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研究
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研究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做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一伟大任务的提出充分把握了新时期的城乡关系、工农关系和经济社会发展客观规律,找到了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在农村的结合点。这一系统的战略规划,必将为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闯出新路,推动城乡经济社会的良性互动、和谐稳定,使农村成为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巨大力量。贯彻落实这一重大决策,必将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加快全面小康社会的建设步伐,引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境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和谐。2004年9月江西赣州提出以“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为主要内容的“五新一好”新农村建设目标。由于组织得当、上下齐心协力,赣州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通过对赣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际情况的研究,我们认为赣州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最关键的在于抓住了新农村建设的实质、提出了系统的工作内容、采取了科学有效的措施。赣州的新农村建设经验,值得各地特别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借鉴与学习。 一、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成绩 2004年9月,赣州市政府做出了<<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制定了<<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在全市农村开展了以“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 赣州市将规划建设新村镇作为“五新一好”的首要工作来抓。 建立了科学合理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把村镇规划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按照因地制宜、适度超前、一步到位的原则开展村镇规划编制工作。在村庄规划编制中,坚持“一个保留、两个坚持、三个不、三配套”的理念。即:保留农村历史文脉,传承客家建筑客家文化,彰显赣南农村客家文化底蕴。坚持人与自然和谐,注意保护山体、河流、水塘,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风貌;坚持不搞千篇一律,做到依山就势,体现乡村特色,凸显田园风光,避免使城乡一体化变为城乡一样化。做到不推山、不填塘、不砍树。做好基础设施配套、社区服务设施配套、房屋设计配套。对于新村镇规划选址原则上安排在荒山荒坡,尽可能少占或不占耕地,杜绝“开天窗”行为;严格实行“一户一宅”,限制每户占地面积,破旧房折除后所占土地尽量复耕。这些措施既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又提高了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 在新农村建设中,赣州以工业的理念谋划农业,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对有发展优势和发展潜力的传统农业产业进行改造提升。注重发展标准农业、生态农业、品牌农业和创汇农业,全面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赣州实际情况发展果业、生猪、蔬菜、花卉苗木等四大主导产业,大力推广“猪-沼-果”、“猪-沼-鱼”、“猪-沼-菜”等生态农业模式。通过建立以培训基地、培训教材、师资队伍三位一体的培训体系,加大对农民实用技术和务工技能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同时,积极引导和教育农民遵纪守法、提高修养、崇尚科学,移风易俗,造就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又有一定专业技能、文明守法的新型农民。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农业社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一个重要组织形式。赣州市要求每个县(市、区)、乡(镇)的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都建立起合作经济组织,形成市、县、乡、村四级比较完整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当地政府大力发展技术服务、物资供应、农产品加工、农产品运销等专业性、服务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提高与主导产业相配套的专业化服务能力。 在新农村建设中,赣州以“三清三改”(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改水、改厕、改路 )为切入点,大力整治农村环境,美化净化村容镇貌。同时通过广泛开展“文明信用户”和“和睦好家庭”创评活动,实施“留守孩关爱工程”,大力倡导移风易俗,着力在农村形成健康、文明、进步的社会风尚。通过开展经常性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摒弃陈规陋习,逐步改变传统落后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交往方式和价值观念,形成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树立良好精神风貌,提高农村社会的文明程度。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以“亲民、为民、富民”好班子活动为基础,结合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着眼于伟大事业与伟大工程在农村的有机结合中,切实加强基层领导班子的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作风、能力建设。全面实施乡镇领导干部农业知识技能“过关”制度,切实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由于领导重视、方略得当,在一年多的时间里,赣州市新农村建设在探索中取得突破性进展,村镇面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始发生明显变化。赣州新农村建设的主要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村镇规划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赣州市共启动了4025个村庄整治建设点;完成了264个圩镇总体规划、1046个行政村共计16794个村庄规划的编制;“空心房”改造面积达410万平方米,整理置换出土地540.3万平方米,其中按规划重新安排农民建房4800户,面积72万平方米,节约土地7020亩;清除了大量的垃圾、污泥和路障,拆除废弃牛栏、猪圈、茅厕7.9万间,面积130.3万平方米;完成了6718个村庄的改水,改厕10.3万座,完成通村公路3580公里。二是新农业产业得到壮大。脐橙、生猪、蔬菜、花卉苗木等四大主导产业,以及烟叶、工业原料林、草食畜禽、特种水产、竹业、黄鸡等六个区域特色产业的规划基本完成;各项产业扶持政策和措施逐步落实,对产业的推动效应日渐显现,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速度加快,龙头企业的经济实力得到壮大。三是新经济组织稳步发展。赣州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断涌现,全市新建立各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1314个,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达到3049个,联结农户56.2万户,占全市农户总数的35.1%。四是新农民培育成绩显著,通过大力实施“农民知识化”工程,全市共培训农民52.56万人次,其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33.23万人、职业技能培训19.33万人;五是新风貌建设成效明显。赣州市创建了国家级文明村镇5个、省级文明村镇30个;创评“文明信用户”10.4万户;首创的“关爱留守孩子工程”在全国得到认可和推广;农村新社区的建设,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卫生、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都有了新进步。六是“好班子”建设明显加强。赣州启动了乡镇机构改革,加强了对乡、村干部的教育培训,考选了190名大学生充实乡镇干部队伍; 深化“三民活动”,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的为政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服务农民的本领进一步增强,党群干群关系得到切实改善和密切。 由于建设方向符合实际、具体措施布署得当,赣州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得到广大农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戴和积极响应,也得到省委、省政府和中央有关部委的充分肯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赣州模式”,被认为是欠发达地区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经验,20多个省市共计5000多人次到赣州进行新农村建设的参观考察和学习,全国村庄整治工作会议也安排在赣州召开。 二、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要经验 (一)将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精心谋划建设内容,充分整合各种资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中央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大战略部署。新农村建设涉及农村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其目的是要在农村实现各方面的协调、全面发展。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任何单独的建设措施都不足以完成这样艰巨的历史任务。只有通过系统性的规划,形成比较全面的建设方案,并将各种资源有机整合在一起形成合力,才能全面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整体目标。是否以全面的观点看待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否能提出系统性的内容和措施,是保证新农村建设方向的关键。如果在建设中仅仅只关注局部问题和单个方面,不但会降低新农村建设的效果,还可能会曲解新农村建设的内涵。赣州市政府将新农村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全面的谋划建设内容、充分整合内外资源,精心搭配各项措施,既把握往了建设的方向,又提高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效率。 1)根据赣州实际,前瞻性地提出系统而具体的建设内容 中央提出了五个方面,二十个字的新农村建设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依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因地制宜地确定建设内容。赣州市政府提出“五好一新”的建设内容,成系统、有重点地回答了如何在当地将中央的目标具体化的问题。“五好一新”,既注重了发展农村生产力,又注重调整农村生产关系;既注重了推进农民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又注重推进农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抓住了“三农”问题的主要矛盾,涵盖了农村现代化的主要内容。 “五好一新”符合整体、有序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其六个方面的内容是有机联系在一起的。赣州在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将这几个方面的工作浸透在一起推进,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通过建设新村镇,集约化地利用土地,在提高农民居住质量的同时,最大限度地盘活了生产用地,充足的土地资源是农业产业化的根本保证。发展新产业需要生产技能高的农民,这一环节又与培育新农民的工作联系在一起。新型农业产业的培育发展,需要有新经济组织的支撑。生产力提高了,农民才真正能有生产、生活的新风貌。五项建设内容又离不开一个好的基层班子。围绕着农村生产力提高这一主题,赣州市将六个方面的工作融合在一起。有了上述系统性的策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赣州就有了基本的建设框架,在各项任务分头推进的时候也就有章可循。 这种将新农村建设作为系统性工程来谋划、展开的思路,保证了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深入推进,防止对建设内涵的片面理解和建设目标以偏概全的情况。 2)因势利导、选择最佳的建设时机 与发达地区相比赣州的经济发展水平仍比较落后,这一不利因素并没有影响当地推进新农村建设的信心。赣州找准新村镇建设的最佳时间点,在从多数农民产生了建房意愿,但还没有付诸实施之前进行统一规划,走出了一条“低投入、高效益”的新农村建设之路。 赣州市18个县(市、区)有8个是国家贫困县,845万人口中有农业人口677万。从2004年下半年开始,新村镇建设在全市4025个点铺开,经过建设多数村庄的面貌已发生了很大的改变,而新农村建设的总投入却只有4.9亿元,其中市、县财政投入只有6300万元。走出这样一条节约建设新农村之路的经验在于:在工业化、城镇化刚刚起步的时间点上,抓准时机建设新农村。如果不是在有利的时机,提前统一规划,农民自发的建房热会使居往更加混乱,提前规划,因势利导,避免了将来重复建设的浪费。找准时间点,可以调动农民积极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及时建立系统性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新时期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推进中易出现偏差,需要有系统性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加以指导和约束。赣州市在做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决定>>之后,又制定并发布了<<赣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纲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县(市、区)也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和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规划和具体操作政策,使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一个层次分明,长短结合、有机统一的政策体系。 赣州积极引导各地按照群众意愿和<<村委会组织法>>的有规定,以村、村民小组或自然村落为单位,在乡村党组织的指导下,组织村民民主选举村民理事会。形成了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为具体运作主体,各方面力量为补充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体系。并摸索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形成“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干部服务、社会支持”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机制。在村庄整治过程中建立了“统一扶持政策,群众自愿申报,择优选择定点,实行以物代资,农民自主建设”的基本模式。 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的建立与成熟,保证了市内各县、乡新农村建设的目标一致性和工作方法的科学性。 4)设立综合性的协调领导机构、充分整合组织资源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丰富、意义深远,在实践中影响面广、涉及的利益关系相当复杂,是一项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顺利推进新农村建设,需要有一个能够掌控全局,调配各种力量、整合各种资源的领导机构。赣州在市、县、乡,建立了三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总揽整个建设工作。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的组长一般为常委主要领导,副组长一般为分管党建、组织、农业、意识形态和规划建设的领导,组成成员是市县直属综合部门的负责人。通过这样的安排,使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切实承担起新农村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促使各县(市、区)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乡镇干部切实把主要精力投入到具体的组织实施,调动了市直各单位积极履职,主动融入到新农村建设工作大局中。新农村建设小组的成立,实际起到了整合政府各个组织和机构的力量,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功效。 5)捆绑使用支农资金,整合资金资源 在整合组织与机构的基础上,赣州市对各类涉农支农资金和项目统筹安排、集约投放。长期以来,、涉农资金分散掌握在财政、教育、卫生、老建办、科技、农业、林业、民政、交通、水利等众多部门。基层许多干部反映,各个部门各自为政,资金使用很分散,难以办大事,“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赣州 市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把农业、水利、交通、能源等专项奖金相对集中捆绑使用。各级财政设立了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建立了财政投一点、涉农资金捆绑使用倾斜一点、包扶单位助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社会各界捐一点、政策优惠减一点的筹资机制,广辟资奖金渠道,2004年9月到今,全市累计整合资金4.9亿元投入新农村建设。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是一项全新的、探索性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和模式可以借鉴。在这一复杂的系统工程面前,赣州的同志注意坚持正确的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和各方力量,形成有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合力,在较短的时间迅速打开建设局面,创造出了优异的建设成绩。 (二) 将发展农村生产力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中心内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农村全面进步。赣州在新农村建设紧紧围绕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这一中心内容,决定建设方向、设计建设策略,创出许多有益的经验。 1) 以村镇建设规划作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措施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展的加快,土地资源逐渐成为最稀缺的生产要素之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合理规划农村土地,盘活土地存量的难得机遇。赣州市在村庄建设中坚持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对村庄内的废弃旧房,猪牛栏、厕所和一户多宅闲置的房屋进行全面清理,予以拆除。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全面整治“空心房”、村庄整体改造、折旧建新式的村庄整体改造,和建设农民社区新村四种基本模式进行村庄改造。在民房建设中,坚持符合规划、量力而行、尊重民意、各具风格、突出特色、分户推进的原则。加强对民房建设的指导、设计和服务工作,通过向农民提供新型住宅推介图,引导农民建设与周边环境相协调、土地使用率高的房屋。一年多的时间里,“空心房”改造面积达410万平方米,腾出老宅基地5980亩,垦复耕地5.36万亩,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耕地紧张的局面、并为农业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土地资源的支持。 2) 以农业产业化作为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手段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提高农副产品竞争力、促进农产品深加工、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运用工业的理念来谋划农业,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当地政府首先围绕做大做强以脐橙为主的果业,发展商品蔬菜、花卉苗木。生猪四大支柱产业,同时根据各地的情况发展烟叶、水产等区域特色产业。在具体实施中,根据产业基础,资源优势、区位特点和市场需求,走“一村一品,一乡一业”的发展道路,建立了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在投入、生产、加工销售等相关环节能发挥调控功能的政府管理、协调、指导机构。赣州市还积极推广“猪-沼-果”、“猪-沼-鱼”等生态农业模式,并将这种生态模式与改水、改厕、改灶结合起来,与新村规划紧密结合起来,提高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通过产业化经营,赣州农业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快,龙头企业不断壮大、农民收入不断增加。 3) 以农民知识化作为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智力支撑 转变农业增长方式,走技术化、产业化、集约化的路子,需要受过专门培训、有较高生产技能的农民参与其中。赣州市以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务工技能和三产服务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以把农民培养成为产业农民、产业工人和三产服务者为基本目标,坚持“服务产业、突出重点、分级培训,分类施教,自主自愿,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对农民进行职业化、规范化、专业化、标准化和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致富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自主发展能力。为了达到农民知识化的要求,赣州市建立了完善的农民培训体系。在市里建了若干个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每一个县建立了一个职业技能培育基地和与当地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组织了一批科技专家到全市巡回授课;建立师资库,提高师资水平;组织、专家编写了一批培训教材。到2005年6月,赣州市健全完善各类培训基地1171个,其中农业实用技术747个,职业技能424个。建设了包含3个以上骨干专业的县级培训基地183个,包含1个骨干专业的乡级职业培训基地290个,与农业主导产业相结合的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基地320个。全市农民知识化培训工程已培训农民76.3万人,通过技能培训实现就业23万人;农民知识化工程,有力地配合了农业产业化的工作,使农民收入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4) 以新经济组织作为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组织保障 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业和农民生产的组织化程度,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是促进农业走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为强化农户与市场的连接纽带,扩展销售渠道,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赣州将发展农村合作组织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赣州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以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为基础,以当地农业主导产业为载体,坚持“民办、民管、民营、民受益”的合作组织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允许农民自愿组合,独立自主,进出自由地开展劳务、资本技术、营销合作主,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当地政府通过抓好40家示范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通过典型引导、示范带动,推动全市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向大规模、强带动、高辐射的方向发展。政府通过对合作经济组织在资金、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村能人牵头办合作组织。到2005年底,赣州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1007家,带动农户总数5%。通过新经济组织的建设,提高了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培育了农户参与市场的积极性,分散了市场风险对农户的生产、生活带来的冲击。 (三)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依靠广大人民群众集体的力量。新农村建设应该先从群众积极性最高、受益最直接的地方入手,从而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建设信心,力争创造一个良好的开局为后继的建设奠定基础。 1) 以村镇规划和建设作为启动新农村建设的龙头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赣州市政府将村镇规划摆到了重要位置,千方百计地加快规划编制步伐。为克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的困难,采取行政的市场的手段,调集规划设计部门、大专院校专业人员及大学生等参与编制规划。市规划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规划指导和技术服务,并组织设计编印了150套具有客家民居风格的农民住宅图集,免费发送到乡村,供农民建房选用。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努力,一年多来涌现出了一批设计新颖、品位较高的客家民居村落设计。与此同时,采取疏堵结合的办法,加大了村庄整治建设力度。一方面,积极引导农民在规划区内建房,拆除“空心房”,流转宅基地,改造旧村落;另一方面,开展对农村违规批地、乱占耕地建房的整治,查处乱批乱建,有效地遏制了一户多宅、挤占耕地建房的乱象。同时,严格规划管理,在各乡镇都成立了规划管理所,把村镇规划纳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在编制村镇规划的基础上,赣州市探索总结出了五种村庄改造建设模式,即:“空心房”整治型、村庄整治改造型、整体拆旧建新型、社区新村型、自然生态农庄型,涌现了一批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生态优美、富有特色的新村庄,有效地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通过村镇建设,有效地改善了赣州的村容村貌,调动了群众开展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增强了深入开展新农村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 以“三清三改”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启动点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基层组织是一件新任务,对于农民是一件新鲜事,一个好的开局对于后继的工作影响很大。赣州从农民最关心、最容易见效的事情抓起,为新农村建设开了一个好头。在新农村建设中,赣州市政府通过全面开展“三清”(具体内容),有效整治了农村环境;在“三清”的基础上,扎实稳步地推进“三改”(具体内容),并大力开展了沿国道、省道的文明路创建,实现点线面的结合,形成了一批新农村建设的示范群落,使新农村建设的覆盖面和受益面不断扩大。“三清三改”的推进,使赣州农村的落后面貌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由于将“三清三改”这一广大农民需求最迫切、最容易得到实惠、最受农民欢迎的事情,作为新农村建设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使群众对新农村建设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三清三改”的实际也成为取信于民,增进农民福祉及新农村建设的实体性承载,从而使新农村建设顺利走进千家万户,取得了群众的广泛支持和参与。通过“三清三改”的启动,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顺势而进,适时转移工作重点,整体推进“五新一好”,使赣州新农村建设顺利步入良性、健康、全面发展的轨道。 3)以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农村新风貌建设的物质基础 加强农村新风貌建设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广大农民素质,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迫切需要。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农村新风貌建设的物质基础和重要载体,是文明村镇建设中基础性的工作。通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赣州建设了一批设施完善、环境整洁优美、管理规范有序的生态新农村。通过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村镇公共设施,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农民就医就学紧张状况得到初步改善。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农民改变生产、生活方式,为新农村风貌最重要的转变提供了支持。 (四) 将组织和制度创新渗透到新农村建设的各个方面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全新的任务,没有现成经验可以借鉴。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形成自己富有特色的创新型经验 1)以新农村建设实际需要为依据、适时进行组织创新 新农村建设是当前统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布署,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完成这样一个历史性的任务,需要有坚强的组织保障。赣州市根据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在市、县、乡三级政府成立了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整合了各个部门的组织力量,调动各方面的支农资金。领导小组的成立促进了农村各块工作的整合,将扶贫开发、移民建镇等各方面的工作都融入到新农村建设中。 在新农村建设中,赣州市还探索出依靠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来组织实施建设的具体事项的办法。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由村民自主推选有威望、有能力,公道正派的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工人、老教师和青年积极分子组成,通过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实现了了村民的自主管理、自主实施、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推进民主管理。由于理事会在群众中有较强的影响力,因而能够发挥政府与农民的联系桥梁作用,解决那些政府难以解决或解决不好的问题。目前,不少地方做到了建设资金由理事会筹集管理,建设合同由理事会签订、工程进度由理事会督促、建设质量由理事会监督。通过组织创新,赣州市在新农村建设中整合了力量,调动了村民积极性,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推进。 2)抓住机遇,将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 农村基层班子的素质和能力决定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能否沿着正确的建设方向顺利推进。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农村组织和基层政权的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赣州市委市政府将乡村基层好班子创建活动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整个体系中,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通过以“一好”促“五新”,深化“亲民、为民、富民”活动,创设“三培两带”、“双富十带头”等有效载体,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活动,组织实施乡村干部农业专业知识技能“过关”考试,建立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制度,广大农村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了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为政理念和方式、方法切实转变,为政能力得到较好历练,充分发挥了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型作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撑。通过加强新农村建设理事会的领导和指导,构建农村和谐社区,探索了一条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充满活力的乡村治理机制,有效地推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同时赣州市还在新农村建设中有意识扶持村级集体经济,使农村基层具备较强的经济能力,起到了增强基层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向心力的作用。 3)坚持以经济杠标作为项目资金支持的主要方法 新农村建设是涉及千家万户的一项庞大工程,除了政府给予资金支持外,充分调动农户的积极性,引导其投资、投劳也是一个重要方向。政府过多的包揽,会助长农民的依赖性、削弱农民参与的积极性。赣州在新农村建设中,创新政府资金支持办法,实行统一扶助标准、择优选择定点、实行以奖代补、农民自主建设”的办法进行推进。“统一扶助标准”,就是政府根据本地农村实际和自身财力状况,确定建设项目及补助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择优选择定点”,就是通过新农村建设理事会与农户签订建设意向协议,自主向政府申报,农民自愿参与率高的村确定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并实行动态管理,政府对示范点进行项目建设补助。”实行以奖代补”,就是改变过去政府资金拨付办法,以“实物补贴”形式,引导和激励农民投资、投劳对调新家园,这既使政府投入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同时又使农民成为投入的主体和受益的主体,而且政府补助的实物,实行政府统一采购,以降低成本、确保质量。这种奖罚懒的机制,有效地激励了农户积极主动地参与新农村建设。通过经济杠杆,赣州市政府利用并不宽裕的资金和有限优惠措施,成倍地带动了社会资金投入新农村建设。 (五)将动员社会力量作为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手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依靠农民自己勤奋劳动,更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调动好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各种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和重要资源。社会各种力量支持和帮助农业农村既是一种社会责任,是回报社会、扶贫济困的好形式,也是提高企业形象的良好契机。赣州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还比较落后、农民收入较低的情况下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是推动新农村建设的有效方式,是构筑城乡互助互动、“城市支持农村、工业反哺农业”、促进工业和农业相辅发展、城市和农村互动共荣,推动整个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健康发展的有效途径。 1)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赣州在新农村建设中,实行自主选择、自愿结对,一个单位 结对帮扶一个村,结成一企一村、一校一村、一机关一村、一店一村、一社区一村等帮扶对子,对口支援结对村的新农村建设。赣州要求市内的党政机关、大中专院校、人民团体,调整原包乡扶村、老建扶贫、小康示范等多点扶持的方式,一个单位重点结对帮扶一个村。支持和鼓励市内的工商企业、社会团体、中介组织等,依据自身条件和能力,选择一个村结对帮扶。鼓励农村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建设家园;动员本藉在外工作或创业的各类人士,鼓励他们参加结对帮扶,支持家乡建设。除了动员本地开民结对帮扶活动外,赣州政府还大力加强对外宣传,争取国家机关、部委和省直单位以及本市外的其它工商企业和社会组织及各界人士到本地结对帮扶,参与和支持新农村建设。 2)引导群众自愿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赣州市广泛动员全社会各界人士,尤其是机关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热心新农村建设的社会人士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一个指导员负责指导一个村(行政村或自然村)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工作。指导员由本人自愿报名,各县(市、区)新村办和乡镇征求联系村村民意见后确定,由市新村办统一颁发指导员证书。指导员的工作为义务工作。主要职责是指导和服务该村的新农村建设。 3)广泛开展专项对口支持活动和志愿志行动 赣州要求全市社会各行各业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开展专项对口支援。要注市内各行业拟晋升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凡有条件的单位,都要在其职称晋升前安排到农村进行对口的“支农、支医、支教”等活动,并作为职称晋升的一个必备条件。赣州市还广泛动员社会各阶层和各领域的人士,开展各种形式的服务农村的志愿者行动。共青团组织的“青年志愿者行动”把重点放在新农村建设上,组织动员大中专院校学生利用假期到农村参加志愿者行动。 (五)将维护农民利益、发挥农民积极性作为主要工作原则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本质是上要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在建设中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注意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是一项基本的工作原则。 1)注重宣传工作,充分调动农民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 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赣州市各级政府注重宣传工作,把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突出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贯穿于新农村建设的整个过程。赣州市在广大农村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有声有色的宣传发动,使新农村建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较快形成了浓厚的工作氛围。2005年春节前夕,当地政府还统一印制了126万张新农村建设年画送到所有农户家中;摄制了通俗易懂的新农村建设专题片在全市乡村巡回播放;组织了以新农村建设为主题的“春暖红土地”节目巡回演出;编印了《新农村建设读本》(一、二)免费发放到各乡村;举办了“新赣州、新农村、新家园”摄影大赛和优秀作品巡回展。各县(市、区)纷纷组织广大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宣传,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形式,走村串户开展宣讲。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有效地教育组织起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投身新农村建设。 2) 在建设尊重农民意愿、注意维护农民长远利益 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各地十分注重尊重农民意愿,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一是维护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发言权。如在进行村镇规划时,吸收村民代表参与,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审定,使广大村民既成为规划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又成为规划的监督者和受益者。二是实现农民群众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决策权。比如,将各地政府定点改为“自主申报、动态管理”,由农民群众自己决定是否申报为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或决定改造项目。三是建立农民群众民主理事权。通过组建新农村建设村民理事会,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放手让农民自我组织、自主管理新农村建设的具体事务,使群众做群众的工作、群众的事情群众办成为我老秘网市新农村建设的主旋律。四是建立鼓励农民出资投劳机制。创新政府的资金项目支持办法,实行以物代资(以奖代补)并与农户自主完成的工作量挂钩。 三、进一步加强赣州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建议 一)(一)继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的资金投入,不断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新农村建设的主体虽是广大农民,但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仅依靠农民自身的力量是不够的。动员和组织各界力量,尽其所能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既是新农村建设的要求,也是全社会的责任。在赣州这样一个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地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广泛寻求外部支援。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赣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资金压力会更大、当地有关部门要紧紧抓住国家财力向农村倾斜的有利时机,努力扩展融资渠道、向上争取项目资金。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争取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继续发挥农业银行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作用。 在加大资金投入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水平的问题。要加大项目资金的整合力度,改变现行财政支农资金多头管理、项目分散、效益不高的状况,对各类涉农支农资金和项目进行统筹安排和集约投放,努力降低资金的使用成本,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应。 二)(二)大力促进新农村建设中金融、保险业的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村镇基础设施的建设、农业产业化的经营都需要有资金的支持,除了政府的投入以外,充分利用金融机构的融资渠道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要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发挥农村小额信贷在发展农业产业和帮助农民增收中的积极作用,积极大胆地的探索农产品抵押贷款机制和办法,有效解决农民资金短缺和贷款难的问题。应该积极采取措施,鼓励县域内各金融机构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将一定比例的新增存款投放当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深入,农户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农民规避生产、生产风险的需求也在上升。我们应该抓住时机在培养农民的保险意识,积极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利用市场为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提供一定程度的风险保障。 (三)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农业保护支撑体系的建设 农业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注重农业科技创新及推广应用体系的建设,发挥当地农业科研院所的作用,加强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建立科技协作网络,对家产品生产、贮藏、加工的技术难题和关键技术进行攻关。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开发新产品,推广新技术。积极推进先进实用技术的组装配套,建立标准化的生产模式。在新农村建设中应该继续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重点建设农业标准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农产品认证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和信息体系的建设,在优势产业农产品主要产区和重要集散地,发展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现有市场的冷冻、冷藏、仓储和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市场开拓,在省外尤其是长珠闽地区的大中城市积极建立农产品销售窗口。加快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和保护体系的建设。以创建优质生态环境,促进绿色产业发展,建设绿色生态赣州为目标,针对农业生态环境面临的实突出矛盾和主要问题,正确处理好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达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结合。 (四)积极探索新农村建设中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社会保障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在进一步的建设中,赣州市可以以农村特困家庭和失地农民为重点,逐步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结合“空心房”拆除,探索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孤寡老人集中供养制度。可以考虑整合政府预算、社会捐助、福利彩票的部分公益金等资金,成立社会救助中心,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主,将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突发事件救助、法律援助等集于一体,同时积极做好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的试点工作,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返贫的问题。要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逐步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随着农村生产力的提高,农民和集体经济支付能力的培养费,可以探索建立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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