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2ks 发表于 2014-8-2 23:29:10

出口加工区发展存在政策瓶颈

出口加工区发展存在政策瓶颈Xx出口加工区于xxx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经过多年的建设发展,xx出口加工区综合实力已位于全国出口加工区前列,为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贡献。但随着经济形势发展变化,企业对国内市场的需求日益明显,特殊监管区域已经转变成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重要载体,出口加工区设立之初为“两头在外”企业设立的海关监管政策已经成为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展的政策瓶颈。1、特殊监管区域之间流转货物存在政策不平衡从出口加工区到xx以外的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根据海关现有的相关政策,每次出货时,货物需要按照转关方式申报,在办理完结双方海关的通关手续后,货物才能送至客户。这样,货物从发货到客户收到货物,除了运输时间还有双方海关办理通关手续的时间,延长了企业的交货时间。在物流成本方面,由于海关监管车只能专货专车,园区内的货物不能与区外的货物混载,不管出货多少都必须安排一辆专车,在出货较少时费用相当高。另外,此种出货方式无法做分送集报,每次出货时都必须办理海关手续,也增加了企业的物流费用。而在区外则不存在转关途中监管问题2、深加工结转业务存在政策不平衡从xx出口加工区出货到区外的加工贸易企业,此种交易方式下,区外企业用加工贸易手册在xx海关出口加工区办事处办理进口手续。目前海关总署文件规定,原则上在30次/月以上出货的量,区外的企业才能享受“分送集报”的通关政策,达不到该出货频度的需要“一票一报”,这样对于进口频度少于30次/月的客户,物流时间延长,物流费用增加、物流手续复杂。而区外的深加工结转业务,不管出货频度如何,都可以享受“分送集报”的通关优惠政策,对于客户来说非常方便、快捷、经济。3、内销便利化方面存在政策不平衡根据加工贸易联网监管企业管理规定,区外企业可以先内销,按月度集中征税。而区内企业必须先经海关批准并在补缴关税后才能内销,企业资金压力大,物流成本高。并且区内企业不享受增值税免抵退政策,内销产品需按成品征税,无法与区外企业同比竞争,只要涉及国内采购原材料或产品内销就会成本高于区外。4、进出口通关查验率存在政策不平衡目前,海关规定进出口综合查验率5%,按照进出报关单量计算统计。xx出口加工区区内企业属地报关,进出报关单量主要集中在5-6家企业,同时还有两次申报的情况,因此查验货物也集中在上述5-6家企业,这种情况降低了物流效率,增加了区内企业物流成本。而区外企业不属地报关,因此捕中查验的机率相对要小。5、核销周期存在政策不平衡区外加工贸易最长可以1年核销1次,而出口加工区规定加工贸易半年核销1次。6、国产减免税设备处理存在政策不平衡出口加工区内企业从区外进口国产减免税设备没有5年监管年限,上述国产减免税设备出区时按报验状态或入区时的价格征税。7、非报关业务方面存在政策不平衡区内企业接受国内市场相关业务也受到限制,在货物监管(尤其是非保税货物、模具进出区、外发维修、退换货、样品进出区、维修检测等方面)时,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区管理比区外繁琐,海关对特殊监管区域企业的监管实施24小时卡口管理,区内企业的加工贸易管理模式已与区外企业基本相同,没有体现特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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