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风
发表于 2014-7-23 11:39:17
避免一文多事。既然请示是一事一请,那么一个请示里面就不能夹带多件请示事项。如何认定为多件请示事项?关键在于对事项要有准确的理解。比如说开展一项工作,要成立领导小组,需要编办追加3个编制,或者调几个部门的干部过来,同时需要5到10万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办公地点,也就是说需要人员、经费、办公场所,看似是三件事,其实三件事相互关联,都是为了开展好一项工作,完全可以归到一件事里面,因此不能机械的理解为是三件事。如果把三件事打成三份请示,一份讲经费,一份讲人,一份讲办公场所,就犯了教条主义的错误。总之,一件事跟多件事怎么区别,要注意细节,避免机械地理解一事一请示,一文一事。
神树之恋
发表于 2014-7-25 09:26:28
分析到位透彻,新手学习了
农民进城
发表于 2014-7-26 11:25:42
讲得很好,尤其对报告与请示的区别,发现以前工作中经常把请示写成报告了;貌似很多单位都这么干了
北纬以西
发表于 2014-7-26 17:17:47
请示和报告都属上行文。请示是办件,上级必须有批复;而报告是阅件,上级可不予回复。
威武中华
发表于 2014-7-28 15:22:03
潜心学习,认真领会!
合平
发表于 2014-7-29 09:02:39
在工作中遇到一个有关“请示”的问题,就是结尾部分,我们按常规结尾“妥否,请审批”,结果被领导打回,要求写“请审阅”。理由是“请示文种本身就要求上级机关批示,不需要再加一句话,加了这句话后,让上级机关感觉是在向他们安排工作。”不知道到底哪个更好一些?
jx1707
发表于 2014-7-30 10:17:44
请示需要简洁明了,同时要与汇报相区分。
qwsheng981
发表于 2014-7-30 11:00:13
避免一文多事。既然请示是一事一请,那么一个请示里面就不能夹带多件请示事项。如何认定为多件请示事项?关键
阿力
发表于 2014-9-21 23:11:00
认真学习研究、汲取中,谢谢。
阿力
发表于 2014-9-22 00:47:16
原文不象公文。潜龙解剖分析的客观、全面、深入、透彻、锋利,一针见血。
大家回贴为什么要复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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