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发展的地方探索与实践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850" align="center" border="0"><t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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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center"><strong>农村改革发展的地方探索与实践</strong></div></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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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align="center"><img height="3" src="http://www.lyzys.gov.cn/images/connect_jgx.gif" width="697"/></div></td></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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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align="center"><font color="#3284c0">来源:《调查研究与决策咨询》第11期 作者:张永湘整理</font><font color="#3284c0"> 日期:08-12-05</font><br/><br/></p></td></tr><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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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经过30年的不断探索,我国农村改革发展已进入依靠制度创新的新阶段。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制度建设和创新作出全面部署,提出一系列新的政策举措,对于加快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各地因地制宜,在农村改革发展的诸多领域进行了先行先试的探索,积累了不少实践经验。这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环节上的探索,为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发展外部环境提供了有益参考。<br/> <strong> 一、农村土地流转<br/></strong> 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原则、形式、目的做出了明确规定。而此前,不少地方已进行了土地流转探索。<br/> ■浙江:遏止抛荒的耕地流转“温州模式”。为破解“有地不种,想种没地”难题,温州通过创新耕地流转模式,实现粮田向种粮能手、村级集体、专业合作社集中。⑴种粮大户转包模式。指农户把承包田有偿转包给大户集中经营,包括招投标式转包、“中转站式转包”(粮田先由村集体承包形成基地,然后再转包给种粮大户)和“中介机构合同转包”(通过当地机构出面协调,与农民签订了转包合同)等。⑵村集体代耕代种。由村集体出面直接或间接参与经营,进行季节性土地流转,并聘请农机合作社进行集约化管理。⑶合作社服务模式。由农户们缴纳一定费用,通过专业农场、农机专业合作社、粮食专业合作社等对粮食生产实行“统一翻耕、统一育秧、统一播种、统一植保、统一收割”的“一条龙”有偿服务,或提供某一关键环节有偿服务。<br/> ■重庆:创造“宅基地换住房,承包地换社保”九龙坡模式。凡拥有稳定的非农收入来源,又自愿退出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申报为城镇居民户口,并在子女入学、就业扶持、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活保障等方面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待遇。同时,农民放弃农村宅基地,宅基地被置换为城市发展用地,农民可以在城里获得一套住房。此举有利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公共服务体制。<br/> ■山东宁阳:建立“股份+合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新方式。指农户以土地经营权为股份共同组建合作社。村里按照“群众自愿、土地入股、集约经营、收益分红、利益保障”的原则,引导农户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作社按照民主原则对土地统一管理,不再由农民分散经营。合作社挂靠龙头企业进行生产经营。合作社实行按土地保底和按效益分红的方式,年度分配时,首先支付社员土地保底收益每股(亩)700元,留足公积公益金、风险金,然后再按股进行二次分红。<br/> ■福建三明: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可抵押贷款。针对农户因缺乏可供担保财产导致融资难问题,该市农村信用社从2006年起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业务,先后探索“公司+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基金担保+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和直接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等方式,解决农民对土地规模化开发资金需求,主要用于支持种植红豆杉、毛竹、烟叶、果树及养殖业等规模种养户,涉及流转土地近3000亩,目前全市农信社累计已发放该类贷款318万余元。<br/> <strong> 二、农村金融改革创新<br/></strong>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病症诸多,造成农民贷款难、致富更难,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在一些地方,围绕破解农民“贷款难”,各具特色的探索和实践已经展开。<br/> ■浙江瑞安:构造“三位一体”金融支农平台。成立以农村金融合作为中心、兼有农民专业合作与供销合作“三位一体”的瑞安农村合作协会,确认瑞安农村合作银行、瑞安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为核心会员,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机合作社为基本会员。金融支农方面,以农协为平台实施联保联贷、发展信用合作。依托农协基层网络优势推出联保贷款业务,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户提供担保,农户向合作社提供反担保的办法,挖掘更多的抵押物资源,让农村的房产、土地承包经营权等都可以间接作为抵押物,一旦出现风险,合作社会依据这些抵押物对农户有所制约。这种担保与反担保相结合的方式,有望突破农村抵押物资源不足的瓶颈。而供销社可以在信用担保的情况下直接赊给农户农资。<br/> ■河南:农村贷款互助社“濮阳模式”。互助社以小额信贷为载体,采取“总社+分社+互助中心”的组织架构,村民交纳50元即可成为社员。社员可以参与并享受合作社互助中心提供的联合购销、资金互助、生产互助、文化互助等服务,但是社员要贷款必须先入股,入贷比例是1∶5,即入1000元可贷5000元,但单户贷款上限不能超过中心账户基金总量的10%。资金是封闭运行的,只能用于本中心社员,不外流。截至目前,贷款没有一笔坏账。<br/> ■江西:推广“信用共同体贷款”。是通过把与信贷项目的利益相关者组织起来,建立“信用共同体”,农村信用社向信用共同体成员中的产业经营户发放,由产业经营户联保体的全部成员承担连带责任,形成的一种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信贷运行机制。它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管理模式,具有“信用评级、利率优惠、手续简化”的方便性,形成了“联保成员自愿结合、多户联保(且交联保基金)、责任连带、风险共担、政府协会中介等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的产品特色。<br/> ■四川:农村金融仪陇模式西部推广。该模式是以乡村发展协会牵头,在农村建立起村互助合作基金组织,又以村为基础,建立起分支机构。村互助合作基金组织的管理人通过入股成员“海选产生”。村互助合作基金组织成立时,农民入股与政府配股各半,每户农民最多2股,一股为1000元,其中财政出500元。合作基金向村民无担保、无抵押发放贷款。对于村民评出的贫困户则直接以扶贫方式由政府全额赠股。村互助合作基金组织成立后,在政府的指导下,全体成员每月定期在村内农户家开展活动。活动由选举产生的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就村民借贷项目的可行性,分期还款的期限在成员间进行讨论,村民提出的生产生活贷款申请在此通过后即可发放。<br/> <strong>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与发展现代农业<br/></strong> 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发展现代农业的总思路,对发展现代农业作出了全面部署,并确定了一系列重大举措。实践证明,要推进农业现代化,必须以农业产业化经营为突破口,改变现有农业生产经营分散、规模小等问题,培育壮大骨干龙头企业,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发挥科技进步的作用。<br/> ■组合多种生产要素的现代农业“信丰实践”。江西信丰县积极探索现代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力求资本、土地、劳力、市场等生产要素的完美组合。⑴为满足农产品加工需要而形成的公司+经纪人+农户“订单农业”模式。由政府引进、扶持龙头加工企业,然后企业以经纪人为中介,以合同为凭证,把分散农户作为企业的原料生产单元组织起来生产,既为企业解决了土地、劳动力、原料的问题,又解决了农户的产品销售问题。⑵为适应规模化、标准化种植需要而形成的公司+基地+农户“承包农业”模式。由政府引进农业种植龙头企业,租赁农民的山地开发大规模的果业基地,然后分成小块反租倒包给当地农户或外来人员种植、管理,公司则提供先进的技术指导,优惠价的农资,实现了资金、技术、劳力的组合。⑶为适应特色农产品市场化需要而形成的合作社+农户“协作农业”模式。以入股组建注册合作社的形式,将分散生产的农户组织起来,统一生产、统一销售,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有效解决了农民一家一户办不了,政府包办不了的产品销售难问题。<br/> ■瞄准期市发展现代农业的“延津模式”。就是在“公司+农户”的基础上,在保障农民利益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期货市场转移价格风险的功能,规避企业经营风险,确保订单履约而发展起来的“订单+期货”的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河南延津县的具体做法是,在县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下,县粮食局下属的金粒麦业有限公司,发起成立了全县小麦协会,通过400多个中心会员(中心会员以行政村为单位),向全县10万多农户实行供种、机播、管理、机收和收购“五统一”,以高于市场价格与农民签订优质小麦订单;同时粮食企业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期保值,在小麦种植或收获之前,就卖到期货市场,并根据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收入情况,对参与订单小麦的农民,进行二次利润分配。<br/> ■企业扶持现代农业发展的“三安模式”。这是由三安科技集团创建,采用三安技术并通过产地安全、生产过程安全和产品安全的三安全环节来保证食品安全的模式,旨在加快培育农村致富产业,提高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水平。具体做法:由三安公司与农村基层组织组建利益共同体,生产环境安全、过程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农产品;三安公司无偿向农民提供生产资料和技术,保证农产品的产量不低于使用化肥后的产量;对农产品按市场价格收购、卖掉,销售利润按比例向农民进行二次分配,解决了农民销售难问题。目前,三安已在北京、河北、山东、四川、福建、海南、等省建立了46个三安食品生产基地。<br/> ■建立高效农业示范园的“许昌模式”。这种模式是在条件适宜的农村建立高效农业示范区,在建设高效农业示范园区中创新机制,实行“运行公司制、投资业主制、科技承包制、联结农产合同制”,形成“高效农业园+机制创新+农户”的运行模式。运行机制的创新促进了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体系的改革,使农业科技创新始终与市场紧密联系,不再是无的放矢。使农业科技推广始终与千家万户相联,增加农民收入。使农业科技人员的业绩始终与报酬相联,工作有热情。<br/> <strong> 四、农村社会事业与公共服务<br/></strong> 近年来,各地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得到了长足进步。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可以预期,通过不断的制度创新,中国农民的健康权、教育权、文化权、发展权正进一步得到切实保障。<br/> ■湖南:农村环保自治“长沙模式”。该模式的亮点在于发动农民广泛参与农村环保工作,具有两大特色:一是在村级相继组建农村环保促进会。如浏阳市葛家乡金塘村环保促进会,主要职责包括宣传环保知识、督促落实环保规划、监督执行环保村规民约、调处环保纠纷等。该村环保促进会还通过了《环境保护村规民约》,让村民构建自己的防治污染“绿色壁垒”,被称为农村环保的“金塘模式”。二是成立农民环保学校。按照规定,村民每月都将接受2~3次环保教育,利用专家讲课、集中讨论等形式进行培训,并召开现场观摩会,请乡村“土专家”现身说法,通过讲体会、算经济效益账等形式,激发农民学习、运用生态环境知识的积极性。<br/> ■重庆模式:引入商业保险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问题。具体操作方式是:政府出台土地安置办法,在自愿的基础上,“男50岁、女40岁”以上的被征地农民,由土地主管部门将其所得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交保险公司办理储蓄式养老保险,并向保险公司交纳管理费。同时,由政府向办理养老保险的农民提供利差补贴。而保险公司每年则按本金(一般每人235万元)的10%,向这些被征地农民发放保险金,一直到去世。有专家称,“重庆模式”代表了广大农村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发展方向。<br/> ■浙江丽水:推出“康庄小巴”农村客运运营模式。采用了不定班次,不定时间,循环发车的运营方式;在沿线村庄还设立了“康庄小巴”停靠站牌,站牌上标注着“叫车电话”,村民只要在家里打个电话就可以方便叫到车;每逢周末学生放假、村民赶集,“康庄小巴”还会根据乘客需求来增加趟数,延长时间。同时,丽水市除了对“康庄小巴”实行规费减免外,还对客运线路进行了冷热捆绑,以盈补亏,基层政府也对“康庄小巴”给予了一定的财政补助。<br/> <strong> 五、三农工作机制与服务体系创新<br/></strong>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深入推进,以乡镇撤并和人员精简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政府改革已基本告一段落。目前改革的重点是改变基层政府的职能,健全农村服务体系。许多地方已开始大力加强农村为民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服务“三农”工作机制创新。<br/> ■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谯城经验”。安徽亳州市谯城区以解决群众办事难为突破口,创建了一套科学的“为民全程代理”模式。⑴将211个与群众生产、生活相关的项目全部纳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范围,实现了服务项目全覆盖。所有项目分成两大类别:一是把不需要申办人亲自到场、在区内就能审批或办结的项目归为“全程代理类”,共113项。二是把由各级代理员帮助联系办理或部分代理的项目,归为“咨询服务类”,共98项。⑵在区政府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中心,镇乡、街道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室”,抽调专人办公;村委会设立“为民服务全程代理接收点”,所有村干部为兼职代理员。代理项目分门别类之后,由基层政府及村级组织以无偿代理、全程服务、“事事有果”的形式,通过内部协调运作,依法为群众提供代理服务。<br/> ■河南新郑:农技服务的“金字塔体系”。整个农技服务体系的框架就像一座金字塔,以农业局为总部建立农业综合信息服务中心,设立农业“120”科技服务热线,聘请离退休专家成立农技推广研究所;在中心下面,根据区域经济结构、主导产业方向,成立6个区域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区域服务中心的人员全部为国家财政开支的农业科技人员,主要履行公益型农技服务职能;每个服务中心下设30个村级服务站;每个村级服务站确定10个中心科技示范户;每个科技示范户,再带动10个一般科技示范户,进而带动全市13万农户。这是一套公益性的体系,主要提供技术服务,履行政府的服务职能,打破了过去农技推广“线断、网破、人散”的局面。<br/> ■浙江苍南:“五站式”民情服务模式得到中央领导肯定。建立以乡镇为基点,联结机关、村居、站所的“五站式”(村“民情接待室”——乡镇“民情分析协调会”——部门“民情下访”——县“民情中间站”——县“民情现场办公会”)民情服务工作模式,形成上上下下围绕民情转的工作格局。按照规定:“民情接待室”能解决的问题决不过夜,乡镇“民情分析协调会”每周必须对群众问题作出答复,部门“民情下访”每月至少一次、一般问题一周内解决,县“民情中间站”批转的事项必须15日内答复。<br/> <strong> 六、农村民主管理制度创新<br/></strong>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农村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其中包括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制度更加完善,农民民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等重要内容。在我国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过程中,许多地方通过基层民主管理制度创新,不仅理顺了农村治理关系,而且改善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建设,有力地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br/> ■河北青县:农村民主政治建设“青县模式”。⑴实施村民代表会议(村代会)常设制,使其成为负责村政村务的决策和监督机构。村级重要事项都必须经过村民代表集体讨论决定,改变了党支部或村委会包揽村政村务的做法,尤其是改变了村干部个人说了算的做法。⑵实行“议行分离”,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将原来由党支部或村委会负责的村政村务,改变为党支部和村委会提出议案,村代会集体讨论决策,村委会负责实施,党支部和村代会进行监督。⑶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教育党员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收集村民代表的议题和议案,开好两委班子联席会议,教育引导村民代表积极参政和形成决议,保证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农村的贯彻执行。⑷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措施。村代会下设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理财小组监督审查村委会的财务活动和各项收支,监督小组检查村务公开执行的情况。<br/> ■南京赵坝:“农民议会”填补自然村农民自治空白。赵坝是一个仅有36户人家、160多人口的村民小组。为了解决有人管事的问题,赵坝村村民代表经过民主选举,成立了赵坝农民议会。农民议会由9名村民组成,其中4名是党员。农民议会作为一个议事机构,建立健全了《农民议会议事规则》、《农民公约》、《村庄内部管理制度》等制度。农民议会还是一个监督机构。贴在村口“农民议会”公示栏里的财务收支情况表,一笔笔账目十分详细。同时,农民议会也是一个服务机构,组织农户开展集养殖、餐饮娱乐为一体的休闲渔业经营,提高农业综合收益,增加村集体积累和农民收益。“农民议会”其最大突破在于填补了我国自然村农民自治的空白,为完善基层民主管理和乡村治理模式提供了有效途径。<br/> ■浙江武义:创设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后陈实践”。该县后陈村2004年创造性地设立了全国第一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一级建立起村支部、村委会和村监委三委并立的治理制度架构。根据制度设计,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对村民代表会议负责。监委会有权列席村两委所有关于村务决策和管理的会议,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方位监督。村监委会对重大村级事务没有决定权,若认定村干部的决定事项明显违规,即有权启动纠错程序,进行裁决。村集体所有支出都必须有村监委的签字才能入账。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农村基层民主的全新体验,对于改善村级治理、完善村务管理和缓解干群关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br/> <strong>七、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br/></strong> 我国总体上已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党的十六大以来,各地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不断推出统筹城乡发展新举措,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积累了大量的经验。<br/> ■统筹城乡发展“成都实践”。近五年来,成都市一直围绕“统筹”两个字向农村改革纵深区突进。⑴以“三个集中”促进“三化”联动。“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是成都统筹城乡发展的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和统筹推进的基本方法,其目标在于通过联动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构成的“三化”。⑵以“确权赋能”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权赋能”,是将宪法规定的农村各种产权通过权证的形式确定到户,使之成为农民法定的资产,并赋予可流转的、市场化的资本禀赋。这一举措不仅落实了土地承包权登记制度,而且为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了市场环境。⑶以“两大保障”加速民主法治进程。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被成都市委市政府视为统筹城乡发展的“两大保障”。<br/> ■嘉兴:全国率先取消“农业户口”。作为城乡二元结构的突出表现形式,户籍制度改革迈向何方,再次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从今年10月1日起,嘉兴市建立了按居住地登记户口的新型户籍管理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分类管理模式,全市城乡居民户口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市民居民户口簿上不再标注“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户别栏统一填写为“家庭户”或“集体户”。户籍新政实施后,户口迁移实行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为基本条件的准入制。既允许生活基础在城市、城镇的农村居民迁往城市、城镇,也允许生活基础在农村的城市、城镇居民迁往农村,迈出了缩小城乡差别、消除居民身份差异的关键一步。<br/> ■安徽:农村房改“宣城样本”。我国目前实行的是城乡分割的房地产制度。根在产权归属的农村房改,关系着农村资产向资本如何解放的大问题。安徽省宣城市从1997年就开始“悄悄地、大胆地”试点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制度改革,使农村房屋产权在进一步明晰后进入银行作为抵押物,并允许进行交易。规定只要“农民自愿”、土地来源合法,无论乡镇国有土地范围内的房屋还是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一律可以列入房屋产权登记发证范围。农村房屋产权实现规范流转之后,当地农民数量庞大的房屋资产,迅速化为资金流动起来,农民融资能力大大提高。</p></td></tr></tbody></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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