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体制再启深化改革大幕
6月30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目标是建立2016年基本完成财政改革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为适应经济转轨需要,调动地方和企业积极性,在上世纪80年代初形成了财政包干体制,生产迅速发展,为市场经济改革奠定了必要的物质基础。1992年,党的十四大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1994年推出分税制,再次推动了经济的高速发展,走上更长时间持续增长的道路。如果说上世纪80年代的包干制调动了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1994年分税制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体制框架,新一轮财税改革则是建立“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制度基础。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二是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三是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规范的预算制度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础,重在公开透明,以制度建设治理当前预算乱象。要推进预算公开,完善预算体系,改进预算控制,加强预算管理。预算公开本质上是政府行为的透明,是建设阳光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的需要。预算公开是反腐的利剑,有利于从制度上、源头上防止和清除fubai。
税制改革是为企业、个人创造更加公平的经济环境,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改革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环境保护税、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以及清理税收优惠等。增值税是按照税收中性原则,建立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近期完成营改增。消费税要调整征收范围,增强调节功能。资源税推进从价计征,逐步扩展到水流、森林等。建立环境保护税制度。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探索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使个人税负更加公平。现行税收优惠政策尤其是区域优惠政策过多,已出台实施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约50项。一些地方还出台了五花八门的“土政策”,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收,不利于结构优化和社会公平。除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优惠,其他各种优惠均在清理之列,一定要还市场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分配关系是财税体制改革的核心,关系国家长治久安。1994年分税制后的十年间,总体处于利大于弊的制度性红利释放期,2004年开始出现利弊交汇的转折点。实际上当年朱镕基在推行分税制时就讲过,到了一定时期要对这一制度进行调整。目前中央财政本级支出只占15%,地方实际支出占到85%,中央通过大量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进行补助,客观上会不同程度地干预地方事权,地方也无动力做好本不适于地方承担的事务。要用法律形式对政府间事权划分做出制度安排。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关系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的事项集中到中央,减少委托事务,提高全国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将区域性公共服务明确为地方事权;明确中央与地方共同事权。在事权明确的基础上,改革转移支付制度。一是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稳定增长机制,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二是清理、整合、规范专项转移支付项目,逐步取消竞争性领域专项和地方资金配套,严格控制专项转移支付规模,使地方政府有与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能相适应的财源财力财权。
财税是人民支付的公共服务价格,执政党反fubai可以降低行政成本,体制改革重在提高服务效率,民生则是公共服务之本。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涉及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市场与社会以及部门间范围、权利调整,是一场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硬仗。这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一次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和系统性重构。政府、企业、社会都可以在一个现代财税制度的诞生过程中找到自己的位置,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个制度的产生过程本身就可以体现国家治理体系的进步。作者:李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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