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清单是重要环节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要求“推行地方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国务院最近批转的《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把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列为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首位,强调要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进一步明确要求“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加快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方式”。6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突出主题之一也是“放权”。会议指出,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在去年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内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部署,针对社会关切继续下好改革先手棋,进一步推出新的有力举措,对于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让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全国经济市场化程度最高的地方之一,广东省在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权力、保障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方面较早进行了探索。2012年,广东省以深圳、珠海、东莞和顺德区作为试点,在全国先行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2013年11月,广州市公布了行政权力清单,成为全国首个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省会城市。5月29日,《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这是全国第一部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规范行政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的地方性法规。
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是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最终指向是政府权力运行的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要发挥法治对转变政府职能的引导和规范作用,重视通过制定新的法律法规来固定转变政府职能已经取得的成果,引导和推动转变政府职能的下一步工作。”《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公开向社会“晒”出政府的权力清单,是以法治手段巩固改革成果的具体体现。
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的。改革伊始,邓小平就鲜明指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方面存在问题的“总病根”,就是“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另一病根是,我们的党政机构以及各种企业、事业领导机构中,长期缺少严格的从上而下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缺少对于每个机关乃至每个人的职责权限的严格明确的规定,以至事无大小,往往无章可循”。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在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地位。经济活动是广义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在马克思的理论中是最具有决定意义的部分),作为统一有机体的组成部分,政府、市场和社会之间有着相互贯通又内在统一的逻辑。从理论上说,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的原则要求,同样适用于解决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从改革的总体布局看也是如此。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这一目标要解决好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通过不断的改革和不断的实践探索,在公共权力和社会权利(经济权利是社会权利的基础性内容)之间,寻求一种恰当的法治化关系模式。我们的改革是政府主导型的改革,改革的关键环节又指向了政府和公共权力自身,这就是新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特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难点,是一块“最难啃的硬骨头”。在这个意义上,《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向社会“晒”出省政府各部门的权力清单,可以看作是新形势下探索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法治化模式新起点的一个标志。作者:范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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