,积极为基层干部释疑解惑。五要加强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倡导法律专业人士、有志为群众提供普法宣传的教职工组建普法志愿者队伍,参加各类法律咨询、法制讲座、法制宣传等专题活动,承担公众普法服务,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接受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的熏陶,让法治精神广泛传播、深入人心,为推动现代社会治理奠定坚实基础。作者:舒仁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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