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礼仪规范
机关公务员礼仪规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机关公务员礼仪规范,是指机关公务员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所应遵循的基本礼仪;狭义的机关公务员礼仪规范,又称公务礼仪、行政礼仪或办公礼仪,是机关公务员在一切工作场合,均应恪守不怠的工作礼仪。这里重点介绍机关公务员必须遵循的办公礼仪有关常识:一、注重服饰美
一般来说,公务员的服装应当合乎身份,庄重、朴素、大方。在工作中,机关公务员的打扮穿着是不宜完全自行其事的,因为机关公务员的服饰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其所产生的第一印象的好坏,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其自身的教养与素质,所以对它不能不有所规范。注重服饰美,便是工作礼仪对基层公务员服饰所做的具体规范。所谓机关公务员的服饰美,则又分为下述三点要求。
(一)服饰素雅
机关公务员在工作中所选择的服饰,一定要合乎身份,素雅大方。切不可令其有悖于常规的审美标准,进而有损机关公务员队伍的名声。
1.色彩少。机关公务员在工作场合所选择的服饰,其色彩宜少不宜多,其图案宜简不宜繁。切勿令其色彩鲜艳抢眼,令其图案繁杂不堪。
2.质地好。在经费允许的条件下,机关公务员的服饰应尽量选用质地精良者。如其正装一般应选用纯毛、纯棉或高比例含毛、含棉面料,而忌用劣质低档的面料。
3.款式雅。机关公务员的服饰,应以其款式的素雅庄重为基本特征。若其款式过于前卫、招摇,则与机关公务员自身的身份不符。
4.做工精。机关公务员的服饰虽不必选择名牌货、高档货,但对其具体做工应予以重视。若其做工欠佳,则必定会有损于机关公务员的整体形象。
5.搭配准。搭配准,在此特指机关公务员的服饰应注重搭配之道。从某种意义上讲,一个人的服饰之美关键在于和谐,而服饰的和谐则又主要有赖于精心的搭配。
(二)服饰庄重
在讲究美观的同时,机关公务员在选择服饰时也不应对雅致有所偏废。机关公务员如果要打算做到服饰高雅脱俗,一方面应以其朴素大方取胜,另一方面则应要求其文明得体。具体来说,主要应注意避免以下五忌。
1.忌过分炫耀。机关公务员在工作之中所佩戴的饰物,应当以少为妙。不提倡机关公务员在工作场合佩戴高档的珠宝首饰,或是过多数量的金银首饰,不然便有张扬招摇之嫌。
2.忌过分裸露。在工作中,机关公务员的着装不应过分暴露自己的躯体。不露胸、不露肩、不露背、不露腰、不露腿等“五不露”,便是对机关公务员着装的基本要求。此外,不使内衣外露,也不应被疏忽。
3.忌过分透视。机关公务员在正式场合的着装,不允许过于单薄透明。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机关公务员的内衣透视在外,甚至令人一目了然。
4.忌过分短小。机关公务员的衣着,不应以短小见长。在任何正规场合,背心、短裤、超短裙、露脐装等过分短小的服装,都难登大雅之堂。
5.忌过分紧身。选择过分紧身的服装,意在显示着装者的身材,而机关公务员在工作之中显然是不适合这样的。
(三)服饰整洁
服饰整洁,是对常人的基本要求,每一名机关公务员自然也不可对此掉以轻心。机关公务员的服饰整洁,具体上应注意如下几方面。
1.忌肮脏。在任何情况下,机关公务员都没有理由听任本人的服饰肮脏不堪。具体而言,既不应令其存在异物,又不应令其存在异味。
2.忌残破。机关公务员在服饰一旦出现残破,即应及时对其修补或更换。听任自己衣着褴褛、服饰缺损,甚至以此为荣,是缺乏理智的表现。
3.忌折皱。一般来说,机关公务员的衣着以平整为美。若其出现众多的折皱,即应及时更换,或熨烫平整之后再穿,否则便难有服饰整洁可言。
4.忌乱穿。机关公务员在穿衣服、戴首饰时,必须遵守其既有的规范性做法。不能随心所欲地将其乱穿、乱戴。
二、强调语言美
语言,是机关公务员不可缺少的基本工具之一。机关公务员要想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不能不要求自己做到语言美。在具体工作中使用语言时,机关公务员既要重视自己“说什么”,又要重视自己“如何说”。这就是说,语言的具体内容与表达方式这两方面的问题,均应为机关公务员所关注。不然的话,就不可能真正做到语言美。
(一)语言文明
语言文明,在此主要是要求机关公务员在选择、使用语言时,要文明当先,以体现出自身的良好的文化修养。其具体要求有三:
1.讲普通话。《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机关公务员在这一点上必须身体力行。应当强调的是,机关公务员使用普通话进行交际,不但反映着其较高的文明程度,而且也有助于其对外交流。因此,除面对外国友人、少数民族人士或个别不懂普通话的人员之外,机关公务员最好都要讲普通话,尽量不讲方言、土语。
2.用文雅词。在日常性交谈中,机关公务员要努力做到用词文雅。用词文雅,并非是要求机关公务员在交谈时咬文嚼字,脱离群众,而是重点要求其自觉回避使用不雅之词。即不允许机关公务员在日常性交谈中,尤其是在公务性交谈中动辄讲脏话、讲粗话,更不能讲黑话、讲黄话、讲怪话。
3.检点语气。语气,即人们讲话时的口气。它直接表现着讲话者的心态,是语言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与外人交谈时,特别是在面对人民群众之际,机关公务员务必要检点自己的语气,令其显得热情、亲切、和蔼、友善、耐心。在任何情况下,语气急躁、生硬、狂妄、嘲讽、轻慢,都绝不允许。
(二)语言礼貌
语言礼貌,是机关公务员所应具备的基本礼仪修养。具体而言,它是要求机关公务员在日常性交谈中主动使用约定俗成的礼貌用语,以示对交往对象的尊重友好之意。一般而言,机关公务员所须使用的基本礼貌用语主要有如下五种。
1.问候语。它的代表性用语是“你好”。不论是接待来宾、路遇他人,还是接听电话,机关公务员均应主动问候他人,否则便会显得傲慢无礼,目中无人。
2.请托语。它的代表性用语是“请”。要求他人帮助、托付他人代劳,或者恳求他人协助时,机关公务员照例应当使用这一专用语。缺少了它,便会给人以命令之感,使人难于接受。
3.感谢语。它的代表性用语是“谢谢”。使用感谢语,意在向交往对象表达本人的感激之意。获得帮助、得到支持、赢得理解、感到善意,或者婉拒他人时,机关公务员均应使用此语向交往对象主动致谢。
4.道歉语。它的代表性用语是“抱歉”或“对不起”。在工作中,由于某种原因而带给他人不便,或妨碍、打扰对方,以及未能充分满足对方的需求时,机关公务员一般均应及时运用此语向交往对象表示自己由衷的歉意,以求得到对方的谅解。
5.道别语。它的代表性用语是“再见”。与他人告别时,主动运用此语,既是一种交际惯例,同时也是对交往对象尊重与惜别之意的一种常规性表示。
三、提倡交际美
机关公务员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往往有别,但从其本质上来看,都免不了要与他人打交道。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机关公务员必须力求交际美,即妥善地协调自己的各种人际关系,高度地重视自己的每一位交往对象,以内求团结,外求发展。
(一)内部交际
**** Hidden Message ***** 妥善地协调自己的各种人际关系 机关公务员一般均应及时运用此语向交往对象表示自己由衷的歉意,以求得到对方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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