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es 发表于 2014-9-30 11:29:40

合作社现代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本帖最后由 ages 于 2014-9-30 11:31 编辑

合作社现代化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大力发展各类合作供销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相对于现代农业的要求来说,现在的各类合作供销组织大多数还处于初级阶段。要实现农业现代化还要从土地应用方式、农副产品开发、农民合作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入手,加快推进农村市场化进程,实现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  一、农村土地与合作组织发展  中国共产党取得政权的一件法宝就是深得民心的土地革命,中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农民靠土地生存。在封建社会,农民赋税、徭役负担过重,再加上地方官员层层盘剥,造成民不聊生。民国时期,战火不断,农民失去土地,流动人口极多,战火压迫使广大人民渴望拥有一个和平稳定的政治环境。中国共产党靠分给农民土地,取得民心,新中国成立后,政治环境趋于稳定。然而计划经济造成权责不清,发展农业合作社的条件不够成熟,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难以调动,部分地区通过分田到队,最后安徽小岗村分田到户,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自己的,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快速调动起来,最终确定了家庭联产责任承包制的基础地位。后来,粮食生产空前高涨,部分地区又开始发展特色种植、养殖,农业的繁荣促进了商品粮购销的全部放开,直接推动了商贸经济发展。  农村的快速发展,给养着工业发展。改革开放后,工业利润大幅增加,超过了农业,大量的劳动力开始流向城市,进入浩浩荡荡的劳务工人阶层,也刺激了城市的飞速发展。虽然国家逐步取消了农业税,出台了工业反哺农业的若干政策,但一产平均利润仍然低于第二产业,二元结构仍然难以破除。在部分工业较为发达的城市,劳动力集中在工业,使得农村实际人均土地占有面积提高,部分地区通过将土地集中起来交给种植能手的方式,又一次激活了农村经济。进入21世纪后,土地流转方式更加灵活,开始出现以参股、组建合作供销组织、发展集体经济等方式,土地、劳动力、科技等生产要素再次得到有效配置,部分先进农民开始组建一些特有的社会组织,通过合理的分工,使农业的经营模式不断创新,经营效益逐步提高。  农村的发展总离不开土地应用形式的变革,离不开以家庭联产责任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基本经营制度。近年来,国家出台越来越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农村生产资料流通更加自由,也逐步变得有组织、有计划,各类合作供销组织雨后春笋般出现在农村生产经营的各个领域,土地承包、机械出租、牲畜养殖、农资收购等等,大大促进了有分到统的进程,农业改革也由以土地应用形式为引领转向以科技、组织等多种生产要素为引领。  二、现代化合作供销组织的常见特征  农村各地分布着大量的合作供销组织,表现形式各样,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协会+农户、市场+供销社+农户等等,成功的合作组织往往表现出以下几个特征:产品市场化、经营规模化、产业集成化、管理现代化。  (一)产品市场化。现在的农村各类合作供销组织的产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现代化社会分工的结果。市场经济要求当前成功的合作组织带头人具有极强的营销理念,能够进行成功的品牌打造和营销。同时,随着物质文化水平的逐步提高,城市居民对农副产品安全标准有了更高要求,市场化程度高的合作组织要完成单个家庭难以完成的“三品一标”质量认证检测工作,提供具有比较竞争优势的农副产品。  (二)经营规模化。一产平均利润低于二、三产业,随着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农村人口基数逐年减少,仅靠传统的经营方式仍然难以实现利润的快速增长,达到规模化经营的要求。部分地区通过吸引外资、制定优惠政策等方式,大力发展农机、科技等新兴合作组织,提高农村经营的科技含量、机械化程度,开展大规模农耕作业,从而提高平均效益。现在市场上也涌现出了大量农机销售维护、农资分销、农副产品直销等连锁经营机构,跨地区、跨行业的合作联社、合作社园区等新模式开始出现,表明农业市场化现代化、农民职业化已见雏形。  (三)产业集成化。家庭经营往往停留在提供初级农副产品阶段,虽然越来越多的企业进入农副产品深加工领域,但广大农村家庭分享不到这部分利润。成功的地区,经常鼓励农民以土地参股的方式,分享部分利润,通过更加合理的收入分配方式,实现优势资源组合,农民的积极性再次提高。同时,分工变得更加明确,从生产、加工、销售利润捆绑,提高整体效益,有了更专业的人才、机构,使农副产品更好地满足市场经济需求。  (四)管理现代化。过去几十年,城市的快速发展使大量的管理型人才集中在城市,农业农村领域人才严重不足。随着城乡一体化程度提高,部分中低端人才开始回流到农村,经营第一产业,尤其在城乡结合部,从事特色农副产品经营的人才逐渐增多。离城市较远的农村也逐步受市场化的影响开始注重品牌营销和企业化管理。随着发展这种分工将更加明晰化、专业化。  以上四个特征在成功的合作组织中都有体现,有的品牌已经打响,有的抱团发展,有的走向深加工,有的走向整合之路。要使一个合作组织同时兼有以上四个特征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三、现代合作供销组织的的层次结构  随着农村经济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分工将更加明确,各类合作组织分工也将更加明细化,部分地区或某一行业会出现高度集成化的合作供销组织,从农副产品生产、加工、配送、销售、技术指导到农资运送、日用消费品销售,将实现统一标识、统一配送、品牌营销、渠道连锁。这些渠道基本分成市场、县、乡、村四个层次。  市场多为城市中流通中心或销售终端,包括大中型超市、交易市场、社区便利店,主要实现农副产品的交易和销售。商品化程度比较高的县市会在满足本地消费市场的情况下,通过品牌包装打入外地市场,实现产品输出、资金流入,提高本地效益。随着政策导向,越来越多的农副产品直接进入到超市、便利店,通过农副产品直销,降低了流通成本,使市民和农户均能受益。  县多为农副产品加工、仓储配送中心,联社运营中心,也是农副产品与农资双向流通的中间环节,人才智力的集聚区。同时会出现机械维修点,本地消费市场物资配送中心。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建立科技示范园区或基地,根据市场需求对全县进行种养布局。核心在企业,企业要吸引专业人才,为乡村农民家庭提供技术指导、信贷支持等,县级供销合作组织要注重政策导向,提高议价能力、品牌形象,通过农资产品采购、招投标等形式,以量抑价、集团采购。  乡镇是农资销售、配送,农副产品收购地点,同时可实现日用品经营店、农资销售配送、农副产品收购多店合一模式,连锁经营,基本是乡村的终端。多店合一经营中心与当地各类合作组织、农户家庭保持生产、供销、技术指导等契约关系。村级可设便利店,进行农资销售或季节性农副产品收购点,同时做好农户家庭的指导工作。  形成以上四级联合、多领域整合、双向流通的合作供销组织,需要多层次之间建立起利益共享、相对稳定的利益共同体,也只有在利益共同体获得市场化、规模化、集成化、管理现代化等特征时,才能有效提高第一产业收入,实现整体利益均摊后大于家庭经营收入,保持组织机构的相对稳定性,才可以逐步整合掉各类小规模的合作组织,将传统农业推向现代化。  四、制定合作组织的配套政策  以提高各类农村合作组织服务能力为目标,在县乡两级构建农牧业技术支撑体系,完善农村政策咨询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培训、农村三资监管及产权交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和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等各类平台,形成技术成果转化、科技型创业企业、基地产业、品牌等孵化器,最终将农村经营组织推向市场。构建组织孵化器,扶持一系列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发展。构建中小企业孵化器,促进有条件的农业合作组织进行兼并重组,向企业转变,走企业化管理、工厂化加工、规模化经营。构建产业孵化器,促进特色资源向特色产业转变,为中小企业发展奠定基础。构建品牌孵化器,坚持精品高端,提高包装设计能力,完善标识、营销推广平台。以提高合作社农业技术为主,以绿色有机生态无公害基地的建设为抓手,加快推进认证、机械化、品种改良等科技技术推广,扩大农牧产品的生态特色优势。  五、建立现代化合作供销组织应把握的几个原则  以上所说的“四化”合作组织要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机构,需要根据形势不断调整,始终保持整体利益最大化。无论怎样调整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一)整体利益最大化。整体利益最大化是合作供销组织进入市场的必然要求,是一个组织对外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核心因素。只有实现整体利益最大化才能保证合作组织平均收入高于家庭零散经营收入。不然组织机构会解体,这需要合作组织像市场化的企业一样,不断巩固品牌优势,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科技含量,保持自身的比较竞争优势。  (二)利润分配方式要及时调整。建立相对公平的利润分配方式,并根据贡献率适度调整,始终保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分配格局,也是保持组织机构稳定的关键一环。绝不能出现部分群体利益过大,而损害普通农户家庭利益的现象。这需要根据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各部分之间的契约关系。  (三)品牌形象不断优化。包括整个合作组织的信用情况,这是提高市场占有率、融资能力的有效保障。当前,各地越来越注重信用工程建设,“四化”合作组织更应该注重这一方面影响力,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和品牌形象,避免出现信用危机、资金链断裂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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