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责任”不是一句空话
不采华名,不兴伪事。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落实“八项规定”改作风、“老虎苍蝇一起打”,还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所有这些踏实有力的行动,都在传递一个明确的信号:党要管党不是一句口号,从严治党不是一种姿态。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fubai工作成效显著,然而反fubai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各级党委决不能淡化责任、放松要求。当前,还有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委,或是“挂帅不出征”,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是只重业务不抓党务、只看发展指标不抓惩治fubai;或是对主体责任不以为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事全推给纪委。事实证明,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好,哪里的党风廉政建设就会出问题;哪里的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哪里的反fubai工作就有新进展。
过去一些地方和单位发生了严重的fubai问题后,在责任追究方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现象比较普遍,对于产生问题的根源刨得不够深、挖得不够透,责任向上追溯倒查的力度不够,结果问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有利于进一步廓清责任体系,使追责链条更加完整,追责依据更加充分,追责工作更加深入彻底,从而更好地发挥责任追究的警示和惩戒作用,增强责任追究制度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并且能够倒逼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有的地方一些被揭露查处的大案要案,实际上已经存在好多年了,却迟迟未能发现;有的地方长期存在团伙性的fubai活动,也迟迟未能查处;有的干部刚刚提拔上来,或者刚刚经过考核考察,就发现有重大问题,给我们党的公信力造成了极大伤害。
主体责任谁担职、谁负责,出了问题就要承担责任。有权就有责,权责要对等。既然承担主体责任,就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领导干部自净自廉是底线要求。同时,要对自家的“责任田”负全责,管人管事管自己,履行“一岗双责”,肩负起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果因未尽职责,而使所在的地方和单位问题成串,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脱不了干系,就要被追责。通过强有力的追责,让大家感受到主体责任不是一句空话。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fubai斗争的“牛鼻子”,两者是一个有机整体。主体责任是“第一责任”,但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绝不是“隔岸观火光吆喝、卷起袖子不干活”。监督责任意味着纪委既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只有把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作为一个整体,才能够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深化改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fubai斗争,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完善反fubai体制机制,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各级纪委监督权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反fubai体制机制改革,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理清责任、落实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要负主体责任,纪委要负监督责任。他明确提出,党委的主体责任是选好用好干部、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从源头上防治fubai、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当好廉洁从政表率等五个方面。在纪委的监督责任方面,既要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fubai工作,又要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fubai工作任务,经常进行检查监督,严肃查处fubai问题。总之,各级党委都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将党组织建设成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2014年6月27日《文汇报》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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